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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注滋口镇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8-03-14
  • 公开日期:2018-03-14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关于印发《注滋口镇村(社区)党员积分管理办法》的通知
来源:注滋口镇   2018-03-14 1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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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办发〔2018〕9号

 

中共注滋口镇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注滋口镇村(社区)党员积分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村(社区):

现将《注滋口镇村(社区)党员积分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各你们高度重视,切实落实。

 

 

                      中共注滋口镇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3月8日

 

 

 

 

注滋口镇村(社区)党员积分管理办法

 

为切实加强党员管理工作,按《华容县农村、社区党员积分管理办法》要求,结合我镇实际,拟定本办法。

一、基础及评议项目

    1、党员分类。A类为村(社区)“两委”成员中的党员,基础积分25分;B类为年龄在60周岁及以下的无职党员,基础积分30分;C类为年龄在60周岁以上的无职党员以及长期外出流动党员,基础积分35分;D类为长期卧病在床或无行动能力的党员,不纳入积分管理。

2、民主评议。党员民主评议基础分为50分,党员民主评议积分公式为:50-不合格率×50-基本合格率×25。

二、加分项目

    1、志愿活动。党员参加支部组织的志愿服务活动,每次计3分。

    2、岗位履职。按认领岗位进行一次有效履职的计3分。

    3、表彰奖励。党员或党员家庭受到镇(含镇)以上表彰奖励的,每次计5分。

三、扣分项目

    1、按月交纳党费。没有及时足额交纳党费的,每次扣2分。(外出流动党员可用微信等方式交纳)

    2、按规定参加学习。党员没有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的,一次扣3分。(外出流动党员以回传学习记录为准)

3、按要求参加组织生活。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组织生活会和党课请假与迟到一次扣1分,缺席一次扣3分。

(外出流动党员应主动参加流入地党支部组织生活,并每年至少向流出地党组织汇报一次思想,未汇报的扣10分)

四、积分清零项目

本年度受行政拘留及以上处罚的;本年度有犯罪行为的;本年度收到党政纪律处分的;六个月以上无正当理由不缴纳党费或不参加组织生活的;参加邪教组织或活动的;本人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等行为的,党员年度积分为0分。

每年7月1日至下年度6月30日累计积分为该年度党员积分,作为我镇金、银、铜、黄“四牌”党员评选依据。其中,积分排名第一的为金牌党员,积分排名前20%的为银牌党员,积分60分以下的为黄牌党员,其他为铜牌党员。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正式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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