工作部门责任清单(2015版 第一批)
财政局
- 汇编并组织实施年度县本级预决算草案,汇总年度全县财政总决算,承担向县政府、县人大常委会报告预决算的具体工作;承担县直部门预算布置、审核、批复、调整工作,组织相关股室拟订县直部门各项经费支出标准及项目库管理工作,办理预算追加事宜;牵头负责预算指标审核,拟订县对下级财政的转移支付办法,承担向县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县本级预算及其执行情况的具体工作。
- 研究提出财政体制、预算管理制度、财源建设的有关建议、政策、制度和办法草案;办理县与乡、镇的财政结算事项;指导乡、镇的预算管理工作。
- 拟订县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办法;组织制定县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标准,确定县本级财政各预算部门(单位)预算支出的绩效评价项目;组织实施县本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建设和管理绩效评价资料信息库;研究提出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建议,为制定财政政策和财政资金分配提供依据。
- 执行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制度及办法。
- 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管理财政票据;参与罚没物资处置。
- 承担彩票资金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办理财政涉法事务。
- 组织制定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指导和监督本级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制定政府采购相关制度并监督实施。
- 承担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责任
- 依法组织国有资产产权交易活动,促进产权合理流动。
- 负责审核部门预算项目支出和政府投资项目决算;贯彻执行财政惠农政策,加强惠农资金管理,实施农业综合开发;执行社会保障资金的财务管理制度。
- 贯彻执行政府内外债务管理的政策、制度和办法,防范财政风险;承担管理地方政府性债务,负责收集、统计、分析全县政府性债务数据。按规定管理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组织贷(赠)款。
- 负责管理全县的会计工作。
- 监督财税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
- 负责指导全县乡、镇财政所建设及监督乡、镇和村级财政、财务工作; 负责乡、镇财政干部业务培训;负责农村综合改革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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