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部门责任清单(2015版 第一批)
人社局
- 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军转干部综合管理。
- 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综合管理工作,承办深化职称制度改革事宜。
- 贯彻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政策,落实执行企业职工收入分配调控政策,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贯彻执行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对全县同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和离退(职)休费的审核审批及工作。
- 负责综合管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
- 负责承办县本级企业、县直机关事业单位的劳动和人事争议案件;负责全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队伍建设工作,培训兼职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和调解员。
- 受理对违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律、法规或规章行为的举报、投诉。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参与处理由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引发的应急突发事件。
- 负责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建立和管理人力资源市场。定期发布求职招聘信息,负责人事档案管理服务。
- 贯彻执行国家就业政策,统筹推进城乡就业;开展公共就业服务,搭建供需交流平台;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提高劳动者就业能力;开展就业失业登记管理,制定就业援助制度;开展劳动力资源调查统计、小额担保贷款工作,推动创业带动就业。制定全县就业服务年度工作计划及就业专项资金预决算。开展职业介绍、就业指导等工作,发布劳动力资源和用人需求信息。
- 贯彻执行养老保险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 贯彻执行医疗保险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 贯彻执行工伤保险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负责工伤保险费率审核、核定待遇、管理工伤基金支出。
- 贯彻执行失业保险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 负责全县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险政策宣传、咨询工作。负责全县被征地农民保险基金的筹集、管理与支付等具体业务经办工作。
- 负责全县社会保障卡的发行及日常管理工作,承担本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热线电话咨询服务系统的实施工作。
- 负责各类企业单位参保职工的退休审批工作,负责被征地农民就业和社保政策指导,负责企业军转干社保政策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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