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2564L/2023-2123636
- 发布机构:插旗镇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23-10-17
- 公开日期:2023-10-17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各村(社区)、部门单位:
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现将《插旗镇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高度重视,遵照执行。
为进一步巩固我镇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工作成果,从根本上消退非法营运、车辆乱停乱摆、超限超载、三无车辆上路行驶、摩托车不戴头盔等领域的交通问题顽瘴痼疾,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动,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依法打击非法营运、车辆乱停乱摆、超限超载、三无车辆上路行驶、摩托车不戴头盔等违法行为,围绕人、车、路、企、政五个方面,进一步优化“党政加强领导、部门联合共治、社会广泛参与”的交通安全管理格局,继续深入推进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做到交通问题顽瘴痼疾整治工作不留死角、不留空档、实现全掩盖。使全镇交通安全责任落实明显改观,管控效能明显提升,安全意识明显增强,通行秩序明显好转,安全隐患明显减少,交通事故明显下降,坚决杜绝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坚决遏制较大交通事故,努力实现降事故、保安全、保畅通的总体目标。
二、整治时间
(一)动员部署、任务分解阶段(2023年7月)。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坚持问题导向,紧盯关键环节,全力以赴治顽疾、控风险、保安全。2023年7月底前,认真评估2023年上半年整治成效,梳理未彻底整治问题,对照整治任务,进行全面分析评估研判摸底,并同步启动整治工作。各村及镇相关部门结合自身的整治任务进行分解,制定工作措施,按照要求,部署辖区内的集中整治行动。
(二)集中行动、专项整治阶段(2023年8月至2023年11月底)。对标整治任务,各村全面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全面推进集中整治工作,严格履行各自的职能,对照任务事项和工作措施,逐项推进落实,强化全过程、全链条监管,深入推进源头隐患、风险路段、重点车辆及驾驶人等重点难点问题整治,严防风险隐患反弹,切实巩固整治工作成效。镇执法部门依法查处各类违规违法行为。
(三)巩固提升、建立长效机制阶段(2023年12月底)。按照方案的要求,对集中整治工作进行总结提炼、整章建制,健全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同时开展督导检查,及时发现通报相关问题,总结推广好的工作经验,建立和完善工作机制。
三、工作措施
(一)整治货车超限超载运输。
(二)整治农村面包车、三轮车非法营运及货车、拖拉机、电动车(摩托车)载人、安装遮阳伞、不戴头盔现象。
(三)整治以路为市、占道经营。
(四)整治事故风险突出路段。
(五)整治道路管理维护薄弱环节。
(六)整治非法改(拼)装车辆行为及逾期未检验、未报废和无牌无证等问题。
(七)整治校车乘车学生不系安全带、超员等交通违法行为。
四、整治任务
(一)严厉整治风险路段
1.对急弯陡坡、长下坡等重大隐患路段进行全面摸排,对险要路段必须安装路侧护栏、警示标志等交通安全设施。
2.凡新、改、扩建道路,必须落实道路交通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未经交工验收严禁通车。
3.集中治理道路设计与施工缺陷路段;集中治理农村公路平交路口安全隐患。
(二)严厉整治超限超载
4.严格落实“路警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强化站点与流动治超,督促特色芥菜生产加工企业严格按要求运输。
5.严格落实“一超四究”制度,依法严厉追究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车辆、驾驶人(从业人员)、车属企业及货物单位法律责任。
(三)严厉整治重点车辆
6.严厉打击从事“大吨小标”“大罐小标”、改装拖拉机上路等违法行为。
7.严厉打击无牌无证、到期未年检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自卸货车、半挂车、轻型载货汽车上路等违法违规行为。
8.严厉查处低速三、四轮电动车以及非法改(拼)装车辆载货载客等违法行为。
9.严格开展农用拖拉机整治工作,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拖拉机上道路行驶的,一律强制报废。
(四)严厉整治重点违法行为
10.严厉整治各种车辆超速、醉驾、酒驾、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野蛮驾驶”行为。
11.严厉整治行人横穿马路、村民占道摆放物品、圩场占道经营等违法行为。
12.严厉整治“三超一疲劳”、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等违法行为;严格落实重点营运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制度,严厉打击"两客一危"、校车和货运车辆违规运行行为。
13.严厉整治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以及车辆驾乘人员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摩托车非法载人违法行为。
(五)严厉整治重点人员
14、对有吸毒或患有精神病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的驾驶人进行严密管控,一经发现有驾驶行为的一律上报相关部门依法进行处置。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按照“思想不松、队伍不散、机制不变、重点聚焦”的工作要求,明确具体整治标准和整治措施,加强对整治工作的统筹调度、指导跟进。积极争取上级部门的重视与支持,推进“两站两员”建设,发挥村劝导员及辅警管交通作用。同时按照“责任分工、牵头抓总”的原则,根据人员变动和工作分工的安排,调整镇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动领导小组成员,由党委书记任组长,党委副书记、镇长任副组长,党委委员、人大主席任常务组长,镇纪委监委、党政办、派出所、应急办、宣传办、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市场监督管理所、自然资源所、综合执法大队、交警五中队等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徐东兵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集中整治行动日常工作。
(二)强化依法治理。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湖南省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办法》《湖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落实管理责任。依法依规严厉打击交通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形成严管重罚的高压态势。
(三)强化科技支撑。加强与县信息平台的联系协调,共享各类信息资源,切实提升宏观决策、监测分析和精准打击能力。
(四)强化社会协同。深化协同共治,进一步健全完善部门联合排查、联合治理、联合执法、联合惩戒工作机制,积极争取县委、县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全面推进社区、村组交通安全“网格化”管理,推动形成齐抓共管、全民参与的整治格局。
(五)强化警示教育。强化对重点企业、重点人员、重点车辆警示教育,持续深入推进道路交通安全进农村、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等宣传活动,营造家喻户晓的浓厚氛围,提升集中整治的社会辐射面和群众参与度。
(六)强化考核督办。进一步加强各村各部门整治工作考核督办,定期开展实地巡查,根据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实行提醒、约谈、通报。情节严重村的实施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工作"一票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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