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部门责任清单(2015版 第一批)
环保局
-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制定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和规范性文件,编制全县环境保护计划、规划并组织实施。
- 受政府委托对重大经济政策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组织环境影响评估;贯彻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污染防治“三同时”制度。
- 负责监督管理全县水体、大气、噪声、固体废物、核与辐射的污染防治工作,调查处理环境污染事故、生态破坏事件,协调解决环境污染纠纷问题;负责环境保护行政执法检查;组织监督对生态环境功能保护区和自然保护区的保护工作;协调和监督生态环境保护、生态示范区建设。
- 负责排污费的征收、管理和使用。认真执行排污许可证、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等环境管理制度。
- 组织环境保护科技发展、科学研究和技术示范工程;管理全县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环境标志认证;指导和推动环境保护产业发展。
- 负责环境监察、监测、统计、信息管理等工作;组织建设全县环境监测网和环境信息网;组织对全县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组织编报全县环境质量报告书,发布环境状况公报。
- 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县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推动公众和民间组织参与环境保护。
- 负责全县环境保护经济政策的制定和实施。
- 负责组织协调突发环境事件的应对工作。
- 受岳阳市环保局的委托,负责华容县放射性废物管理工作和电磁辐射环境保护工作;参与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工作;对电磁污染工作进行监督。
- 统一协调环境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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