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2513C/2023-2123265
- 发布机构:注滋口镇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23-03-28
- 公开日期:2023-03-28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注滋口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注滋口镇垃圾分类工作方案》的
通 知
各村(社区)、相关部门单位:
经镇政府同意,现将《注滋口镇垃圾分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注滋口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3月28日
注滋口镇垃圾分类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好国家、省、市有关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精神,做好我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根据《华容县2023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要求,综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国务院有关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部署,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作为推进绿色发展的重要举措,加快我镇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体系建设。在不断改善工作和生活环境、促进资源回收利用的同时,进一步提升全镇节约型建设水平,发挥公共机构应有的示范引领和表率作用。
二、健全机构
为搞好注滋口镇垃圾分类工作,扎实推进城乡环境治理工作,成立垃圾分类领导小组,成员组成如下:
组 长:严 亮
副组长:孙文祥
成 员:王 智、朱文博、伍 洋、黄文忠、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
三、工作目标
全面落实上级有关工作要求,形成常态化、长效化机制。全镇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办公区域全面实施生活垃圾分类,进一步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和回收利用工作,全面实现镇域范围内生活垃圾应分尽分、应收尽收。切实发挥公共机构在推进资源节约集约循环利用方面的示范带头作用,形成以党政机关做表率、学校医院做示范,党员领导带头、干部职工参与的良好格局。各村(社区)首选条件较好的先行先试,逐步推广。
四、分类要求
生活垃圾分为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其他垃圾等。产生生活垃圾的单位和个人,是实施垃圾分类的主体。单位办公和生产经营场所,应当按照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进行分类,集中供餐的单位应增加餐厨垃圾分类。要严格按照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的《生活垃圾分类标志》(GB/T19095—xx19)进行标志设置。按分类标准合理配置垃圾分类容器设施,在垃圾集中投放点张贴垃圾分类投放指南,严禁将有害垃圾混入其他各类生活垃圾。
(一)有害垃圾
指对人体健康或者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潜在危害的生活垃圾。
1.废充电电池和电路板:含汞、镍氢、镍镉的充电电池和纽扣电池以及废电路板;
2.废灯管:日光灯管、荧光灯管、节能灯、LED灯;
3.废涂料溶剂:油漆和溶剂、矿物油、杀虫剂和消毒剂及其包装物,胶片、相纸、硒鼓墨盒等;
4.废家用医护用品:药品及其包装物、水银温度计、水银血压计。
(二)可回收物
指易回收和资源利用的生活垃圾。
1.废弃电器电子类产品包括废弃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扫描仪、投影仪、电视机、空调机等。
2.其他可回收物
(1)废纸:报纸、书刊杂志、复印纸等纸张,纸板纸箱,纸质包装等;
(2)废塑料:塑料袋、塑料瓶罐盒、塑料盆桶、泡沫塑料、塑料玩具及用品、橡胶及其制品;
(3)废玻璃:玻璃瓶、玻璃杯、玻璃桌面、窗玻璃等;
(4)废金属:易拉罐、罐头盒、奶粉桶、玩具、餐具炊具、剪刀、铁钉、衣架、金属办公用品等;
(5)废织物:衣物、床单、棉被、鞋、窗帘、毛绒玩具等;
(6)废大件可回收物:床及床垫、沙发、橱柜、桌椅、门窗等。
(三)厨余垃圾指餐厅、厨房产生的易腐性垃圾
1.蔬菜瓜果:蔬菜、瓜果及其果肉、果皮、果壳等;
2.米面肉蛋类:米饭、面条、豆制品、鸡鸭鱼肉、动物内脏、水产及其加工品、肉蛋及其加工品等;
3.食品调料:各类饼干、糖果、巧克力、罐头等食品,糖、味精等调料;
4.茶叶盆栽:茶叶、中药、咖啡渣,盆栽植物残枝落叶,动物饲料等。
(四)其他垃圾指除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可回收物以外的混杂、难以分类的生活垃圾
1.受污染与不宜再生利用的纸张:卫生纸、面巾纸、湿巾纸、其他受污染的纸类物质;
2.不宜再生利用的生活用品:普通一次性电池、受污染的一次性用具、保鲜袋(膜)、妇女卫生用品、海绵、尿不湿、受污染织物等其他难回收利用物品;
3.灰土陶瓷:烟蒂、尘土、陶瓷及其他难以归类和无利用价值物品。
五、具体措施
(一)加强宣传培训
镇机关、各村(社区)要定期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的教育培训工作,同时加大宣传力度,经常性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普及生活垃圾分类常识,营造有利于推进垃圾分类工作的舆论氛围,提升生活垃圾分类的知晓率和参与率,引导干部职工树立“垃圾分类、人人有责”的行为意识。
(二)提倡示范带动
机关、站所、各村(社区)干部职工、党员要主动宣传生活垃圾分类政策知识,当好分类宣传员。敢于制止乱丢乱扔、混装混运生活垃圾等现象,当好分类督导员。践行绿色生活方式,引导身边的人主动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当好分类示范员。
(三)夯实学校教育基础
教育系统主管部门要依托课堂教学、校园文化、社会实践等平台,切实加强学校的生活垃圾分类教育。深入开展垃圾分类“进校园、进教材、进课堂”等活动,切实以生活垃圾分类为载体,培养一代人良好的文明习惯、公共意识和公民意识。
(四)开展志愿者活动
在干部职工中培育一支志愿者队伍,深入垃圾分类工作一线,融入干部职工工作生活的日常,面对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引导和服务等实践活动,不断提升志愿者活动的专业性,使志愿者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
(五)动员家庭积极参与
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社会宣传、主题实践等活动,面向广大家庭大力传播生态文明思想和理念,倡导绿色生活方式,普及生活垃圾分类常识,引导家庭成员从自身做起,从点滴做起,自觉成为生活垃圾分类的参与者、践行者、推动者。
(六)拓展交流渠道
积极推荐引导干部群众学习垃圾分类知识,参与交流互动活动。利用宣传栏、宣传册、朋友圈等多种渠道普及生活垃圾分类常识,增强社会影响力。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把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作为推进绿色发展、建设节约型机关的重要抓手,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切实抓紧抓好。要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党员以身作则,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形成“垃圾分类、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
(二)明确任务分工
镇机关、各村(社区)要明确垃圾分类工作责任人,监督做好垃圾分类工作,避免垃圾混投混放。学校等公共机构要切实加强日常监督管理,提高垃圾源头分类实效,分类投放,不得乱扔乱放、私自出售或处理,上级领导适时对垃圾分类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于工作不重视,垃圾分类不彻底,造成工作被动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三)从源头限塑减量
一是认真落实“社区带头使用可降解制品”的要求,各村(社区)食堂和所属招待场所要尽量少使用或不使用超薄塑料袋一次性塑料吸管,从源头减少使用塑料制品。二是继续加大宣传力度,按照要求做好自查自纠,倡导使用可降解、可重复使用的绿色塑料制品。三是各村(社区)真正发挥社区的示范引领作用,实现源头减量,尽量少使用或不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
(四)加大资金支撑保障
镇机关、公共机构及各村、(社区)社区在实施垃圾分类工作中要加大生活垃圾分类建设的资金投入力度,确保设施配套、宣传教育、绩效考评等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尤其对厨余垃圾堆肥等简单易行的再回收、再利用措施,要给予重点保障和支持。
(五)强化经验总结
及时总结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经验和有效做法,建设一批可推广、可复制的示范样板,推动我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科学高效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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