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容县商务局

机构名称

华容县商务局

办公地址及电话

华容县章华镇范蠡中路087号 0730-4188015

负责人

姜克军

办公时间

上午 8:00-12:00,下午15:00-18:00(7月1日一9月30日),14:30-17:30 (10月1日一次年6月30日)

  华容县商务局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商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商务工作的部署要求,把坚持和加强党对商务工作的全面领导落实到履行职责过程中。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国内外贸易、商贸服务业、境内外经济合作和招商引资、承接产业转移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拟订全县相应的中长期发展规划以及规定、办法和措施。

  (二)研究经济全球化、区域经济合作、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趋势和流通体制改革并提出建议;负责协调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提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

  (三)拟订全县国内贸易发展规划,促进城乡市场发展,研究提出引导国内外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建议,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

  (四)承担牵头协调整顿和规范全县市场经济秩序工作,提出相应的工作建议,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配合开展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工作。

  (五)承担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的责任,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

  (六)起草全县商品流通业和商贸服务业(含餐饮业、住宿业等)的有关规范性文件,制定实施细则和市场准则,调查研究流通行业重大问题,提出政策建议;承担商品流通业和商贸服务业(含餐饮业、住宿业等)的行业管理工作;负责成品油市场管理工作;指导报废汽车管理和二手车市场、民爆器材专营、再生资源回收工作;按有关规定对拍卖、典当、租赁、旧货流通和直销企业网点进行监督管理。

  (七)拟订全县对外贸易发展规划、政策和措施;贯彻执行国家进出口商品、加工贸易管理办法和国家进出口商品目录、进出口商品配额招标等政策;负责进出口配额计划的编报、申领和组织实施,负责配额、许可证的确定和发放;负责对有进出口权的企业使用中央、省、市对外贸易发展基金的申报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对外技术贸易、进出口管制以及鼓励技术和成套设备出口的贸易政策,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工作。

  (八)牵头拟订服务贸易发展规划并开展相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促进服务出口和服务对外承包发展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推动服务对外承包平台建设。

  (九)承担全县商贸领域涉及世贸组织相关事务的研究、指导和服务工作,组织协调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有关的工作;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机制;组织开展对外贸易调查和全县产业损害调查;指导协调国外对我县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应诉及相关工作。

  (十)承担全县招商引资和承接产业转移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招商引资和承接产业转移政策;依权限核准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和变更事项;监督检查全县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章程的情况,协调解决有关问题;指导和管理全县外商投资企业的进出口工作;负责办理全县外商投资企业中产品出口企业,先进技术企业的确认和考核;负责权限内外资企业的设立和变更核准工作。

  (十一)承担全县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工作,起草全县对外经济合作的规范性文件,拟订全县对外经济合作的政策和管理办法,指导和监督全县对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设计咨询等业务,承担联合国等国际组织对我县经济技术合作的有关管理事务,承担全县国际经济援助和受援项目的归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县内人员出境就业管理政策,负责牵头外派劳务和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制定境外投资的管理办法和具体政策。

  (十二)负责组织参加商务部和省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举办的内外贸易促销活动、对外经济技术合作活动,指导、协调以本县名义在境内外举办的各种内外贸交易会、展览会、展销会等活动;规范招商引资活动。

  (十三)承担全县商务系统统计及信息发布工作,提供信息咨询服务,拟订全县电子商务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流通领域信息网络和电子商务建设;指导全县商贸流通行业协会、学会等社团组织工作。

  (十四)贯彻执行我国多双边(含区域、自由贸易区)经贸合作战略和政策,推进我县与其他国家和地区的经贸往来与投资贸易合作。

  (十五)贯彻执行国家对外援助政策和方案,协调管理全承担的对外援助项目;协调管理多双边对我县的无偿援助和赠款(不含财政合作项目外国政府及国际金融组织的赠款)等发展合作业务。

  (十六)贯彻执行国家对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经贸规划、政策,指导我县对港、澳、台地区贸易和经贸合作活动,协调港、澳、台商投资管理工作。

  (十七)指导全县外商投资促进工作,对外发布全县重点招商项目,跟踪、调度重点招商项目并督促落实;负责全县外商及其投资企业投诉及有关经营、发展环境问题的协调处理工作;指导开发区(园区)的有关工作。

  (十八)拟订全县区域横向经济联合和经济协作的政策、规定、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招商引资、区域经济合作工作。

  (十九)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姜克军
党组书记、局长

    工作分工:主持华容县商务局全面工作。

个人简历:男、汉族、湖南君山人、1979年6月出生、1998年9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

王卫红
党组成员、副局长

    工作分工:负责三产业项目协调、市场体系建设、市场秩序、市场运行、市场消费促进、商贸服务、电子商务和驻村办点等工作;完成中心工作和党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个人简历:男,汉族,湖南华容人,1969年1月出生,1990年3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大专学历。

晏清
党组成员、副局长

     工作分工:负责纪检(作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组织党建、人事、宣传、工会、老干、信访、安全生产、外经外贸、行政审批、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和法律事务(法制建设)等工作;完成中心工作和党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个人简历:女,汉族,湖南华容人,1988年12月出生,2009年9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本科学历。

  (一)办公室(负责人:陈兵 联系电话:4688002)。负责拟订局机关工作制度;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政务公开、宣传、建议提案办理和公务接待等日常行政事务工作;研究经济全球化、区域经济合作、现代市场体系和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趋势并提出对策建议;起草本局重要文件、报告和领导讲话;负责编发全县内外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的工作动态与信息。

  (二)法规和信访股(行政审批服务股)(负责人:李先明 联系电话:4688001)。组织起草全县有关商务规范性文件;承办有关行政复议答复和行政诉讼工作,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全县商务领域涉及世界贸易组织事务的相关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的工作;协助开展对外贸易调查和产业损害调查,指导协调产业安全应对工作;负责有关国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外商投资法律、法规、条约的研究、宣传和实施;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法制建设和法律事务的有关工作;负责信访工作;负责安全生产工作。根据授权,统一受理、承办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单用途预付卡规模发卡企业备案、二手车经营主体及二手车交易市场备案、零售商促销活动备案、自由进出口技术合同备案、汽车销售企业备案;承担拍卖企业及分公司设立(含变更、终止)、报废汽车回收企业资格认定、商业特许经营备案的初审转报工作。

  (三)财务审计股(国有资产管理股)(负责人:金山 联系电话:4688011)。负责拟订全县商务行业财务管理规章制度;管理各项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业务资金、专项基金、专项经费等;负责对所属事业单位的财务、基建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局机关和所属企事业单位内部审计及局属单位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负责局机关经费管理。负责系统内国有资产的日常管理、处置和租赁;贯彻执行国有资产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根据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系统国有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负责组织产权界定、产权纠纷调处、资产统计报告、资产评估、资产清查等工作;负责本系统国有资产收益的监督、管理。

  (四)政工人事股(负责人:吴月 联系电话:4688015)。负责拟订局机关和直属单位人事管理规章制度;协助局领导抓好所属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建设及后备干部的培养、选拔和考核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教育培训、考核奖惩、劳动工资、社会保障、职称考评、人事档案的管理工作;负责本局管理的临时出国(境)人员的政审工作;负责相关行业从业人员业务培训、职业资格等级申报、认定工作;负责党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

  (五)市场运行和消费促进股(成品油管理股)(负责人:刘国桃 联系电话:4688020)。负责拟订市场运行调节的政策措施;监测分析商品市场运行和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和行业发展状况,进行市场预测、预警和信息发布、信息引导;承担县内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监测分析工作;负责重要消费品的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监测分析重要生产资料市场运行,统筹全县商务领域消费促进工作,提出商务领域促进消费的工作措施和政策建议。按照有关规定对石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编制全县石油成品油分销体系发展规划和实施意见;拟订全县石油成品油市场管理规范性文件;承担石油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审批、年检等审核工作,负责指导全县石油成品油市场监督管理,规范石油成品油经营行为,维护石油成品油市场秩序。

  (六)商贸服务股(电子商务股)(负责人:钟磊 联系电话:4688028)。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商品流通业和商贸服务业的发展战略、行业规划和有关政策;组织开拓城乡市场,指导工商企业营销工作;执行有关服务贸易发展规划并开展相关工作;促进服务出口、服务外包的政策措施;负责全县商贸服务业(包括餐饮业、住宿业)行业管理与促进工作;拟订推动流通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承担推动流通标准化和流通行业科技进步的相关工作;推动连锁经营等现代流通方式发展,负责商业特许经营相关管理工作;推进商贸物流体系建设,促进物流加工、供应链管理等新兴业态发展;促进品牌建设和绿色流通发展,推进再生资源回收和流通领域节能减排工作,负责会展行业管理与促进工作;按有关规定对拍卖、租赁、旧货流通等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统筹全县跨境和境内电子商务工作,制订电子商务发展规划,拟订运用电子商务开拓国内外市场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支持中小企业电子商务应用,促进面向消费者的电子商务健康发展;推动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建设,建立电子商务统计和评价体系。

  (七)市场体系建设和秩序股(负责人:王军红  联系电话:4688103)。负责拟订全县促进市场体系建设和城乡市场发展的政策措施;拟定城市商业网点规划,指导城乡商业体系建设和社区商业建设,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制定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推进各类商品市场建设;推进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促进产销对接;承担汽车(含报废汽车、二手车)流通行业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拟订规范市场秩序的政策措施;牵头全县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相关工作。组织开展专项整治;推进商务诚信建设,促进信用销售和信用服务业发展;牵头商务领域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推动追溯体系建设,负责药品流通行业管理相关工作;建设和管理市场秩序举报投诉服务网络;规范商贸企业交易行为。负责全县第三产业项目策划、招商,协调项目建设,督促项目推进,协调化解矛盾及遗留问题的处理。

  (八)外经外贸股(投资管理股)(负责人:严新萍 联系电话:4688016)。组织拟订全县对外贸易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对外贸易促进体系建设;统筹制定在境内外举办的国际性商品展览会等外贸促进活动的参展计划;开展外贸企业权益保护工作。拟订全县加工贸易、机电产品、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全县加工贸易、机电产品和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工作;指导科技兴贸工作;组织实施促进优化机电产品进口结构的政策措施;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承接产业转移和区域经济合作发展规划、政策措施;指导全县承接产业转移、区域经济合作工作和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的有关工作;负责承接产业转移项目调度、跟踪和服务工作。组织拟订全县招商引资发展规划、政策措施,规范招商引资活动,指导投资促进活动;负责县级重大经贸合作项目的调度、跟踪和服务工作;依权限核准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及变更;依法监督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合同章程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指导全县外商投资企业审批工作,组织全县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报申报;受理、协调外来投资企业投诉。组织拟订全县对外经济合作及境外经贸合作区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管理全县对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和设计咨询等对外经济合作业务,依法对县内企业开展对外投资业务进行初核;拟订县内人员出境就业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牵头外派劳务和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协调管理我县承担的对外援助项目;协调管理多双边对我县的无偿援助和捐赠项目(不含财政合作项目外国政府及国际金融组织的赠款)

  第一条  根据《关于调整华容县投资促进事务中心隶属关系的批复》(岳编办函〔2023〕252号)文件精神,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华容县投资促进事务中心是华容县商务局管理的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副科级。

  第三条  华容县投资促进事务中心贯彻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关于投促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投促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实施全县招商引资规划和政策措施以及招商引资年度目标任务,负责承担全县招商引资的组织、协调、监督、统计工作,促进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承担吸引外来投资促进的具体实施工作,开展相关投资促进活动,承办以县政府名义主办(联合主办)或者组团参加的各类投资促进活动的具体组织工作。

   (三)承担外来投资重大项目调度、跟踪和服务工作,具体组织实施全县重大招商签约项目履约工作。

  (四)承担全县利用外资和“三资”企业的统计及其信息报告和发布,提供信息咨询服务;承担外经、外贸、对外合作信息化工作。

  (五)承担承接产业转移项目跟踪和服务的具体事务性工作。

  (六)完成县委、县政府及县商务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四条  县投资促进事务中心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综合部。负责中心日常运转,承担文电、信息、会务、安全、保密、人事、宣传、信访、档案、财务、政务公开等工作。

  (二)招商服务部。组织实施重大招商引资活动工作方案;建设、发布、维护县级招商引资项目库;承担县级招商项目的发布、对接、洽谈、调度、督查和项目落地的事务性工作;负责外来投资客商的接待、洽谈,组织招商引资项目考察;负责“湘商回归”工作。

  (三)联络交流部。联系企业参与国内外相关贸易投资洽谈工作;实施承接产业转移发展的规划和政策措施;承担承接产业转移项目调度、跟踪服务的事务性工作;联系华容高新区的招商引资和承接产业转移工作;承担与境内外投资促进机构、商协会的联系交流。

  (四)投资服务部。负责全县利用外资和“三资”企业的统计及其信息报告和发布,为投资者提供政策咨询服务;负责招商引资承诺兑现的具体工作;负责外经、外贸、对外合作信息化工作;负责本单位营商环境优化工作。

  以上内设机构各设部长1名。党的组织及工、青、妇群团组织按有关章程和规定设置。

  第五条  华容县投资促进事务中心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2名,设主任1名(副科级),副主任2名。

  第六条  华容县投资促进事务中心经费渠道为财政全额补助。干部人事由县商务局统一管理。

  第七条  本规定由县委编办承担解释具体工作,其调整由县委编办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八条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