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2513C/2017-1204006
- 发布机构:注滋口镇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7-09-04
- 公开日期:2017-09-04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注政办发〔2017〕34号
注滋口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明确注滋口镇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
“一岗双责”的通知
各村、各部门、各企业:
根据上级安监部门的文件指示精神,将我镇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的相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明确如下:
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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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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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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虢汉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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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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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全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承担领导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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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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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长(安委会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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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全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承担直接领导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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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洪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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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主席 (安委会常务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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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全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承担主管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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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大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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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镇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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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全镇农业、农机和养殖业安全承担直接领导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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卞学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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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委员、副镇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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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全镇水利、林业、农电承担直接领导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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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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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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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全镇道路交通、消防、卫生及食品药品安全承担直接领导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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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雪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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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副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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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全镇校车及校园周边安全承担直接领导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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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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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点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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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点干部为各村(社区)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工作责任人,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村委主任为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支村两委主要负责人对本辖区的安全生产实行综合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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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绍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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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监站站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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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全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承担综合监管责任,对直管行业承担直管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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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志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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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所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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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消防、危爆物品安全承担直管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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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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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所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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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全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重大事项承担协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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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文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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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建林业环保站
站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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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全镇建筑、林业和环保安全承担直管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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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佳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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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滋口镇联校督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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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全镇校园安全承担直管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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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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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院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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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全镇食品药品卫生安全承担直管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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聂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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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所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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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全镇地质灾害安全承担直管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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涂立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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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管站站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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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全镇水利设施安全承担直管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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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新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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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电所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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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全镇用电安全承担直管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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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立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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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养护班班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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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全镇道路交通安全承担直管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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涂良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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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监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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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全镇水上交通安全承担直管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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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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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广站站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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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全镇公共娱乐休闲场所生产安全承担直管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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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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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所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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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全镇商品批发零售安全承担直管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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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良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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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技推广服务
中心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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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全镇畜牧、农业生产、农用车辆及农用机械安全承担直管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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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仁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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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站站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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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全镇所属辖区内的劳动防护工伤保险承担直管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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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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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治办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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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全镇的安全稳定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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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艳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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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西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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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本辖区的安全生产承担直接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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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振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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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东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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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本辖区的安全生产承担直接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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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四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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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福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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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本辖区的安全生产承担直接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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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立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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桥南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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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本辖区的安全生产承担直接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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龚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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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西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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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本辖区的安全生产承担直接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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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楚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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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丰浃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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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本辖区的安全生产承担直接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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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再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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溜口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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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本辖区的安全生产承担直接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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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炳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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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千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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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本辖区的安全生产承担直接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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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海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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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安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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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本辖区的安全生产承担直接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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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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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浃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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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本辖区的安全生产承担直接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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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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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林所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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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本辖区的安全生产承担直接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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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顺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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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洲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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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本辖区的安全生产承担直接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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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承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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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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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本辖区的安全生产承担直接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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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重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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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发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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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本辖区的安全生产承担直接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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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四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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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城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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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本辖区的安全生产承担直接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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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应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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汀头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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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本辖区的安全生产承担直接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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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楚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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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富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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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本辖区的安全生产承担直接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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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德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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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山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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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本辖区的安全生产承担直接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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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跃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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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容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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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本辖区的安全生产承担直接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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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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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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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本辖区的安全生产承担直接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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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运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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坝上居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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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本辖区的安全生产承担直接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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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岳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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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垦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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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本辖区的安全生产承担直接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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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七年四月二日
注滋口镇安全生产“一岗双责”目标管理
责 任 书
为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目标管理,强化安全责任,落实综合治理措施,形成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分类把关、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格局,确保全镇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全镇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根据《安全生产条例》、《湖南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暂行规定》及县安全生产文件会议等有关精神,按照“一岗双责制”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注滋口镇人民政府与各分管领导签订2017年安全生产工作一岗双责目标责任书。
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安全生产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条例及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和相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镇党委、政府、安委会的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及时督促所分管部门、行业和所联系的村全面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工作,确保辖区内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平安稳定。
二、结合分管工作特点和实际,研究制定分管工作内的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计划、措施,明确职责,落实职责。切实把安全生产工作与其他工作同安排、同检查、同评比、同总结。
三、抓好分管工作内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指导和督促部门、村定期或不定期地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及教育培训,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不断提升广大人民群众安全素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
四、及时研究解决分管领域和行业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对一般隐患迅速治理,对重大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要及时报告镇安委会,及时组织相关部门完善防范措施,落实责任,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五、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所分管部门,联系的村检查、督促、指挥安全生产工作。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行业安全生产集中整治行动和隐患排查,强力制止安全生产非法违法等行为。
六、分管范围内发生事故或其他有较大影响的事故,应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抢救施救,协助事故调查和事故善后处理工作。
七、定期汇报所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中共注滋口镇委员会 书 记(签字):
注滋口镇人民政府 镇 长(签字):
分管领导(签字):
部门负责人(签字):
二〇一七年四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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