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部门责任清单(2015版 第一批)
工信局
-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工业经济和信息化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全县工业经济和信息化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 承担全县工业和信息化行业管理的责任,依法组织实施行业准入管理;负责全县工业和信息化重大问题综合协调,参与全县经济秩序的整治及经济发展环境优化工作。
- 负责全县工业经济的日常运行调节,编制并组织实施工业经济运行调控目标、政策和措施;监测分析工业经济运行态势,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
- 负责对各类经济成份的工业企业实行宏观管理的指导,引导工业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负责拟订发展规模企业、企业集团及产业集群的政策、措施;指导企业技术创新、技术引进;指导企业产品质量升级和质量认证及相关管理工作。
- 会同有关部门搞好工业园区整体布局规划和产业发展规划,指导协调工业园区和乡镇工业结构调整及技术改造项目实施工作。
- 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申报、审核权限内省、市扶持资金项目;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县级财政性技术改造专项资金和县工业发展资金以及财政拨付的资金。
- 提出促进全县非公有制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 促进全县战略性新兴产业、新型工业化发展。
- 综合协调工业经济运行中与邮政、电信、移动、联通和电力有关的重大问题。
- 负责全县信息化统筹规划,指导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推进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负责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 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负责推动软件业和信息服务业的发展。
- 负责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工作,承担工业企业节能考核和监察;组织推进清洁生产,参与协调工业环境保护,负责淘汰落后产能工作。
- 会同有关部门对全县企业管理职员、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和人才引进工作;组织、指导建立工业企业协会,并协调各行业协会、企业家协会工作。
- 负责全县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招商引资、配套合作等工作;指导企业开展国际化经营、境外投资和对外经济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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