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2513C/2017-1204004
- 发布机构:注滋口镇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7-08-30
- 公开日期:2017-08-30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注办发〔2017〕31号
中共注滋口镇委员会办公室
注滋口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注滋口镇“治婚丧陋习、刹人情歪风”专项整治行动考核细则(暂行)》的通 知
各村(社区)、部门单位:
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特将《注滋口镇“治婚丧陋习、刹人情歪风”专项整治行动考核细则》下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7年8月29日
注滋口镇“治婚丧陋习、刹人情歪风”专
项整治行动考核细则(暂行)
为深入推进我镇“治婚丧陋习、刹人情歪风”专项整治行动,积极引导群众抵制陈规陋习,养成勤俭节约文明新风尚的生活方式,促进我镇精神文明建设,特制定本考核细则。
一、 考核办法
实行单线双向考核制,考核村(社区)整体工作情况,又考核网络责任区责任人工作情况,考核分周督查、暗访、月评、季度考核、讲评。
二、考核内容
1、 制度完善情况。制订“治婚丧陋习、刹人情歪风”村民自治章程,要求章程详实,有切实可行的奖惩措施。
2、组织机构。建立红白喜事理事会、信息员、劝导员队三支队伍。在人员选配上,要选热心公益事业,有一定责任心的老党员、老干部、入党积极分子、妇女骨干等,队伍要切实开展活动,确保实效。
3、禁鞭限拱门工作。全镇(除大年三十,初一外)全面禁鞭限搭拱门。其中集镇禁鞭包含禁放电子鞭炮。全镇符合规定的婚丧宴请(即婚礼、葬礼)只允许搭建一个拱门。
4、 婚事办理监管。婚宴桌数、标准、餐具选用、场所选择、车队规模、鞭炮拱门、婚礼形式等。
5、 丧事办理监管。丧宴标准、餐具选用、墓葬场地选择、车队规模、操办时间、路线、鞭炮、拱门、操办形式等。
6、 禁办人情宴监管。指除婚礼、葬礼之外的一切人情宴请,具体分两块考核,党员干部和普通群众。
7、宣传教育。每周五次广播会,宣传单发放,宣传标语,正反两方面典型收集、宣传。
8、对各种违规行为的处理。
三、 计分标准
考核按百分制计,实行倒扣分和奖励加分制。
1、 村民自治章程。(10分)
通过验收合格的计5分,按章程实施的计满分。
2、组织机构建设。(10分)
红白喜事理会、信息员、劝导执行队机构齐全、活动经常、行动有效,计满分。组织机构流于形式,没开展活动的不计分(活动以登记及现场图像为证)。
3、宣传教育。(5分)
缺一次广播会扣1分,无10条以上宣传标语扣2分,无农户承诺书扣3分。
4、禁鞭限拱门(10分)
党员,各村(社区)干部(含直系亲属)燃放鞭炮每起燃放鞭炮扣10分,其他每起扣3分,违规搭拱门每个扣2分。
5、婚事办理。(15分)
(1)超过规定桌席扣5分。
(2)使用一次餐具扣5分。
(3)化丑妆、打闹游街扣5分。
(4)占道搭棚扣5分。
(5)燃放鞭炮、多搭拱门,按第4条点重复扣分。
(6)超标准宴喜扣3分。
(7)超规模接送车队,扣3分。
6、丧事办理(20分)
(1)超标准宴席,扣3分。
(2)未进公墓安葬的扣5分,超规模建墓,每起扣5分。
(3)使用一次性餐具扣5分。
(4)超规模车队扣3分。
(5)路祭扣8分。
(6)超时办丧事扣3分。
(7)燃放鞭炮,超搭拱门,按第4条重复扣分。
(8)搭台唱戏,做道场扣3分。
7、禁办人情宴(20分)
党员办理属于禁办人情宴的,每起扣10分;村干部办理禁办人情宴的,每起扣20分,并对村(社区)一票否决;对群众办宴工作职责履行不到位的,每起扣5分。
8、对各种违规行为的处理。(10分)
(1)不及时上报违规行为扣5分。
(2)不能按村民自治章程兑现违规行为的扣5分。
(3)各项工作记录不全扣5分。
9、加分项目
(1)上级检查效果好,酌情加分,每次最高加分为5分。
(2)在整治行动中,创造性开展工作,工作有特色、有创意、有亮点,根据实际情况加分,最高加分为5分。
(3)村民自治章程良性运行,对违规操办自行处理到位,群众反映良好、效果明显,加5分。
(4)专项整治行动受到上级表彰或新闻媒体报道加5分。
(5)对已经形成既定的违规办宴事实,紧急处置成功的,每次最高可加20分。
四、奖惩办法
1、根据年度考核结果,综合评定为合格单位的,授予“文明新风先进单位”奖牌,各奖现金1000元。
2、年度考核在80分以下,定为不合格单位,处1000元罚款。
3、设10个先进个人奖,各奖现金500元。
4、对涉及组织、行政、纪律处理的,按注办发〔2017〕30号文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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