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2513C/2018-1338260
- 发布机构:注滋口镇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8-04-17
- 公开日期:2018-04-17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注政办发〔2018〕23号
注滋口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注滋口镇信访工作“法治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部门单位:
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现将《注滋口镇信访工作“法治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注滋口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4月17日
注滋口镇信访工作“法治建设年”活动
实 施 方 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信访法治化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17]51号,以下简称《意见》)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信访法治化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精神,进一步加强我镇信访法治化建设,提升全镇信访工作法治化水平,推进全面依法治镇,镇党委政府会议研究决定,2018年在全镇开展信访工作“法治建设年”活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意见》以及省《实施意见》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信访工作制度改革和信访法治化建设的一系列决策部署,以抓好信访事项办理和信访行为依法“双向规范”为主线,以全面落实诉讼和信访分离、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为重点,坚持以法治引领信访工作,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信访问题和推动信访工作,提高全镇信访工作整体水平。
二、工作目标
把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中央《意见》和省《实施意见》精神得到贯彻执行,诉访分离、分类处理等重大信访改革举措得到全面落实,群众信访权利得到依法保护,合理合法诉求依照法律规定和程序能够得到合理合法结果;群众诉求表达依法理性,依法信访理念得到社会普遍认同,违法信访得到及时处理,信访行为规范有序,信访秩序持续好转。
三、方法步骤
(一)动员部署。4月份,镇党委政府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中央《意见》和省《实施意见》,对我镇今年开展信访工作法治建设年活动进行动员部署。各村(社区)和有关部门要根据本活动方案,细化目标任务和具体措施,加强组织领导,及时安排部署,压实工作责任,并制定详细科学具体实施方案。
(二)组织实施。今年信访工作“法治建设年”活动主要任务是:全面实施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工作,抓好信访事项办理和信访行为的“双向规范”。着力从以下五个方面抓好落实:
1、全面落实诉访分离制度。
各级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关于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意见》(中办发[2013]26号)和《关于推进涉法涉诉信访问题改革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4]24号),切实把涉及民商事、行政、刑事等诉讼权利救济的信访事项从普通信访体制中分离出来,由政法机关依法处理。镇信访办要做好涉法涉诉信访与普通信访分流工作,准确区分诉类事项和访类事项,将诉类事项导入相关法律程序,并严格落实涉法涉诉信访事项依法终结制度。
2、深入推进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工作。
(1)坚持分类处理。信访办根据《岳阳市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工作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要按照《信访条例》、《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工作规则》(国信发[2017]19号)和《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在全面落实诉访分离的基础上,深入推进依法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工作。4月底前,对照中央、省直37个部门制定的依法分类处理清单,制定和完善本级依法分类处理清单。依法通过法定途径及程序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不得以信访程序代替其它法定程序处理;
(2)加强业务培训。4月上旬,镇信访办将组织各村(社区)负责信访的工作人员培训;各村(社区)、有关部门要将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作为信访工作“法治建设年”活动的重中之重来抓,细化工作方案,制定操作规程、制作文书范本、汇编典型案例,加强督促指导和考核,采取有力措施扎实有效推进。
(3)注重跟踪指导。信访办每月对各村(社区)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和指导。及时通报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工作情况,总结发现工作中的问题,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确保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工作落实落地。
3、进一步规范基础业务工作。
按照“业务管理制度化、工作流程标准化、方法手段信息化、受理办理法治化”的总体要求,深入推进信访工作信息化、专业化、法治化的高度融合,完善湖南省信访信息系统各项基础业务工作网上办理功能,进一步规范网上操作流程和文书格式,建立网上办理工作流程标准化体系。
4、依法处理违法信访行为。
各村(社区)、相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华容县重点信访问题“三到位一处理”集中行动方案》(华政法发[2018]1号)文件精神,坚持依法处理与解决问题并重、教育与惩戒并重,树立合理合法诉求得到妥善解决、不合理不合法诉求得不到支持、违法信访受到追究的工作导向。派出所要认真执行公安部新修订的《关于公安机关处置信访活动中违法犯罪行为适用法律的指导意见》,切实做好对违法信访行为的依法处置工作,依法处理群体性聚集上访的策划者、组织者和长期缠访闹访的职业上访人员,并公开曝光。镇党委将牵头建立健全处置违法信访行为沟通协调机制,司法、派出所、各村(社区)等部门要及时沟通,做好证据固定、移交转送、舆情应对等工作。
5、切实加大信访法治宣传力度。
(1)加强信访法规政策宣传。5月份为全镇信访系统“信访法治宣传月”,各村(社区)要通过广播宣传《信访条例》、《关于公安机关处置信访活动中违法犯罪行为适用法律的指导意见》、《治安和管理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镇信访办开展送法下乡、“12.4宪法宣传日”等活动,改变群众“信访不信法”等错误观念,树立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导向,增强全民依法信访意识。
(2)建立健全普法工作平台。加强接访场所信访法治宣传工作,采取张贴横幅、标语、宣传单、宣传册、漫画,微电影等多种形式宣传;规范办理信访事项,把接访、办信等信访工作实践活动作为面向群众普法的重要平台。
(3)公开曝光典型案例。要营造信访法治化建设的舆论氛围,树立正确舆论导向。镇选取1件以上依法处理的涉访违法行为典型案例在全镇曝光。
(三)总结评比。各村(社区)在11月1日前,将信访工作“法治建设年”活动开展情况总结报送镇信访办。镇信访办将在年底结合年度信访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对村(社区)、有关部门信访工作“法治建设年”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级成立注滋口镇信访法治化建设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虢汉平任组长,镇长陈飞、党委委员,分管信访负责人周辉任副组长;其他党政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信访办主任黄永红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具体工作组织实施。
(二)强化督查考核。镇信访办将把信访工作“法治建设年”活动开展情况纳入2018年度信访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内容,科学设置考核指标、提高考核分值;同时将采取随机抽查、明查暗访、实地督查等方式,督促各村(社区)扎实开展活动,并适时召开现场推进会通报活动开展情况,确保取得实效。
(三)严格责任追究。各村(社区)、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意见》和省《实施意见》精神,按照本方案的要求细化措施、明确任务、落实责任,推动本单位活动有序、有效地开展。对活动开展不力、责任不落实、问题突出或不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等引发重大信访问题,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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