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部门责任清单(2015版 第一批)
财政局
部门职责
管理国库资金,办理预算内外资金收支结算拨付。
负责县级财政总预算会计、预算外总会计工作。
审核汇总编制县级财政总决算和全县财政总决算,审核汇总编制县级部门决算和全县部门决算。
承担县级财政收入的组织协调。
承担县与乡镇的资金调度和管理责任。
负责县与省、市财政部门往来资金的测算和决算工作。
承担审计部门审计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有关财政收支情况的联络协调工作。
承担国库集中支付工作。
负责预算执行及分析预测工作,汇总编制全县财政收支旬、月报。
管理县级财政专户资金。
承担县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及县级财政专户的开户审批备案。
承担管理国库现金的责任。
贯彻执行《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拟订全县采购政策、制度、办法。
将非公开招标方式的政府采购事项向上级部门报批。
负责政府采购计划实施、合同备案,监督政府采购制度和合同执行情况。
依法依规监督管理集中采购机构和在本县登记入库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政府采购投诉,组织开展政府采购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承担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和报表编制统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