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2513C/2016-1141264
- 发布机构:注滋口镇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6-12-20
- 公开日期:2016-12-20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注滋口镇民政办2016年
工作总结和工作规划
2016年,我镇民政工作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县民政局的悉心关怀和大力支持下,紧紧围绕镇党委、政府中心工作,认真贯彻省、市、县“富民惠民,改善民生”精神,以改善民生、发展民主为重点,坚持“以人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理念,致力于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和社会救助体系,打造公开、公平、公正的社会救助平台。具体工作总结如下:
一、开展了农村低保五保和城镇低保的动态调查管理工作
每年两次阳光行动,准确掌握农村低保五保户和城镇低保户的具体情况。积极宣传低保政策,确保低保复核公开、公平、公正进行,坚持按照“应保尽保、规范运作、分类施保、动态管理”的要求,层层把关,打造注滋口镇阳光低保工程。同时对新申请的低保户严格按照申请、核查、公示、上报的程序进行办理。组织人员对新申请户按照相关文件要求,采取入户调查、邻里走访等形式,了解申请户的家庭情况,并要求低保申请对象如实提供家庭成员经济状况、就业情况、残疾证、重病证明等,调查人员按照入户调查情况填写入户调查表。在初步入户调查的基础上,我们组织工作人员会同村两委干部、村民代表进行逐户评议,凡因正当理由评议不通过的户,当场告知原因并退回申请,从源头上杜绝“人情保、关系保”现象。对符合低保条件的户,及时告知并准备相关材料,填写低保档案,计算家庭收入,上报县民政局。2016年上半年农村低保新增119人、停发69人、提标51人;农村五保新增10人、停发2人,;城镇低保新增10人、停发4人、提标3人。注滋口镇现有农村低保1087户,1925人,今年已发放农村低保款185万元;城镇低保126户、279人,已发放城镇低保款82万元;农村五保421人,已发放农村五保款105万元。
二、为贫困家庭申报大病医疗救助
2016年一季度申请大病医疗救助达57人次,救助资金为11.93万元;二季度救助59人次,救助资金11.57万元;三季度上报56人,救助资金还没有到位。已经救助的对象总人数为116人,救助资金23.5万元。在一定程度上为大病重病患者及其家庭减轻了经济压力。为32名五保对象出示了“一站式”申请表,让他们免费住院治病。
三、按时完成残疾人补贴申报工作和其他残疾工作
根据2016年残疾人补贴新政策:属五保的残疾人不享受两项补贴(困难生活补贴和重度护理补贴);属低保的残疾人(包括一至四级的残疾人)可以享受困难生活补贴;一、二的重度残疾对象(不包括五保对象)都可以享受重度护理补贴。我们对全镇1162名残疾对象重新摸底,按政策分类,收集资料,每人填写三份表格,上报残联和事务股,并把补贴对象的信息全部输入财政系统。据统计,享受困难生活补贴的残疾对象有338人,享受重度护理补贴的残疾人有480人,停发对象196人(属五保和死亡的残疾人)。应发放残疾人补贴49万元。今年为八名困难残疾对象申请了居家服务补贴,每人一年600元;组织七名残疾人到汨罗参加实用技能培训;为十二名重度肢残对象申请了轮椅;为购买了机动轮椅车、电瓶三轮车、手摇轮椅车和农用车的残疾人申报了燃油补贴;集中组织十多名白内障患者到中医院进行免费检查和治疗。为5名残疾儿童申请了免费治疗和免费康复训练。
四、医疗救助资金迎国审
对注滋口镇2011年至2015年的医疗救助资金进行自清自查,并督促注滋口敬老院和幸福敬老院搞好清查工作.对存在的问题:做帐不规范,没有按专项资金来记帐;一部分支出手续资料不齐,没有附报告、病历或身体证复印件;救助的标准不符合政策规定,超出了最高金额一千元;县拔款与乡镇收入不符,收入大于支出.通过整改补充资料后,顺利通过审查。
其他业务工作:定时检查敬老院安全管理情况,排查安全隐患;及时有效报灾核灾、开展救灾工作,打卡发放自然灾害救助资金五万元;组织两次募捐活动,为新华垸筹款七万多元,为东堤村烧伤一家人筹资一万多元;做好大病(灾)贫困家庭临时救济(助)工作,发放临时救助款16.5万元;开展了拥军慰问优抚对象工作,“八一”建军节对全镇18名抗美援朝的老复员军人进行上门送电炖锅的慰问活动,对有困难的优抚对象发放了慰问金,合计二万三千元;协助扶贫办搞好扶贫工作,提供相关资料和数据,并上报了150户、420人兜底对象花名册;全力配合省地名普查小组开展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填好登记表。对5名百岁老人进行两次年审,对178名享受基本养老服务补贴的老人进行动态管理及时更新;完成了四十周岁以下退伍士兵的信息采集工作,并将信息采集表报到县民政局安置办。
工作规划:
1、切实抓好敬老院的安全生产工作,定时检查敬老院安全管理情况,着重检查水、火的问题,排查安全隐患。
2、落实城乡医疗救助制度,推进“一站式”救助服务工作,切实解决大病患者生活困难。尽量为困难家庭多争取大病医疗救助资金。
3、入户调查所有新增低保户和五保户,并进行民主评议,严格按程序办理,做到公平公正,应保尽保。对于条件改善的低保户予以停发,该提标的核实后提标,按时按质搞好上半年的阳光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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