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部门责任清单(2015版 第一批)
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拟订有关地方规范性文件草案,制定全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行政管理制度和政策,主管本县市场监督管理和有关行政执法工作。组织开展全县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的有关工作。
- 负责承担辖区内除外资企业和股份有限公司以外的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各类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并监督管理,承担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的责任。承担辖区内农村专业合作社登记工作。
- 承担依法规范和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责任,负责监督管理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依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法定职能职责负责依法规范和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
- 负责监督管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组织开展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按照分工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负责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受理、处理和网络体系建设等工作,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 组织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案件,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
- 根据省、市授权,承担有关反垄断执法工作。查处市场交易中的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滥用行政权力排除或限制竞争方面的垄断案件、不正当竞争案件。
- 负责依法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
- 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负责管理股权出质登记、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监督管理拍卖行为,负责依法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
- 组织负责企业、个体工商户及商品市场信用分类管理,研究分析并依法发布市场主体登记 注册基础信息,为政府决策和社会公众提供相关信息服务。
- 组织负责工商行政管理系统信息化建设。组织开展企业信息公示工作,组织负责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建设、管理和维护,对企业公示信息进行监督检查和管理。
- 负责商标监督管理工作,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和查处商标侵权行为。负责中国驰名商标与省著名商标的申报,加强驰名商标与著名商标的保护工作。 负责企业、单位和个人的商标注册工作。
- 负责广告业发展,负责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 负责全县工商行政管理业务工作。
- 开展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方面的对外合作与交流。
- 负责本辖区内质量技术监督工作。贯彻和执行国家、省、市有关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提高全县质量水平的发展战略及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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