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部门责任清单(2015版 第一批)
住建局
- 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城市建设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研究拟订相关产业、行业发展规划与年度计划、建设系统规范性文件,拟订和实施建设管理及其行政执法发展战略 拟订建设系统、城市管理等规范性文件。
- 指导全县重点镇的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历史文化名镇(村)的保护工作,组织特色景观旅游名镇(村)的申报和管理。
- 负责指导和管理建筑市场准入、企业资质、勘察设计、工程招投标、工程报建、工程监理、建筑安装、工程质量和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等管理工作,负责工程定额、工程造价、招投标代理、造价咨询、商品砼、预制构件等管理工作。
- 负责全县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统一核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负责建设工程造价备案管理、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和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负责建筑企业劳动保险基金的代征收、调剂和统筹管理。
- 负责对全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工作进行监督管理;负责评标专家的资格审报及评标专家库的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建筑行业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运转后,其职责依法依规适时调整)
- 负责全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承担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贯彻执行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规章制度;实施国家强制性标准,组织审查施工图和设计文件;负责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施工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组织实施建筑业、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的技术规范。
- 负责贯彻执行工程建设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标准定额以及相关管理制度;监督指导各类工程建设造价、标准定额的实施;监督管理全县建设工程发包、承包计价活动和造价咨询市场;负责组织实施统一工程计价定额和计价办法;组织实施工程造价管理制度和工程质量验收备案管理并指导全县工程造价管理工作。
- 参与大中型建设项目的可行性论证和选址定点;负责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批。
- 负责建设行业科技发展规划和技术政策、标准的贯彻执行;负责建设新科技、新项目、新材料以及民用建筑节能的推广和应用;负责建筑物装饰装修、拆除工程管理;负责指导住房和城乡建设科技队伍建设。
- 负责全县燃气、市容和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等企业的资质管理、公用事业特许经营审批。
- 城市道路、园林绿化、公用事业的建设和管理。
- 城市市容秩序和环境卫生管理。
- 负责推进和管理农村危房改造、渔民上岸工作;承担推广全县城镇建筑节能减排;负责建制镇、乡集镇、村庄建设管理方面的统计年报工作;负责推进管理农村危房改造、渔民上岸工作。
- 负责建设系统管理行政执法工作,承担城市监察管理、城建有关的行政应诉工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授权依法实施行政处罚;负责办理相关行政许可事项、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负责全县建设系统法制建设和普法工作;指导建设、市政资源的招商引资工作,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负责建设系统统计管理工作;负责指导与监督所属企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
- 负责局系统党务、人事劳资、政治思想、社会保险、财务审计、宣传教育、行政监察、行风建设等工作;指导行业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建设行业内教育发展规划、人才发展规划和教育培训工作,组织实施行业职业(从业、执业)标准;指导和组织住房和城乡建设、城镇管理行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 教育、职业(从业、执业)资格培训、考试、认证等管理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建设民间组织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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