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2513C/2019-1567679
- 发布机构:注滋口镇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9-06-26
- 公开日期:2019-06-26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注政办发〔2019〕19号
注滋口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注滋口镇2019年度阳光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部门单位:
《注滋口镇2019年度阳光招生工作方案》已经镇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
附件:1、注滋口镇各小学、幼儿园招生区域划分表
2、注滋口镇2019年下期小学一年级预录新生花名册
注滋口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6月25日
注滋口镇2019年度阳光招生工作方案根据《华容县2019年中小学阳光招生工作方案》精神,为进一步深化基础教育改革,切实规范我镇小学及幼儿园招生、办班行为,促进教育均衡发展,落实公开、公平、公正的招生原则,特制订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阳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注滋口镇镇长文磊同志任组长,镇党委委员蔡雪英同志任副组长,各村场部门单位负责人为成员。下设阳光招生办公室,注滋口镇中心小学校长刘传星同志任主任,分管教学副校长任副主任,各校校长、园长、教导主任、保教主任为成员,办公室具体负责全镇阳光招生工作。
二、招生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实行“阳光招生”政策、计划、范围、程序、方式等信息全面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二)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划块招生、家长自愿”原则,确保辖区内幼儿及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园、入学。
(三)坚持计划招生、班额控制原则,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严格控制班额,杜绝大班额。
三、招生办法
(一)全镇各小学招生办班计划经县教育局批准后组织实施。小学一年级招生计划:注滋口中心小学、幸福中心小学各3个班,隆西小学2个班,隆庆小学、益稼小学、中岭小学各1个班,全镇小学一年级共11个班,且每班人数控制在45人以内。
(二)各幼儿园根据招生人数合理办班,每班控制在28人以内。
(三)为保障辖区内幼儿及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严格执行划块招生,各小学、幼儿园招生区域见附表1。
(四)严格控制跨区域招生。确因父母工作变动或家庭迁移需转校就读的,必须按学籍管理要求,经双方学校同意后依程序办理。
(五)限定年龄。小学招生对象为2013年8月31日前出生的儿童。
(六)新生报到时,向学校(幼儿园)提供如下资料:
1、户籍证明资料:
(1)监护人(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
(2)入学对象的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
2、房产(或常住地)证明资料:
(1)有房产证的,提供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
(2)小产权房未办理房产证的,提供购房协议、票据等能有效证明住址的资料;
(3)个体工商户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和商铺的房产证明。租用商铺的,提供所租商铺的房产证明和2019年1月之前的租赁合同;
(4)租住人员提供所租住房的房产证明和2019年1月之前的租房合同。
3、《儿童预防接种证》原件。
(七)审核分类:各学校、幼儿园对入学对象采取核实登记资料、入户调查的办法进行审核分类。入学资格审核合格的对象按以下办法予以分类:
A类:户籍和房产证地址均在招生区域内;
B类:户籍地址在招生区域内,房产证地址不在招生区域内;
C类:户籍地址不在招生区域内,房产证地址在招生区域内;
F类:无户籍和房产,在招生区域内有居住证的外来务工人员。
招生学校根据招生计划和登记信息分类结果,依次按A类、B类、C类、F类顺序分批录取,直至录满招生计划。各校录取时,如某类登记人数超过招生计划,则在该类别按就近原则排位录取。未予录取的申请对象,根据自愿的原则合理分流,就近其他学校在学位空余的情况下不得拒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各学校要成立招生工作小组,明确岗位职责,校长(园长)为第一责任人,教导主任(保教主任)为直接责任人。
(二)各招生学校要根据上级政策和本方案,要广泛宣传阳光招生政策,及时公布招生方案。要设立举报电话:18821853696,接受社会监督。
(三)严格操作,确保阳光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各学校(幼儿园)要严格执行招生方案,严格控制大班额,实行随机均衡编班,不得设置重点班,要严格执行学籍管理制度,确保学籍注册符合规定。
(四)各幼儿园在6月上旬完成本园2013年8月31日前出生儿童的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户口所在地、现常住地址、家长姓名、联系电话、2019年下期是否在本镇就读一年级等)收录工作,并登记造册。
(五)各小学在2019年6月24日前与招生区域内各幼儿园对接,摸清学生情况,造好2019年下期小学一年级预录新生花名册(附表2),掌握下期办班规模,为下期招生工作提供重要参考。6月25日之前,各小学向预录新生的家长发出招生意向书。6月26日之前,各小学将一年级预录新生花名册发到业务邮箱625622955@qq.com。在2019年下期招生时,以新生及监护人应提供的户籍和房产证明资料为最终审核、录取依据。
(六)各校(园)长签订阳光招生责任状,如有违反阳光招生政策的行为,自愿接受相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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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注滋口镇各小学、幼儿园招生区域划分表
学 校 |
招 生 区 域 |
注滋口中心小学 |
新容街、联合街道、杨桥村、注东村、注南村、注西村、东堤村、南安村、舒南村、均和村 |
隆西小学 |
挖口村、隆庆莲场、隆桥村、新河村、均南村、全福村、农安村、书院村、永兴村、同丰村、同丰浃村、西河村、隆兴村 |
隆庆小学 |
桑田村、隆庆村、北洲村、麻河村、溜口村、八千村 |
注滋口幸福中心小学 |
幸福村、东城村、白合村、民生村、昭福村、汀头村、益稼村(1、2、3、4组)、同庆村、团山村、新乐村、坝上居委会、新洲村、新北村、新桥村 |
益稼小学 |
汀头村(7、8、9组)益稼墟场(6、7、8、9组)、新移村、围垦村、东浃村、东沟村、新港村、新富村、新墙村、新发村、畜牧场、新成村 |
中岭小学 |
杨林村、中岭村、巴围村、水产场 |
注滋口中心幼儿园 |
以七异沟为界、七异沟以上 |
隆西幼儿园 |
以七异沟为界、七异沟以下 |
幸福中心幼儿园 |
幸福村、新乐村、团山村、同庆村、民生村、白合村、东城村、中岭村、巴围村、杨林村、益稼村(1、2、3、10、11、12组)、昭福村(7、11组)、汀头村(部分) |
益稼幼儿园 |
益稼村(4、5、6、7、8、9组)、昭福村、水产场、围垦村、新城村、新北村、新洲村、新发村、新港村、新桥村、新强村、新富村、畜牧场、东浃村、东沟村、汀头(部分) |
附件2:
填报学校: 填报人: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身份证号 |
年龄 (周岁) |
就读幼儿园 |
监护人 姓 名 |
户口所在地 (以户口本为准) |
现家庭住址 (以房产证明为准) |
就近入学学校 |
监护人 联系电话 |
生源 类别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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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说明: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湖南省学籍管理暂行规定》(试行办法)规定,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应按规定就近入学,取得学籍;2.本表登记对象为2013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适龄儿童年龄认定以户口本为准,截止日期为2019年8月31日;3.按照生源类别A、B、C、F的顺序分类造表,并按本表序号将入学对象相关资料(户籍、房产证、居住证等)复印件,学校审核盖章,校长签字确认后附表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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