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部门责任清单(2015版 第一批)
科技局
-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科技工作和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制订全县科技工作和知识产权工作的发展战略与方针政策,并组织监督执行;研究全县科技促进经济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推动全县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提高科技创新能力。
- 组织制订全县科技发展总体规划,编制与实施全县中长期科技规划与年度计划;组织实施国家、省、市、县制订的各项科技计划。
- 负责归口管理全县科技经费;研究提出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措施;优化科技资源的配置。
- 参与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跨部门多学科的综合性项目、重大引进项目、重大技术改造、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论证评估;做好全县工业科技进步工作,贯彻实施加强高新技术发展的政策措施,引导工业企业的技术创新与结构升级;实施“科技兴农”的方针政策,推进农业和农村科技进步,促进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
- 指导协调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的科技管理工作;归口管理全县科技成果、科技奖励、科技保密工作;普及科学技术,推动科普工作发展。
- 负责技术交易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 负责全县范围内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协调;加强专利保护;指导协调企事业单位建立专利保护体系,制订专利战略,促进技术创新。
- 负责全县科技管理人员培训;参与制订、贯彻实施有关科技人才资源的合理配置、充分发挥科技人员积极性、创造科技人才成长良好环境的相关政策。
- 负责地震资料管理工作,配合做好地震防灾减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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