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2513C/2018-1430658
- 发布机构:注滋口镇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8-08-09
- 公开日期:2018-08-09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关于明确敬老院用工计划和人员配备的通知
注政发〔2018〕2号
注滋口镇人民政府
关于明确敬老院用工计划和人员配备的通知
敬老院:
为进一步加强敬老院的规范管理,促进敬老院事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务院《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和县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乡镇敬老院管理的实施方案》(华政办函[2015]73号)等法规政策,现将敬老院的用工计划和人员配备明确如下:
1、用工计划。经核定,注滋口敬老院用工计划为6人,注滋口镇幸福敬老院用工计划为6人。
2、人员配备。按公开、公平、公正的择优录用的原则,注滋口镇敬老院的人员配备为:院长:辜兰珍;副院长:彭志华、高翔;会计(保管员):肖光进;服务员:周志琴;吹事员:李毕连。注滋口镇幸福敬老院人员配备为:院长:顾新明;副院长(会计):曹林;出纳:昌菊香;服务员:张鑫、何建红;炊事员:吴志军。
3、以上聘用人员的考核由镇人民政府牵头,县民政局参与,每年进行一次,院长年度考核不称职的由镇人民政府予以调整或解聘,其他人员由院委会在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组织供养对象测评,连续两次测评满意率达不到80%以上的予以解聘。
2018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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