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2513C/2016-1141262
- 发布机构:注滋口镇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6-03-17
- 公开日期:2016-03-17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注滋口镇财政所二0一六年度工作规划
2016年是乡镇合并的第一年,财政工作涉及的范围更广、利益群体更多,难度更大,财政工作任重道远。在新的一年里,注滋口镇财政所将继续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中央财政政策和省、市、县财政局的工作规定,积极落实乡党委、政府工作安排,强化工作责任,做到“人人有事做,事事有人做”,构建和谐财政、阳光财政。
一、指导思想
以确保工资发放、保证重点支出、支持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为重点,以确保惠农资金发放为关键,以推动经济发展为目标,强化财政监管,坚持依法理财、提高管理水平,促进镇域经济的发展腾飞。
二、主要工作目标
1、落实县局文件精神及工作指示,同时虚心接受县局对我所的工作指导、督查,加强兄弟单位之间的交流和学习。
2、落实镇党委、政府工作安排,积极配合工作,做好财政大管家。
3、严格预算编制程序,强化预算管理。
4、认真完成全镇“一卡通”增项扩面工作,并保质保量完成农机具补贴、良种补贴、耕地地力补贴等惠农补贴的兑付工作
5、规范站所、部门单位、村场财务核算,加强财务管理,防范财务风险。
6、加强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落实专项资金专款专用。
7、深化财政改革,强化财政监督。主要加强费用开支管理、拨款管理和票据管理。
8、协同乡镇相关部门做好对上争资工作,合理运用政策争取资金。
9、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升财政干部自身修养和业务能力
三、工作措施
1、认真落实县局关于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和工资支付改革有关精神,积极参加县局组织的业务知识培训,真正领悟精神,执行到位。克服改革过渡期的工作困难,以饱满的热情、认真的态度促进改革顺利进行;加强基础工作的标准化建设,县局提出的改进措施,应及时采纳并不断完善,通过省级标准化财政所复检;加强兄弟单位之间的交流和沟通,互相学习,吸取精华,争先创优。
2、对于镇党委、政府安排的工作认真执行。2016年是村场合并年,村场财务工作属重要工作之一,财政所将进一步规范村级财务核算、加强村级资金、资产、资源以及债权、债务的清理,协助村场合并顺利进行;为镇党委、政府提供有关财务数据,积极配有相关部门检查;按镇党委、政府的安排,认真办好自己的联系点。
3、县级财政部门按照有关政策,结合财力实际,兼顾需要和可能,明确预算安排顺序和重点,提出我镇财政预算安排指导意见,报县财政局批准。镇财政根据县财政部门的指导意见,编制预算草案,报县财政局审核,经镇人代会批准后执行。在年度预算执行中,镇财政提出的预算调整方案,报县级财政部门审核。
4、加大惠农政策宣传,有关惠农政策要求在镇政务公示栏和村场财务公示栏公示,促进农民对惠农政策的知晓度;镇财政所联合农技推广服务中心抓好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良种补贴等项目基础数据的调查摸底和核实统计工作,严格按照程序进行操作,力求计算无误,做到不漏不重,其他部门分管的资金执行“部门核标,财政分管”,确保惠农资金及时足额的打卡到农户;乡镇每个季度定期对全乡村场的公示情况进行检查,对公示不及时、不完整、不真实的村场发现一处,整改一处,真正让惠农补贴成为强农富民的好政策
5、加强对站所、部门单位、村场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党委、政府总负责,联合财政所人员对站所、部门单位及村场财务进行清理审计;对站所、村场财务人员进行集中培训,提升财务人员素质,提高财务核算的准确性和合理性。
6、镇财政所将建立专项资金台账,明确每笔资金使用范围和用途,监管每一笔项目支出和补助支出,对应建立台账,还定时或不定时地进行抽查,每一笔资金在拨付上都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做到事前、事中、事后“三监管;镇财政所在实施资金监管工作中,将发现的问题和有关情况以及意见、建议及时向县乡财局和县财政局有关业务股室报告,上级部门掌握相关信息后及时向下传达;对涉农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及专项资金安排及支出情况严格实行公示制度,进一步完善公开程序和方式,便于社会公众参与监督。
7、镇财政的所有开支必须坚持先请示后开支的原则,并且必须控制在预算范围内。零星开支报销时,要求票据规范、内容填写完整,经办人必须签字并注明开支事由,经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后,再由值班书记审核签字后方可报销;超过3000元以上的大额开支,除按照零星开支报销程序执行外还需提交书记、镇长、纪委书记集中审核签章才能报销。
镇财政所对在镇上有拨款的单位、村(居)的拨款事项及额度做到心中有数,针对类似村级转移支付的拨款事项要编制好拨款计划,并报书记、镇长知晓。在拨付款项时,坚持会计管印鉴,出纳管支票的原则,由出纳根据领导签批的款项及额度开据转账支票后,再交会计审核盖章后方可办理。在拨付财政专项资金时,镇财政所做好参谋,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镇级财政票据管理实行领退制,从县财政局统一购买,用完后再到县财政局统一核销。为加强票据管理,财政票据由镇财政所出纳负责管理,机关各办所、村(居)委会需开票时,只能在镇财政所代开,不予领用。
8、做好与县、市相关部门的协调与沟通,合理运用政策,积极对上争取,力求完成本镇的创收目标任务。
9、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把学习成果转化为谋划工作的思路、在学习思考中提升自身素质,提高理财能力;加强干部党风廉政建设,协调好与村场及相关部门的关系,全力做好服务工作,工作中清政廉洁,真正做到“心系群众,财政为民”。
注滋口镇财政所
二0一六年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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