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2513C/2020-1776130
- 发布机构:注滋口镇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20-08-01
- 公开日期:2020-08-01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注政办发〔2020〕19号
注滋口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注滋口镇持证兼业渔民精准识别“回头看”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部门单位:
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现将《注滋口镇持证兼业渔民精准识别“回头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注滋口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8月1日
注滋口镇持证兼业渔民精准识别“回头看”
实 施 方 案
根据华容县禁捕退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对持证兼业渔民精准识别“回头看”的通知》(华禁捕办函〔2020〕30号)文件要求,经镇禁捕退捕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对我镇持证兼业渔民精准识别开展“回头看”。特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高度重视
各村(社区)应从政治站位上高度重视持证兼业渔民精准识别工作。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退捕是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的一项重要工作,省委明确了省、市、县、乡(镇)各级要以党、政一把手为“双组长”抓这项工作。这次持证兼业渔民精准识别是省委、省政府在防汛紧张时期部署安排的专项工作,时间紧、任务大,要求严,务必引起高度重视。
二、精准识别
严格按照持证兼业渔民标准进行精准识别。持证兼业渔民标准:
1、持有合法有效的渔业船舶证书。
2、拥有合法合规渔船渔具;
3、2016年-2018年12月30日期间一直从事捕捞生产,且捕捞收入占家庭总收入60%以上
4、户籍家庭人口人均田土面积少于0.3亩。
三、组织领导
经注滋口镇退捕禁捕领导小组研究同意,成立注滋口镇持证兼业渔民精准识别“回头看”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陈大兵
成 员:刘海燕、胡良才、黄小兵、盛 健、赵顺祥、刘国湘、李欢庆、各村(社区)总支书记
四、严格程序
我镇持证兼业渔民精准识别“回头看”必须严格按照“一调查一评议三审核三公示”的程序进行,不走过场、从严把关。具体程序如下:
1、县乡会商。乡镇主要负责人会同县禁捕退捕工作组制定持证兼业渔民精准识别“回头看”实施方案,明确责任人、工作目标和时间节点。
2、一线核查。
(1)田土面积审核:县经营管理服务中心牵头,镇经管员、村(社区)会计与县、镇禁捕捞工作人员,共同调取档案资料,开展对持证兼业渔民的田土面积比对审核,比对审核结果入户与渔民进行确认。
(2)收入情况核实:村、支两委对持证兼业渔民2016年至2018年3年收入情况进行核实。
3、专题研究。村、支两委召开专题会议对比对确认的名单进行分析,提出持证兼业渔民名单。
4、民主评议。组织党员、村组干部、渔民、村民等代表对村、支两委初定的持证兼业渔民进行评议,实行无记名投票。
5、村级议定。村(社区)支两委对民主评议结果进行对比分析,再次进行精准识别。
6、村级公示。将再次进行精准识别的持证兼业渔民信息在村公示栏中迅速进行公示,公示需注明举报电话。举报电话为镇纪监委刘海燕(18175985837)和县禁捕退捕领导小组陈立清电话(18975042133)。
7、乡镇研定。村(社区)将《持证兼业渔民精准识别“回头看”基本信息表》和评议、议定结果报镇禁捕退捕领导小组,镇禁捕退捕领导小组集体逐个研究后签注意见,在镇级平台公开公示。
8、汇总公示上报。镇禁捕退捕办汇总各村(社区)资料,建立档案,同时上报县禁捕退捕办,县禁捕退捕办将全县情况汇总后,报县禁捕退捕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审定后,在县级平台公开公示,电子档案同步报送市禁捕退捕办。公示期间收到举报的,每举报必查。
五、工作要求
1、各村(社区)要根据任务大小合理安排人员,加快工作进度,8月12日前全面完成工作任务;
2、身份识别各项工作都要留有痕迹和音像资料,以备检查;
3、镇与县禁捕退捕工作组会商后对村(社区)渔民身份识别工作的开展进行指导并督促任务完成;
4、重点搞好田土面积审核和收入情况核实的各项工作;
5、上报信息必须按要求签名并承担相应责任;
六、严明纪律
1、明确各村(社区)总支书记为第一责任人,明确“谁签字谁负责”、“谁举证谁负责”。
2、实行责任追究制。凡因举报查实识别不准的,将依纪依规查处;造成经济损失无法追回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实行督查问责制。凡是没有在规定时间节点完成工作任务的,一律启动问责程序。
附件:
1、持证兼业渔民精准识别“回头看”进度安排表
2、民主评议表
3、参加民主评议人员签到表
4、持证兼业渔民精准识别“回头看”基本信息表
附件1:
持证兼业渔民精准识别“回头看”进度安排表
时间 |
目标任务 |
主要责任单位 |
协助责任单位 |
2020年7月31日 |
起草、发布文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持证兼业渔民精准识别工作 |
县禁捕退捕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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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8月1日—2日 |
县工作组组织县乡会商 |
工作组 |
乡镇 |
2020年8月3日—7日 |
田土面积审核 |
经管服务中心 |
乡镇、村、场(居委会) |
2020年8月3日—7日 |
收入情况核实 |
村、场(居委会) |
乡镇 |
2020年8月7日—8日 |
专题研究 |
村、场(居委会) |
乡镇 |
2020年8月9日—10日 |
民主评议、集体决议 |
村、场(居委会) |
乡镇 |
2020年8月10日 |
公开公示、信息报送乡镇 |
村、场(居委会) |
乡镇 |
2020年8月11日-12日 |
信息上报县禁捕退捕办 |
乡镇 |
县禁捕退捕办 |
附件2:
民主评议表
单位: 乡镇 村场(社区) 评议日期: 年 月 日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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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土面积是否符合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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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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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收入是否符合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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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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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符合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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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参加民主评议人员签到表
地点: 日期: 年 月 日
姓名 |
代表身份 |
联系电话 |
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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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持证兼业渔民精准识别“回头看”基本信息表
户主信息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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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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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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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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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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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所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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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人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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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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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土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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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家庭成员从业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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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子女就学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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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家庭总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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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捕捞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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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家庭总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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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捕捞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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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家庭总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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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捕捞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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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渔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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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渔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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渔业船舶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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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社区)书记审核并签名: 2020年 月 日 |
村(社区)主任审核并签名: 村(社区)盖章: 2020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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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田家湖新区)书记审核并签名: 2020年 月 日 |
乡镇(田家湖新区)镇长(主任)审核并签名: 乡镇(田家湖新区)盖章: 2020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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