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2513C/2020-1709741
  • 发布机构:注滋口镇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20-02-26
  • 公开日期:2020-02-26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关于防疫期间联点帮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复工复产的通知
来源:注滋口镇   2020-02-26 09:51
浏览量:1 | | | |

 

 

 

 

注办发〔2020〕4号

 

 

关于防疫期间联点帮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复工复产的通知

各村(社区)、部门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各级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两统筹”工作要求,有力有序有效恢复农业生产,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防疫期间在全镇实施联点帮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复工复产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为加强全镇联点帮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复工复产行动的指导,特成立注滋口镇联点帮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复工复产领导小组:

组  长:陈  飞

副组长:文  磊、陈  捷、胡立霞、周  辉、丁  豪、

蔡雪英、陈大兵(常务)、陈志辉

成  员:全体办点干部、村(社区)总支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胡良才任办公室主任,负责信息收集、整理上报。

二、帮扶范围

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示范家庭农场;种养殖大户(200亩以上的种粮大户、出栏500头以上的生猪养殖大户、存笼10000羽以上的蛋鸡养殖大户、200亩以上的稻渔综合种养大户)。

三、责任分工

1、一对一联点帮扶,以点带面,以点促面。

2、镇班子成员和办点干部包村(社区),村(社区)干部包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联点帮扶,联村(社区)镇班子成员和办点干部以及村(社区)主职原则上不少于帮扶2家,其他村(社区)干部不少于帮扶1家。

四、帮扶措施

1、指导开展防疫工作。按“一企一策”指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科学制订复工开工方案,敦促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切实履行好防疫主体责任,严格按镇防疫指挥所要求抓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确保安全复工、安全生产。

2、指导和帮助解决复工复产面临的困难问题。重点帮助解决用工招工及员工身体状况信息核准、专业技能培训、农资供销、农产品销售、融资需求、发展规划制订等方面的问题。

五、工作要求

1、镇党委书记牵头负责、统筹落实本辖区范围内的联点帮扶工作。

2、各联点责任人必须在2月28日之前对联点对象走访到位。

3、解决联点对象反映的问题。对能够解决的立即解决;一时解决不了的面上问题,研究出台相关措施指导解决;所属村(社区)解决不了的问题,以村(社区)为单位梳理汇集报镇党委政府研究解决。

 

附件:注滋口镇防疫期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联点帮扶责任分工表

 

中共注滋口镇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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