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部门责任清单(2015版 第一批)
人社局
部门职责

负责小额担保贷款、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职业介绍补贴、零就业家庭认定等各项就业政策的组织实施。

为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和农村剩余劳动力等就业群体实施就业援助,建立就业援助长效机制。

建立就业和失业登记、统计制度。负责民办职业培训机构、民办职业中介机构的资格审批、业务指导及日常检查监管;负责对职业技能培训、职业技能鉴定等就业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政策把关。

组织和指导就业援助、民营企业招聘、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等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牵头组织落实高校毕业生见习政策,负责大学生见习基地审批、见习身份的认定及见习补贴审核发放工作;负责全县符合条件对象的就业失业登记、就业困难认定;

统筹实施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拟订促进特殊群体统筹就业和就业援助政策,组织实施就业援助专项活动;组织实施全县城乡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及创业后续管理服务和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负责全县就业专项资金预决算的制定及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指导规范全县乡镇(街道)、社区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