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2564L/2018-1457732
  • 发布机构:插旗镇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8-10-18
  • 公开日期:2018-10-18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关于印发《插旗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插旗镇   2018-10-18 18:57
浏览量:1 | | | |

 

 

 

 

 

 

中共插旗镇委员会办公室

插旗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插旗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部门单位党组织:

《插旗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经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对照执行。

 

2018年10月17日


插旗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三权分置”之后的又一次农村重大改革任务。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2016]37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中发[2018]1号)、《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湘发[2017]24号)、《岳阳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岳办[2018]17号)和《华容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华办[2018]2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充分认识改革的重要意义

(一)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增强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活力的需要。农村集体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既体现集体经济的优越性,又调动个人积极性,这种农村集体经济运行的新机制,可以更好地发展壮大集体经济,逐步实现共同富裕。

(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的需要。农民的收入主要分三个方面,一是家庭经营性收入,二是工资性收入,三是财产性收入。这三类资产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主要财产,是农业农村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通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把集体的经营性资产确权到户,实现农民对集体资产的占有使用和收益分配权利,有利于拓宽农民增收新渠道,对于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让广大农民分享改革发展成果,如期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具有重大现实意义。

(三)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增添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的需要。改革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发展农民股份合作等多种形式的联合和合作,有利于激活农村各类要素潜力,完善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增添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

(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巩固党在农村执政基础的需要。党中央、国务院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部署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探索农村集体所有制有效实现形式,使农民群众真正拥有集体经济组织民主选举权、集体经济经营管理决策权和监督权,成为集体资产管理主体和集体经济受益主体,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有利于加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

二、准确把握改革的总体要求

(一)总体思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市里要求和我县工作部署,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以保障农民财产权益,壮大集体经济为根本目的;以村集体资源性、经营性、非经营性资产在产权归属、管理运营和收益分配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为导向;以“明晰成员、摸清家底、建立健全村集体经济组织、集体资产管理运行机制和收益分配制度,落实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集体对土地等资产的所有权和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土地承包权、集体收益分配权以及经营主体的土地经营权为主要任务;以村为基本单位和改革主体,镇党委、政府为工作责任主体,镇党委主要负责同志为主要责任人,利用三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全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

(二)基本原则。一是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地位不动摇,围绕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来谋划和实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镇党委主要负责同志亲自谋划和推动,充分发挥村级党组织负责人领导、组织改革工作的作用;二是严守改革底线。坚持农民集体所有不动摇,不能把集体经济改弱了、改小了、改垮了,防止集体资产流失;坚持农民权利不受损,不把农民的财产权利改虚了、改少了、改没了,防止内部少数人控制和外部资本侵占。严格依法办事,妥善处理各种利益关系;三是尊重农民意愿。充分发挥农民主体作用,支持农民创新创造,把选择权交给农民,根据群众意愿和村集体实际情况确定改革的任务和路径,分类施策、有序推进,确保农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真正让农民成为改革的参与者和受益者。

(三)工作目标。通过改革,推进各村集体达到成员范围明确、组织机构健全、资产权属清晰、经营管理机制完善、收益分配公平合理的建设标准,促使经营性资产经营更加高效,资源性资产权利更加稳定、全面,非经营性资产管护更加规范,各项权利流转更加便利、安全,初步形成归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农村集体资产产权管理和经营格局。

三、扎实做好改革的各项工作

(一)稳妥开展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工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工作以村为主体,必须坚持组织群众、发动群众、依靠群众,通过群众民主协商的方式开展,具体由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小组组织实施。按照尊重历史、兼顾现实、程序规范、群众认可的原则,统筹考虑户籍关系、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对集体积累的贡献等因素,协调平衡各方利益,做好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工作,解决成员边界不清的问题。镇党委、政府做好对成员身份确认全过程的指导、监督工作,重点指导各村根据法律法规和政策精神制定具体确认标准。防止多数人侵犯少数人权益,在成员资格认定工作中既要坚持少数服从多数,又要保护少数人合法权益,防止出现“两头空”“两头占”现象,防止发生侵犯妇女合法权益情况。同时,建立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登记备案制度,指导各村集体经济组织建立成员登记簿,在此基础上探索成员身份的取得、退出等管理办法。

(二)彻底清查核实村集体各类资产。各村要对其所有的各类资产进行全面清查核实,对于资源性资产,重点清查核实未承包到户的“机动地”和养殖水面以及宅基地以外的集体建设用地等;对于应纳入账内核算的各类资产,重点清查集体统一经营的经营性资产、现金和债权债务,做到账实相符、账证相符。对清查出没有登记入账或者核算不准确的,经核对公示后登记入账或者调整账目;对长期借出或者未按规定手续租赁转让的,清理收回或者补办手续。切实加大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力度,严防贪腐,维护群众权益。对侵占集体资金和资产的,如数退赔,涉及违规违纪的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按照资源性、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三个类别建立管理台账,健全完善登记、保管、使用、处置等制度。清产核资结果要向全体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公示,经镇、区两级部门审核把关后,由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确认。

(三)着力建立健全村集体经济组织。各村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村(社区)形态、成员结构、资产情况等,建立经济合作社或股份经济合作社,作为村集体经济组织,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履行集体资产经营管理职能。集体经营性资产存量较大、经营性收益丰厚稳定的村,组建以资产股份合作经营为主的股份经济合作社;集体经营性资产存量较小、村集体经营性活动较少、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构成与村民构成基本一致的村和“资不抵债”的村,由村民委员会依法代行村集体经济组织职能,在明确成员边界和资产底数基础上,申领经济合作社登记证书。

(四)全面深化完善农村集体资产确权工作。全面落实省、市、县有关工作部署,把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集体对土地等资产的所有权和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土地承包权、集体收益分配权以及经营主体的土地经营权,落实到不同层级、不同主体。

落实集体资产所有权。把村集体土地等资产的所有权确权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集体,由村集体经济组织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政府对村集体经济组织拨款、减免税费形成的资产归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集体资产所有权确权严格按照产权归属进行,不能打乱原集体所有的界限。严格保护集体资产所有权,防止被虚置。

落实集体资产收益分配权。股份经济合作社合理设置份额或股份形式的股权,将以经营性资产为主的集体资产量化到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确权落实到户,建立股权登记簿,以户为单位进行管理并出具股权证书。股权是集体成员参与收益分配的依据,股权设置以成员股为主,是否设置集体股由成员民主决定。股权不随人口增减变动而调整,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家庭今后新增人口,通过分享家庭内拥有的集体资产权益的办法,按章程获得集体资产份额和集体成员身份。

落实土地承包权。有效运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工作成果,探索农村土地承包关系长久不变和承包地有偿退出的具体办法,确保土地承包权长久稳定,维护农民的土地承包权益。

落实土地经营权。进一步健全规范承包土地的流转管理和服务,确保规范有序流转。通过流转合同鉴证、交易鉴证等多种方式对土地经营权予以确认。

四、切实加强对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充分发挥镇、村两级党组织在推进改革过程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切实增强“四个意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决策部署上来。按照“党委牵头、书记挂帅、党政共同推动”的改革工作领导和推动机制,镇里成立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推动全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社站,负责组织培训、抓好督促检查和指导服务。镇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任组长,制定负责人包片、办点干部包村工作推动机制,抽调精通业务、熟悉政策、责任心强、工作积极性高的人员组成改革工作组,具体负责推动和落实。村级党组织要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做好改革任务的具体落实。强化考核问责,对不重视、不担当、不作为和推进改革不力的严肃追责问责。

(二)加大资金扶持、提供经费保障。按照省、市、县三级文件精神,镇财政加大资金扶持力度,完善经费保障制度,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确保改革工作顺利开展。

(三)强化培训宣传、执行政策到位。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关系群众的切身利益,要下力气抓好培训工作,培训过程要坚持做到人员全面、环节清晰、方式多样,使工作人员达到政策明和步骤清。同时,要多形式多渠道宣传改革政策,让农民群众全面了解政策,主动参与、大力支持改革。

(四)抓好风险防控、维护社会稳定。镇相关部门要提前排查、化解影响改革的矛盾,针对有关风险点研究制定工作预案。设立信访“绿色通道”,及时回应农民群众的相关利益诉求,依法依规解决出现的问题,切实保障各类群体的合法权益,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