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2513C/2024-2223561
  • 发布机构:注滋口镇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24-01-25
  • 公开日期:2024-01-25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关于印发《注滋口镇冬春消防安全“敲门行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注滋口镇   2024-01-25 1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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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政办发〔2024〕2号

  关于印发《注滋口镇冬春消防安全“敲门行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部门单位:

  《注滋口镇岁末年初领导干部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经镇政府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各村(社区)、部门单位遵照执行。

  注滋口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日1月22日

  注滋口镇冬春消防安全“敲门行动”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刻吸取近期省内外火灾事故教训,扎实做好全镇冬春消防安全防范工作,进一步提升群众冬季安全用火用电意识,广泛普及消防安全知识,镇消防安全委员会决定从即日起至2024年2月底集中开展消防安全“敲门行动”,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围绕春节、元宵等重要节点,精准防范、综合治理,以敲门入户的形式,依托社区网格员、村组干部、党员、消防志愿者等基层力量,开展入户消防安全检查提醒,消除违规住人、疏散通道不通畅、建筑内电动车违规充电或停放、用火用电不规范等突出隐患,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小火亡人”火灾事故发生。

  二、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即日起至2024年1月23日)。结合我镇实际制定下发工作方案,采取以会带训的形式,层层动员部署。

  (二)组织实施(2024年1月24日至2月23日)。各村(社区)、部门单位对照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实施,摸排底数台账,定期研判调度,从严从细从实抓好各项任务落实。

  (三)总结验收(2024年2月24日至2月28日)。各村(社区)、部门单位要对工作情况进行汇总分析,认真总结经验做法,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研究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深化消防安全“敲门行动”工作成果。

  三、责任分工

  各村(社区):要充分发动村(居)委会等基层力量,开展好留守儿童、空巢独居老人及其他老幼病残等特殊困难家庭群体的摸排,逐一统计在册,逐人确定包保人员,定期走访提醒,开展广泛的提醒式检查,宣传消防安全知识,指导群众规范用火用电,消除火灾隐患。要充分整合现有的基层应急力量,加强联防联控,村志愿消防队、社区微型消防站等基层灭火力量要加强值班值守,强化第一出动,争取救早灭小。

  民政办:要对分散特困供养老年人等特殊困难老年人开展定期走访探视。要加强对敬老院的消防安全管理,提升从业人员和服务对象消防安全意识,及时发现和整改消防安全隐患。

  派出所:要督促指导物业服务企业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开展居民住宅小区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全面清理电动车进楼入户、飞线充电、堵占通道等隐患问题,指导居民开展“三清三关”。要充分利用各类宣传媒体开展贴近群众的宣传活动。对于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违法行为依法严肃查处。

  其他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督促指导本行业领域单位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

  四、主要工作措施

  (一)组织一次带队检查。以老旧小区、独居老人居所、社会福利机构、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开展一次由领导干部带队、相关部门单位参与的联合检查。提出工作要求,督促整改火灾隐患。

  (二)进行一次全面核查。各村(社区)、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消防安全“敲门行动”工作,深入分析研判本辖区、本行业发生“小火亡人”的可能性,要对留守儿童、空巢独居老人及其他老幼病残等特殊困难家庭群体的进行摸排并如实填写《独居老人基本情况统计表》(附件1)。并结合当前火灾防控工作实际,细化落实开展“敲门行动”工作的各项措施,确保消防安全。

  (三)明确一名包保人员。要发挥网格化管理作用,组织动员村(社区)干部及党员、志愿者等,对每一名留守儿童、空巢独居老人明确一名包保人员,一对一跟踪做好帮扶指导,帮助包保对象改善居住场所的消防安全条件。行动期间,包保工作人员要对留守儿童、空巢独居老人每周开展一次“敲门行动”,上门提醒做好火灾防范工作,对用火用电等生活习惯进行科学引导、对卧床吸烟、明火取暖等风险行为进行规劝。“敲门行动”原则上应当实地走访,如确有困难可采用电话、视频等方式进行,并如实填写《消防安全“敲门行动”工作开展登记表》(附件2),在开展“敲门行动”的同时送达《城乡居民消防安全告知书》(见附件3)。镇应急办每月应收集汇总各包保人工作开展情况,存档备查。

  (四)安装智慧型感烟探测器。建议在留守儿童、空巢独居老人居住场所的卧室区域安装智慧型独立感烟报警器,实现报警后监护人能立即收到报警信息,及时采取施救措施。

  (五)开展一轮消防培训。各村(社区)要针对留守儿童、空巢独居老人及其家属宣讲消防安全常识和火场逃生自救技能,在公共走道、楼梯间、门厅内张贴禁止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的通告,倡导邻里相互进行安全提示,全面提高辖区群众消防安全意识。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村(社区)、部门单位要本着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充分认识此次行动的重要意义,明确工作任务和工作职责,扎实全力推动行动深入开展。

  (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相关部门单位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工作要求,加强行业消防管理和火灾防范,各尽其职、各负其责,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执法等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三)严格督导,问责问效。镇消安委办公室将定期对各单位消防安全“敲门行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同时会把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纳入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内容,对工作不落实、成效不明显的,及时通报,对领导责任不落实、行动推动不力、工作敷衍了事导致发生有影响火灾事故的,将依法依规依纪严肃追责问责。

  附件:1.独居老人基本情况统计表

  2.消防安全“敲门行动”工作开展登记表

  3.城乡居民消防安全告知书

  附件1

独居老人基本情况统计表

序号

所在区域

老人姓名

年龄

地址

监护人

联系方式

包保人

联系方式

备注

 

 

 

 

 

 

 

 

 

 

 

 

 

 

 

 

 

 

 

 

 

 

 

 

 

 

 

 

 

 

 

 

 

 

 

 

 

 

 

 

 

 

 

 

 

 

 

 

 

 

 

 

 

 

 

 

 

 

 

 

 

 

 

 

 

 

 

 

 

 

  附件2

  消防安全“敲门行动”工作开展登记表

  上门对象:                   包保上门人员:                上门时间:

提醒内容

是否开展工作

敲门行动方式

劝阻卧床吸烟

(开展/未开展)

上门/电话提醒/视频提醒

劝阻明火取暖

(开展/未开展)

 

规范使用电取暖设施

(开展/未开展)

 

规范使用燃气灶具

(开展/未开展)

 

开展防火常识宣传

(开展/未开展)

 

开展自救常识宣传

(开展/未开展)

 

  城乡居民消防安全告知书

  一、安全用火

  1、不随意乱扔未熄灭的烟头和其他火种;不在酒后,疲劳状态和临睡前躺在床上或沙发上吸烟。

  2、外出和临睡前关闭电源,燃气炉具,熄灭火苗。

  3、厨房尘垢油污,烟囱及排烟机通风管道等,随时清理,以减少油脂进入通风管内。

  4、节庆时,遵守规定,不随意燃放烟花爆竹。

  5、检查家中是否存放易燃易爆及其它可燃物品,如家中存放油漆或可燃物品要迅速清理干净。

  6、熏制腊肉时,腊肉和火源必须保持相对安全的间距,以防油脂滴下引燃腊肉和上方覆盖物。不要在住宅楼道、楼顶、杂物间熏烤腊肉。应选择空旷开阔地作为熏烤点,并做好清理工作。周边不留下易燃物,熏烤过程一定要有专人值守,绝对不能中途离开。熏制完毕后,一定要将明火以及火星熄灭后才能离开。

  二、安全用气

  1、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应选用合格的液化石油气钢瓶,使用时,先打开钢瓶角阀,后打开燃气管道送出阀门。用后应先关闭钢瓶角阀,后关闭燃气管道送出阀门。严禁只关燃气管道送出阀门,不关钢瓶角阀。

  2、连接液化石油气钢瓶与燃气管道的软管长度不得超过2米或短于0.5米,软管两端必须用卡箍紧固,发现软管老化、破损、开裂应及时更换。

  3、严禁用热源对液化石油气钢瓶加温;严禁摇晃、扳倒钢瓶用气;严禁擅自排放钢瓶内的残液;严禁摔砸钢瓶和擅自拆卸瓶阀等附件。

  4、每次用气后,应对液化石油气钢瓶角阀和燃气管道送出阀门的关闭情况进行检查,以防漏气。

  5、液化石油气在使用过程中剩余的残液,含有一定浓度的液化石油气,应由充灌单位统一回收,用户不要自行处理,以免其挥发到空气中,形成爆炸混合气体。

  6、经常检查钢瓶、管道及球阀等是否漏气。可将肥皂水涂在钢瓶角阀、调压器、球阀和胶管等处,如涂抹处冒出气泡,应立即关闭钢瓶角阀,并立即进行处理。

  7、当发现有液化气泄漏时,附近严禁动火。气瓶着火时,应立即关闭阀门,搬至室外空旷的地方,用干粉灭火剂、二氧化碳灭火剂或用湿麻袋捂盖等方法灭火。

  8、液化石油气在使用中一旦发生火警,必须立即采取有效的措施将火扑灭。首先要切断火源。如果是管道或钢瓶连接部位等漏气起火,应迅速关闭钢瓶角阀,火焰即可自行熄灭。如果是减压器或角阀漏气起火,可用湿毛巾或湿被将着火点盖严,使之与空气隔绝,待火焰熄灭后迅速将钢瓶移至安全地点进行前面检查,对症处理。

  9、如火势较大,难以控制,应尽快拨打119电话报警,并迅速搬开周围容易着火的物件。

  三、安全用电

  1、严禁在建筑内的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处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车或者为电动车充电,也不要将电动车电瓶带到家中充电,严禁电动车“上楼入户”。

  2、避免在一个电源插座上安插过量的插头。空调、取暖器、暖手宝等大功率设备实行“专插专用”,以免插座过载而发生起火危险。

  3、离开房间请关闭电器设备,切断电源,杜绝安全隐患。

  4、要选用符合国家标准、规格型号合适的电器,插座、开关不能有破损,金属元件不能外漏。

  5、不要私拉乱接电源或使用插排串联电源,不要违章用电,不要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

  6、配电设备设施、用电取暖设备周围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及其他杂物。

  7、对使用时间久、陈旧老化、故障频繁、易发生问题的电器设备,要及时更换。

  8、合理布置电线,要防止绝缘层受损,可以选用质量好的电线或者采用穿阻燃PVC塑料管保护。

  9、电器设备使用中,出现煳味、焦味,应立即切断电源,并及时通知维修人员进行维修,不得擅自处理。

  10、不定期进行安全用电与防火安全自检,消除安全隐患。

  11、家用电器发生起火或冒烟的现场,千万不能用水去灭火,以防触电。必须立即断掉电源,请电工查找原因,修好后再使用。

  12、遇到火灾时要迅速正确逃生或躲避于安全处等待救援,并及时拨打119报警。走廊、楼梯被烟火封堵时,被困人员要尽量靠近窗口或阳台等容易被人发现的部位,通过呼救、挥舞衣物、用手电筒往外照射等方法,发出求救信号。

  四、安全取暖

  1、不要超长时间使用电取暖器,离开电烤火器时,要及时揭开覆盖物,关掉电源开关、拔掉电源插头。

  2、不要在电烤火器上面烘烤衣服和食品。

  3、根据家庭线路承载情况选择合适的取暖设备,切记盲目使用大功率电取暖器,造成电路超负荷运行,引发险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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