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2513C/2015-1141236
  • 发布机构:注滋口镇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5-09-14
  • 公开日期:2015-09-14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关于引导农村村民规范建房的意见
来源:注滋口镇   2015-09-14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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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集约节约用地、建设美丽乡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湖南省村镇规划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按照《华容县人民政府关于引导农村村民规范建房的意见》的精神,结合注滋口镇实际,现就引导我镇农村村民规范建房提出如下意见:

一、目标要求

村民建房实行“两鼓励、两禁止”。即鼓励适度集中建房、鼓励按标准图建房,禁止占用基本农田建房、禁止未批先建。凡经过审批同意、按图建房、验收合格的建房户给予表彰和奖励;凡占用基本农田建房、未经镇规划委员会批准同意的,依法依规迅速处置。通过规范建房,使农民新建房屋格局整齐、式样漂亮、土地集约节约。

二、基本原则

1、先批后建。镇人民政府设立村民规范建房服务窗口,公示公开村民建房流程和收费标准,村民新建房屋必须实行先批后建、一户一宅,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村民住宅异地新建后必须自行拆除旧宅。

2、按图建房。要大力推广标准施工图集,免费提供给村民选择使用,鼓励和引导村民按标准图集、适度集中建房。

三、工作措施

1、加强领导。成立镇规范农村村民建房指挥部,由镇长王德一任指挥长,周辉、王洪治任副指挥,田文祥、聂剑、钟志祥、涂立新、罗杰为成员,田文祥任办公室主任。村场要高度重视农村村民规范建房工作,支部书记亲自抓、负总责,村主任具体抓、重落实,在尊重村民意愿的前提下,动员群众积极参与规范建房。

2、试点示范。规划建设用地20亩,启动渔民集中安置建房工作,集中安置89户渔民,其他村场根据安全小区建设相关政策规定,进行试点示范。

3、政策扶持。对经过审批同意,按图建房,验收合格的分散建房户给予挂牌奖励,对按照标准图集、统一格局、集中建房20户以上的地点私建房户给予适当补助。

4、宣传引导。大力宣传有关农村村民建房的法律法规和惠民利民政策,大力宣传“村民建新房、免费供图样、政府来服务、建好有奖赏”,让群众普遍知晓不是不准建房,也不是动员建房,而是规范建房、建更好的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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