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2513C/2020-1776109
- 发布机构:注滋口镇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20-05-13
- 公开日期:2020-05-13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注政办发〔2020〕13号
注滋口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注滋口镇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相关部门单位:
《注滋口镇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工作实施方案》已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注滋口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5月13日
注滋口镇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相关精神及《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农村宅基地房地一体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湘自然资发〔2019〕29号)《岳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岳阳市农业农村局、岳阳市财政局、岳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岳阳市公安局关于做好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工作的通知》(岳资规发〔2020〕4号)和《华容县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实施意见》华确权办发〔2020〕2号相关工作要求,为全面推进我镇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工作,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省、市、县工作部署,统筹开展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工作,查清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及其地上房屋基本情况,形成权属清晰、界址清楚、面积准确、空间位置明确的权籍调查成果,建立数据库。在2020年底前完成全镇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不动产权籍调查,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颁证率达到90%以上,基本建成农村不动产登记基础数据库,实现不动产登记城乡全覆盖。
二、工作原则
严格按照宅基地使用权“一户一宅”要求,坚持“依法依规、房地一体”“应登尽登、能发尽发”的原则,按照“镇统一调查、村组集中申请、登记机构批量受理”的方式,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湖南省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权籍调查技术方案》等有关程序和要求,整村统筹推进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严禁通过不动产登记将违法用地合法化。
三、工作任务
1.开展农村一体化权籍调查。包括完成土地权属、房屋权属、界址测量、宗地和房屋面积计算等工作。主要是以未确权登记的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为重点已确权登记的不纳入此次调查范围。分三个方面认定:一是对已发土地证,房屋尚未开展权籍调查的,应对房屋开展补充调查;二是对开展地籍调查,但房屋已登记的,应开展地籍补充调查;三是已完成地籍调查尚未登记的,房屋已登记的,应将房屋调查成果落宗,形成房地一体的权籍调查成果。
2.开展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发证。按照“统一登记”的要求,重点对未登记发证的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进行确权登记,颁发房地一体的不动产权证书。已登记发证的农村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按照“不变不换”的原则,之前依法颁发的宅基地证,集体建设用地使用证等继续有效,不重复登记。
不予确权发证的四种情形:一是违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二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非法改变用途出让或出租农村集体土地进行非农业建设的;三是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农村住宅或“小产权房”等违法违规行为未处理或正在处理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予登记的情形不得确权发证;四是城镇建设发展边界线内的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及已列入镇政府确定的城镇项目建设区与成片征拆区,不列入此次确权登记范围。
四、实施步骤
(一)前期准备阶段(2020年5月)
制定工作实施方案,成立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工作经费,召开动员会,进行宣传动员,发送宣传手册,确定技术服务单位,组织人员培训,印制表册资料等,为全面推进工作奠定基础。
(二)全面推进实施阶段(2020年6月-2020年10月)
按照以下步骤和方法,全面推进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工作:
1.资料收集。收集全镇范围内土地、房产现有调查、登记资料,村庄布局点规划资料,户籍人口相关信息等资料。
2.制作工作底图。按照《1:2000不动产基础数据在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应用工作指南》要求,制定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权籍调查工作底图。
3.摸底调查。根据工作需要抽调相关部门人员组成“摸底调查工作组”,负责落实具体的组织、培训、协调、指导和汇总等工作。通过前期摸底调查全面掌握辖区内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及其地上房的管理和使用基本情况,切实摸清底数掌握实情,为下一步全面开展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及其地上房屋的调查确权的登记工作创造条件。
4.权籍调查。以镇政府为实施主体,技术单位提供技术支撑,组织村组干部协同技术单位,按照《湖南省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权籍调查技术方案》规定,开展权籍调查工作。一是权属调查。核实和调查不动产权属及界址状况、绘制不动产单元草图、填写不动产权籍调查表。二是不动产测量。包括控制测量、界址测量、不动产单元编制、面积量算和报告编制等。调查工作完成后,镇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送达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权籍调查结果,通过张贴公告等形式公示权籍调查结果。
5.登记发证。根据外界调查成果,对通过验收符合条件的农户,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组织权利人以村组为单位集中申请,进行批量受理,依法按程序办理不动产登记,颁发证书。
6.内业建库。充分利用已有的软、硬件平台,参照城镇地籍房产信息系统建设的相关技术规范,建设农村地籍调查数据库。实现对农村地籍调查成果涉及的图形、属性、档案等信息进行一体化存储、管理与应用,并与不动产统一登记信息化建设相衔接。
(三)汇总上报阶段(2020年11月-2020年12月)
1.成果归档。以宗地为单位形成农村房地一体的不动产权籍调查档案资料,并做好归档、管理和应用工作。
2.数据汇交。按时将验收合格的农村房地一体的不动产权籍信息数据库和确权颁证数据逐级上报。
3.经验总结。形成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工作总结和技术总结,做好迎检准备。
五、组织保障
为使该项工作顺利有序开展,成立由镇长文磊任组长,陈捷、胡立霞、周辉、丁豪、蔡雪英、陈志辉、陈大兵、田文祥任副组长,党政办、自然资源所、林建环保站、农技推广服务中心、民政办、派出所、司法所、财政所、水管站、统计站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注滋口镇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钟志强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指导、组织、协调、督促全镇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工作。明确各村(社区)总支书记为本区域内房地一体登记工作第一责任人,房地确权专干为具体责任人。
镇自然资源所负责农村住房建设的管理、农用地转用、不动产登记等督促管理服务工作,具体负责牵头组织实施工作,包括制定工作方案、经费预算、选择技术队伍、宣传发动和业务培训,印制表格资料,指导确权工作,检查调查成果,数据建库、确权登记颁证和成果上报等工作。镇财政所负责房地一体确权登记颁证的工作经费及时拨付到位,切实保障工作有序开展。镇农技推广服务中心负责农村住房建设的宅基地监督管理服务工作,提供土地承包经营权发证中身份证、户籍等有关资料扫描件,做好宅基地审批管理与农房建设、不动产登记等工作的有序衔接。镇林建站负责提供宅基地房屋质量安全的鉴定,负责农村住房建设的规划设计、施工等监督管理服务工作。镇派出所负责协助查询和提供有关户籍登记资料信息,处理农村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中发生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镇民政办协助查询和提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婚姻状况信息。镇司法所负责确权登记发证有关政策进行研究审查和农村宅基地及住房的继承、遗赠等公证工作。镇水管站负责农村住房建设的相关管理服务工作。各村(社区)负责组织村小组召开村民大会,集中宣传宅基地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发证的重要意义,通知各农户或委托人提供农户户主、家庭信息,土地、房屋相关权属来源资料,配合房地丈量测绘,推举农民代表协助调查队伍做好房地一体调查指界确认工作;协助做好本村内各小组之间的权属纠纷协调工作;配合技术队伍开展农村“房地一体”调查,做好集体建设用地权属确认工作;组织做好本村权籍调查成果的确权发证的张榜公示及其他需要协调解决有关事宜。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狠抓落实。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工作部署,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的重要体现,是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重要基础,是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的有效保障。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使命感和责任心。狠抓落实,确保按时按要求完成我镇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工作。
(二)加强领导、密切协作。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情况十分复杂的系统工程。各村要加强领导,明确工作任务、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严格按照要求完成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各成员单位按各职责互相配合,做好指导和服务工作,积极提升办事效率,降低办事成本。
(三)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各村(社区)要组织村、组干部,广泛发动村民代表参与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并会同相关部门单位,组织协调解决农村宅基地权属争议,依法依规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维护社会稳定。
(四)强化督导,严肃问责。将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工作纳入对各单位年终考核内容。领导小组要对各村(社区)、部门单位就该项工作的开展支持配合力度、调查成果的准确性、完成任务等情况进行督查,并适时通报,对工作推进不力的严肃问责追责,确保2020年底前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附件:注滋口镇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
注滋口镇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文 磊 镇人民政府镇长
副组长:陈 捷 镇党委副书记
胡立霞 镇党委委员、政协联工办主任
周 辉 镇党委委员
丁 豪 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蔡雪英 镇党委委员
陈志辉 镇党委委员
陈大兵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田文祥(常务)镇人大副主席
成 员:张夏冰 镇党政办主任
钟志强 镇自然资源所所长
胡良才 镇农技推广服务中心主任
陈良华 镇财政所所长
苏 璞 镇村建干事(主持村建站日常工作)
龚 文 镇派出所所长
熊 军 镇司法所所长
杨立春 镇水管站站长
谭慧君 镇民政专干
盛 健 镇统计专干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地点设镇政府二楼,由镇自然资源所所长钟志强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指导、组织、协助、督促相关部门和各村(社区)开展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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