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部门责任清单(2015版 第一批)
文广新旅游局
-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市与华容县委、县政府关于文化艺术、文物、非遗、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版权)和文化产业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研究起草全县文化艺术、文物、非遗、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版权)和文化产业工作管理的实施意见并经审议通过后组织实施。
- 研究制定全县群众文化、文物、非遗、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版权)和文化产业事业发展规划;指导文化、文物、非遗等管理体制改革;指导各类社会文化事业和产业的建设与发展。
- 研究制定全县群众文化、广播电影电视和新闻出版(版权)事业的人才发展规划,制订人才培训和艺术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文化、文物、广电、新闻出版行业协会、学会等社团组织的业务活动。
- 综合管理全县文物、考古、博物馆事业,检查、督促、组织实施文物发掘和保护管理;负责国家、省、市、县级重点文保单位的保护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全县文化遗产保护与抢救工怍;负责文物保护、维修和考古发掘项目及经费预算的编制、申报。
- 负责全县群众文化工作,指导文化艺术的创作与生产;负责管理各类艺术表演(展示)、教育、培训和全县性重大文化活动;挖掘、保护、弘扬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
- 负责文化、文物、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等审批事项的审批和服务工作。
- 负责文化市场经营单位的监督管理,包括查处营业性演出、娱乐场所、网吧、网络游戏和经营、艺术品经营等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 负责公共视听载体的监督管理,包括查处安装和使用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广播电影电视领域、损坏和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妨碍广播电视设施安全、阻碍广播电视设施设立中的违法行为,查处互联网、公共视听载体播放视听节目服务中的违法行为。
- 负责新闻出版行业的监督管理,查处违法经营行为。
- 负责著作权(版权)的监督管理,查处盗版侵权行为。
- 贯彻执行国家旅游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制定实施全县旅游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 组织实施全县旅游整体形象的对外宣传和重大促销活动;协助做好旅游招商引资工作,做好宣传工作和组织编印相关宣传资料。
- 负责政府旅游主导资金统筹管理、使用和旅游项目申报;指导协调旅游资源的保护利用和开发利用;协助有关部门对旅游项目进行论证、审核和管理。
- 监督检查全县旅游市场秩序和服务质量,协助执法部门对旅游业进行执法检查,受理旅游者的投诉,会同有关部门处理旅游违规、违法事件,维护旅游者合法权益。
- 组织实施国家确定的各类旅游景区(点)、度假区及旅游住宿、旅行社、旅游车(船)和特种旅游项目的设施标准和服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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