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2513C/2015-1141233
- 发布机构:注滋口镇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5-02-23
- 公开日期:2015-02-23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2015年是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根据国务院、省、市、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要点。
一、指导思想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大三中全会精神,用科学发展观和“安全发展”理念统领安全生产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广泛深入开展“隐患治理年”活动,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突出隐患排查治理,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强化监管执法和专项整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减少事故总量,努力实现全镇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直接经济损失四项事故指数实现“零增长”,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下降5%,工矿商贸等实现零死亡人数控制,道路交通死亡人数下降8%,杜绝较大以上事故。
三、工作措施
(一)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把安全生产工作摆在重要位置。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大三中全会精神,用十八大、十八大三中全会精神,统一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广泛宣传“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和安全生产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各项政策措施,把党和政府加强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传达贯彻到各级政府和企业,并转化为有利于保障安全生产的现实生产力。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大对安全生产两个主体责任、两个责任制的宣传力度,坚持和完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考核制度,实行安全生产预警、黄牌警告和一票否决。
(二)突出工作重点,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活动。按照国务院和省、市、县政府的统一部署,认真组织开展“隐患治理年”活动,制订《2015年全镇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分阶段逐步实施。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道路和水上交通、公众聚集场所、建筑施工、校车、特种设备、电力、纺织、工业企业等事故易发行业和领域为重点,建立健全安全隐患分级管理制度。
(三)开展专项整治,减少生产安全事故。针对关键问题和薄弱环节,进一步深入开展非煤矿业、危险化学品、道路和水上交通、烟花爆竹、公众聚集场所、建筑施工、特种设备、规模企业和学校校车安全等十个专项安全整治活动。
(四)强化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安全生产意识。进一步抓好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增强企业负责人安全主体责任意识。严格落实企业安全常识的三级教育,切实提高从业人员、农民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技能。认真谋划、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宣传教育,使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的基本常识家喻户晓,做到人人讲安全,事事保安全。
(五)狠抓基础工作,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安全生产管理,必须符合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技术规范的要求,做到规范化、标准化。
(六)加大执法力度,严格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全面加大执法力度,以执法促进专项整治,以执法推行行政许可,以执法强化安全管理,以执法推动隐患整改,以执法提升企业自律意识。严肃事故查处,严格事故责任追究,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对安全事故做到既查事、又要人,一查到底,决不姑息,较大事故的查处情况,通过媒体进行公示,强化社会警示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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