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2513C/2022-1919292
- 发布机构:注滋口镇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22-03-15
- 公开日期:2022-03-15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注发〔2022〕2号
中共注滋口镇委员会
关于印发《注滋口镇2022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规划》的通知
各村(社区)、部门党组织:
《注滋口镇2022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规划》已经镇党委同意,现予以印发。
中共注滋口镇委员会
2022年3月8日
注滋口镇2022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工 作 规 划
为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落实注滋口镇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按照县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意见》(华委〔2020〕2号)文件精神,并结合我镇实际,特制订本工作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要求,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贯彻落实十三届县纪委二次全会精神,在党的二十大之际,着力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以廉政建设为抓手,促进党风风清气正。
二、组织领导
(一)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经镇党委研究,决定成立注滋口镇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其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文 磊(党委书记)
副组长:陈 捷(党委副书记、镇长)
成 员:严 亮(党委副书记)
易敬民(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胡立霞(党委委员)
蔡雪英(党委委员)
田文祥(党委委员)
蔡智超(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陈大兵(副镇长)
张夏冰(人大副主席)
由党委副书记严亮分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党风廉政办公室设镇党建办,由蔡雪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廖凯、黎中山、刘哲麟为成员,负责具体事务。
(二)责任分工
党委书记 文 磊
责任范围:对全镇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对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对站所、村(社区)主要负责人党风廉政建设负重要领导责任。
责任内容:
1.按照要求,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
2.负责镇党政领导班子的党风廉政建设,每年主持专题研究或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不少于4次;定期听取纪委工作情况汇报和班子成员下属单位履行主体责任情况汇报;亲自组织和参加党风廉政建设调研、检查、暗访等活动。督促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发现廉政问题时,及时约谈、批评教育,促其纠正;发现违纪违法行为时,及时报告县委、县纪委。
3.督促各级各部门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镇党委作风建设相关规定,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建立健全党员干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
4.模范遵守执行党的各项纪律。做到“五带头”:一是带头遵守党的纪律和廉洁从政相关规定;二是带头遵守民主集中制,落实好“四个不直接分管”、“末位表态”以及“三重一大”民主决策等相关制度规定;三是带头讲授廉政党课,每年不少于1次;四是带头开展谈话提醒工作;五是带头落实“治陋习、树新风”行动,不组织和参与违规宴请等活动,当好廉洁从政表率。
5.主持召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对照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不断增强班子成员的廉洁自律意识,防止发生腐败问题。
党委副书记、镇长 陈捷
责任范围:对全镇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
责任内容:
1.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主动承担对所联系的站所、村(社区)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责任。
2.参与镇党政领导班子的党风廉政建设。督促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发现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有不廉洁问题的,及时约谈、批评教育,促其纠正;发现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有违纪违法行为的,及时报告县纪委和镇党委。
3.加强政府廉政工作和反腐败制度建设,强化对行政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推进政府体制改革和简政放权。
4.督促各村社区、站所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作风建设相关规定,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建立健全党员干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督促责任范围内各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
党委副书记 严亮
责任范围:分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协助党委书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对分管责任范围内的工作人员、部门单位和包片所属村(社区)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
责任内容:
1.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主动承担对所联系的站所、村(社区)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责任。
2.参与镇党政领导班子的党风廉政建设。发现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有违纪违法问题的,及时报告县委、县纪委和镇党委。
3.落实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4.督促责任范围内各站所和包片村(社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教育、管理、监督责任范围内各站所工作人员和包片村(社区)干部廉洁从政。发现有腐败问题的,坚决支持调查处理。
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易敬民
责任范围:对分管责任范围内的工作人员、站所和包片村(社区)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
责任内容:
1.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主动承担对所联系的站所、村(社区)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责任。
2.参与镇党政领导班子的党风廉政建设。发现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有违纪违法问题的,及时报告县委、县纪委和镇党委。
3.落实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4.督促责任范围内各站所和包片村(社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教育、管理、监督责任范围内各站所工作人员和包片村(社区)干部廉洁从政。发现有腐败问题的,坚决支持调查处理。
党委委员 胡立霞
责任范围:对分管责任范围内的工作人员、站所和包片村(社区)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
责任内容:
1.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主动承担对所联系的站所、村(社区)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责任。
2.参与镇党政领导班子的党风廉政建设。发现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有违纪违法问题的,及时报告县委、县纪委和镇党委。
3.落实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4.督促责任范围内各站所和包片村(社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教育、管理、监督责任范围内各站所工作人员和包片所属村场干部廉洁从政。发现有腐败问题的,坚决支持调查处理。
党委委员 蔡雪英
责任范围:对分管责任范围内的工作人员、站所和包片所属村(社区)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
责任内容:
1.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主动承担对所联系的站所、村(社区)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责任。
2.参与镇党政领导班子的党风廉政建设。发现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有违纪违法问题的,及时报告县委、县纪委和镇党委。
3.抓好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4、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工作,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工作长效机制。
5.督促责任范围内各站所和包片所属村(社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教育、管理、监督责任范围内各站所工作人员和包片所属村场干部廉洁从政。发现有腐败问题的,坚决支持调查处理。
党委委员 田文祥
责任范围:对分管责任范围内的工作人员、站所和包片所属村(社区)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
责任内容:
1.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主动承担对所联系的站所、村(社区)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责任。
2.参与镇党政领导班子的党风廉政建设。发现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有违纪违法问题的,及时报告县委、县纪委和镇党委。
3.抓好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4.督促责任范围内各站所和包片所属村(社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教育、管理、监督责任范围内各站所工作人员和包片所属村场干部廉洁从政。发现有腐败问题的,坚决支持调查处理。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蔡智超
责任范围:对全镇党风廉政建设负监督责任;对分管责任范围内的工作人员、站所和包片村(社区)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
责任内容:
1.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主动承担对所联系的站所、村(社区)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责任。
2.参与镇党政领导班子的党风廉政建设。发现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有违纪违法问题的,及时报告县委、县纪委和镇党委。
3.协助镇党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对全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情况,组织开展检查考核工作。
4.严查腐败案件,重点查处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的党员干部的腐败案件。
5.督促责任范围内各站所和包片村(社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教育、管理、监督责任范围内各部站所工作人员和包片村(社区)干部廉洁从政。发现有腐败问题的,坚决进行调查处理。
副镇长 陈大兵
责任范围:对分管责任范围内的工作人员、站所和包片村(社区)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
责任内容:
1.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主动承担对所联系的站所、村(社区)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责任。
2.参与镇党政领导班子的党风廉政建设。发现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有违纪违法问题的,及时报告县委、县纪委和镇党委。
3.抓好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4.督促责任范围内各站所和包片村(社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教育、管理、监督责任范围内各站所工作人员和包片村(社区)干部廉洁从政。发现有腐败问题的,坚决支持调查处理。
人大副主席 张夏冰
责任范围:对分管责任范围内的工作人员、站所和包片村(社区)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
责任内容:
1.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主动承担对所联系的站所、村(社区)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责任。
2.参与镇党政领导班子的党风廉政建设。发现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有违纪违法问题的,及时报告县委、县纪委和镇党委。
3.抓好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4.督促责任范围内各站所和包片村(社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教育、管理、监督责任范围内各站所工作人员和包片村(社区)干部廉洁从政。发现有腐败问题的,坚决支持调查处理。
三、全年落实主体责任活动安排
具体活动安排见附件。
镇党政班子成员或工作分工如有变动,党风廉政建设职责相应变动,原则上不再另行文。
附件:2022年度注滋口镇党风廉政建设活动安排表
附件:
2022年度注滋口镇党风廉政建设活动安排表
序号 |
活动名称与活动内容 |
完成时间 |
责任领导 |
备注 |
1 |
组织开展学习中纪委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作风督查 |
3月 |
蔡智超 |
|
2 |
开展集体廉政谈话活动 |
4月 |
文磊 |
|
3 |
党委书记上一堂廉政党课 |
5月 |
文磊 |
|
4 |
其他班子成员到联点单位上一堂廉政党课 |
5月 |
其他党政负责人 |
|
5 |
组织参观廉政警示教育基地 |
7月 |
蔡智超 |
|
6 |
开展违规举办“升学宴”专项整治宣传活动 |
8月 |
蔡智超 |
|
7 |
组织村(社区)监督委员会成员开展“互联网+监督”业务培训活动 |
10月 |
文磊 |
|
8 |
对村社区、站所财务开展年度审计 |
11月 |
陈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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