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2513C/2022-2005933
  • 发布机构:注滋口镇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22-11-04
  • 公开日期:2022-11-04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关于印发《注滋口镇2022年乡镇财政预算标准化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注滋口镇   2022-11-04 2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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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滋口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注滋口镇2022年乡镇财政预算标准化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部门单位:

经镇政府研究,现将《注滋口镇2022年乡镇财政预算标准化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

 

 

注滋口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3月3日

 

 

 

 

注滋口镇2022年乡镇财政预算标准化实施方案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乡镇财政预算标准化工作的通知》(湘财乡[2012]4号)和《湖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湘财预[2018]35号)及《华容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度乡镇预算计划的通知》精神,为有序推进乡镇财政预算标准化工作,结合我镇财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提高乡镇财政工作的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管理水平,以推进乡镇财政预算管理标准化为目标,加强收入管理,提高收入质量,确保收入来源不虚列;调整支出结构,规范支出顺序,确保基本支出有保障;健全监管机制,强化预算约束,确保预算执行依法依规,为建立乡镇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夯实预算管理基础。

二、基本原则

坚持“乡财县管乡用”财政管理方式。保持乡镇“五权”(预算管理权、资金所有权、资金使用权、资金审批权、债权债务关系)不变和“五统”(统一核算、账户统设、工资统发、采购统办、票据统管)管理原则。

三、预算编制内容

根据县乡体制调整方案和2022年度乡镇预算计划,认真测算各项收支,制定支出标准,按照政府功能及经济分类科目,严格预算编制。

(一)收入预算

收入预算应包括非税收入、补助收入等。按照县乡收入范围划分,结合历年组织收入情况和预算年度增减变化因素,认真测算各项收入,积极稳妥地编制收入计划。要全面完整地反映乡镇所有收入,不得隐瞒、少列收入,也要谨慎不能盲目夸大收入。补助收入主要指县财政各项转移支付,体制补助等;非税收入包括乡镇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接受捐赠收入、县其他部门补助收入和其他收入等。对收入项目要进行细化,提高预算的准确性和合理性。

(二)支出预算

乡镇应根据“量入为出、综合平衡、确保重点”的原则编制支出预算。支出预算以乡镇基本财力保障为基础,把保工资、保运转放第一顺序,在此基础上区分轻重缓急安排项目支出。建立支出标准体系,对基本支出实行定员定额管理。

1.工资福利支出

(1)基本工资。按县委编办核定的财政供养人员和人社部门核定的档案工资安排预算;

(2)津贴补贴。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在职人员津补贴按县直公务员和参公管理单位标准执行。

(3)绩效工资。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绩效工资按县直其他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标准执行。

(4)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金按基本工资津补贴和奖金三者之和的20%预算。医疗保险金根据医保站计算数据纳入预算。工伤保险金按人社部门计算数据纳入预算。

2.商品和服务支出

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交通费、差旅费、培训费、接待费、会议费、维修费等。乡镇财政应根据乡镇预算单位职能职责,确定保障正常运转的公用经费定额标准。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1)遗属补助。按人社部门核定的标准列支出预算。

(2)住房公积金。按基本工资额的12%列支出预算,提高缴费基数的部分由单位自行负责。

4.村级补助支出

县财政按9万元每个村列支出基数。

5.项目支出

在确保乡镇正常运转的情况下,适当安排项目支出。一是按国家法律、法规需要安排的项目支出;二是按上级财政部门规定需要安排的项目支出;三是年初经乡镇党委政府集体研究决定需要安排的项目支出。

6.其他专项支出

根据乡镇预算单位实际情况安排的专项支出。

乡镇财政预算应当按照本级政府预算支出额的1%至3%设置预备费,用于当年预算执行中难以预见的特殊开支。

(三)政府采购预算编制

政府采购预算按县政府采购目录和限额进行编制。乡镇部门预算支出中,凡符合政府采购目录和限额范围的项目,要统一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对应纳入政府采购,而未实施政府采购的不允许报账。

(四)编制好消赤减债计划

乡镇要按照“摸清底数、严控新债、明确责任、分类处理、逐步消化”的原则,制订好消赤减债计划,包括经费来源、偿还债务的具体项目等。

四、预算编审程序

乡镇预算编审工作实行“两上两下”的程序。

(一)“一上”阶段。乡镇机关和乡镇所属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和相关要求,认真测算各项收支基础数据,在规定的时间编制部门预算数,报财政所审核汇总。

(二)“一下”阶段。财政所对各预算单位上报的部门预算进行初审、汇总,报乡镇领导审核后,向各预算单位下达预算控制数。审核的重点是收支是否平衡,收入测算是否合法合理,基本支出是否准确,项目支出是否科学。

(三)“二上”阶段。乡镇机关和乡镇所属部门根据控制数调整部门预算,财政所将调整后的部门预算汇总编制预算草案,报乡财局审核后,提交乡镇人大审议。

(四)“二下”阶段。财政所根据乡镇人大审议通过的预算方案,批复下发到乡镇机关和乡镇所属部门予以执行,同时将正式方案报乡财局备案。

五、预算执行

乡镇预算经乡镇人代会批准后,必须严格执行,不得随意调整。要加强收入预算执行的组织协调和分析监测,既要确保应收尽收,也要防止空转、虚列收支等现象。加强用款计划管理,确保基本支出年度均衡用款。凡无预算、超预算支出一律不得支付。确需调整预算的先报财政局审核,对调整数额较大的,必须向县政府报告,然后提请乡人大批准。突发事件等形成的特殊支出,数额未超过预备费的,用当年的预备费解决。乡镇财政所应加强对预算执行情况的月、季、年度分析,对预算执行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提出处理意见或改进措施。

六、相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强化乡镇预算管理。认真贯彻落实《预算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按照预算标准化的要求,进一步增强对乡镇预算标准化工作的认识,切实加强乡镇预算管理。

(二)科学规范,建立健全预算基础数据库。一是建立乡镇财政预算管理动态数据库,全面掌握所属预算单位人员工资、资产负债、收入项目等基础信息和数据。二是建立乡镇基本支出标准体系,做好人员经费定员定额标准,保障乡镇人员基本工资、津补贴、社保费足额发放;根据乡镇规模、财力状况等实际情况,分类分档确定保障乡镇正常运转的公用经费定额标准。

(三)统筹兼顾,确保重点,做好2022年预算编制工作。要坚持厉行节约、勤俭办事,按照“保工资、保运转、促发展”的原则,做好2022年乡镇财政预算编制工作。镇财政所按照预算编审程序,将预算草案报送乡财局审核,人大批复后的正式预算方案在3月17日前报乡财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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