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2513C/2022-2005915
- 发布机构:注滋口镇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22-11-04
- 公开日期:2022-11-04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中共注滋口镇委员会办公室
注滋口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注滋口镇逾期贷款清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部门单位:
《注滋口镇逾期贷款清收工作实施方案》已经镇党委、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中共注滋口镇委员会办公室
注滋口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7月15日
注滋口镇逾期贷款清收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优化全镇金融环境,有效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大力推进我镇信用建设,结合我镇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通过全面清理各类逾期贷款,使逾期贷款余额和比率实现双下降,切实优化营商融资环境,不断强化金融对产业发展的带动作用,更好地服务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
二、组织机构
为切实做好逾期贷款清收工作,成立注滋口镇逾期贷款清收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文 磊 党委书记
陈 捷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严 亮 党委副书记
蔡雪英 党委委员
蔡智超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常务)
任瑜阳 党委委员、副镇长
陈大兵 副镇长
成员:镇纪委、党建办、派出所、财政所、市场监督管理所、司法所、注滋口法庭、华容农商银行注滋口支行、华容农商银行幸福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容注滋口支行、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湖南华容分公司注滋口邮政支局和各村(社区)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201办公室,蔡智超兼任办公室主任,主要负责指导、协调、督促逾期贷款清收工作。
三、清收对象
清收对象包括本镇辖区内的国家公职人员、农村党员干部,逾期内未还贷款和担保逾期未还的贷款。支持银行对自然人、个体工商户、企业依法依规依程序进行逾期贷款追缴。
四、职责分工
(一)镇纪委:督促村(社区)、部门单位移送国家公职人员、党员干部逾期贷款清收工作中的问题线索,及时查处相关违纪、违规案件。
(二)党建办:对到期未还清欠款的在职公职人员给予相应的组织处理,配合做好清收工作的其他相关工作。
(三)派出所:协助各村(社区)干部,派出辅警协助相关银行信贷员一起入户动员教育,进行催收。
(四)财政所:协助组织对行政事业单位逾期贷款的清收工作。
(五)市场监督管理所:在诚信经营、依法经营等执法监督中。负责督促有逾期贷款的个体工商户、民营企业主按期还贷,配合做好清收工作的其他相关工作。
(六)司法所:负责协调处理清收工作中的各类违法案件,牵头组织涉诉涉案逾期贷款的清收工作,组织开辟涉及各银行欠款案件司法程序的“绿色通道”,配合做好清收工作。
(七)注滋口法庭:负责建立涉贷案件诉讼的绿色通道,做到随到随立、快审快结,用足用活法律赋予的查扣、冻结、拍卖、抵押、追究民事刑事责任等强制措施,坚决打击钉子户、赖债户;对恶意拖欠、逃废债务的信贷户按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议的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依法对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配合做好清收工作的其他相关工作。
(八)各银行:负责按照本期清收逾期贷款的范围,核定余额,清理造册,提供真实可靠、手续完备的数据和资料;负责清收内部员工自借、担保贷款及责任贷款,确保完成县政府规定的清收任务。
(九)各村(社区):
1.召开村组清收工作部署专题会议,运用标语、广播等形式进行宣传。
2.落实工作责任,签订《清收各银行逾期贷款责任状》,限时限额完成清收任务;落实干部责任,将清收工作任务分解到每个干部。
3.按照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开展全面清收工作,确保如期完成镇下达的清收任务。
4.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单位和镇工作组开展清收工作。
5.积极主动偿还本级和干部的逾期贷款(含私借公用贷款)。
五、清收措施
(一)宣传动员(7月1日至7月20日)
召开村(社区)干部工作会议;各村(社区)召开群众会(广播会)、张贴宣传标语、横幅,通过网格员、党员进行入户宣传,利用各种方式积极开展逾期贷款清收工作宣传。
(二)督促清收(7月21日至11月30日)
坚持依法依规依程序开展工作;坚持以安全为前提开展工作;坚决本息同收、清本减息,分类处理、依法追缴。
1.清收干部职工的逾期贷款。由部门单位、村(社区)具体负责,对涉及公职人员的逾期贷款进行全面清收,由借款人所在单位对其进行信用教育引导,督促其在规定期限内主动还款。根据上级政策文件,全体公职人员(含村支“两委”、行政事业单位劳务派遣对象等)在提拔交流使用前必须由县社会信用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具信用评估报告。
2.清收居民的逾期贷款。以金融机构为主,通过电话短信通知本人。镇、村(社区)干部及派出所辅警等协助相关银行信贷员一起入户动员教育,进行催收,有偿还意愿的要及时同银行协商,并拿出还款计划。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领导小组要切实强化对清收工作的组织领导,牵头抓总,统筹谋划,全面安排,定期听取工作进展汇报,部署推进重点工作任务,确保清收工作有力有序开展。
(二)强化宣传引导。各村(社区)、部门单位要认真传达学习逾期贷款清收政策,使干部职工熟悉金融法律法规,带头履信守约。
(三)强化工作责任。各村(社区)、部门单位要落实责任、采取措施,通力合作,确保清收工作取得实效。各村(社区)是清收工作主体,村(社区)党总支书记是第一责任人,村(社区)干部要及配合认真开展清收工作。
七、问责处理
村(社区)、部门单位在清收过程中,因履职不到位,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对相关责任人给予相应处理:
1.宣传工作不到位。《华容县逾期贷款清收工作实施方案》等宣传资料没有到户到人,清收逾期贷款的良好态势未形成的,给予通报批评。
2.工作责任不落实。没有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没有将清收任务分解到每名干部的,给予通报批评。
3.清收进度滞后。连续3个月排名倒数且未完成清收任务的,给予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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