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部门责任清单(2015版 第一批)
财政局
部门职责

汇编并组织实施年度县本级一般公共预决算、政府性基金预决算、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社保基金预决算,承担向县政府、县人大报告预决算的具体工作。

承担县直部门预算布置、审核、批复、调整工作,拟订县直部门各项经费支出标准及项目库管理工作;会同业务主管部门建立健全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负责预算指标审核,办理与省、市财政结算事项。

拟订县对乡镇财政的转移支付办法,整合规范专项转移支付,逐步增加一般性转移支付规模和比例,增强基层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

承担向县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县本级预算及其执行情况的具体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