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2564L/2016-1141713
- 发布机构:插旗镇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6-06-18
- 公开日期:2016-06-18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插旗镇开展“三实”信息集中采集专项行动工 作 方 案
为建立“实有人口、实有房屋、实有单位”三位一体管理新模式,推进实有人口动态管控体系建设,根据《湖南省实际居住人口登记和服务规定》精神,县政府决定从2016年5月19日至12月31日,在全县部署开展“三实”信息集中采集专项行动。为确保我镇“三实”信息集中采集专项行动顺利进行,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湖南省社区警务信息系统为平台,以入户登记采集为主要方法,全面开展“三实”信息采集,准确掌握实有人口居住、从业、迁移动态轨迹,为警务实战、公安现实斗争、社会治安防范和经济发展服务。
二、任务目标
通过组织开展“三实”信息集中采集专项行动,达到以下目标:
1、全镇到2016年底,实现“三实”信息采集率、及时率、准确率均达95%以上,力争达到100%。
2、建立健全常态化“三实”信息采集工作机制:由镇党委政府支持、公安牵头组织、部门协作配合、村组参与。
3、“三实”信息在治安管控、治安防范、侦查破案中发挥有效作用。
三、组织领导
成立华容县插旗镇“三实”信息集中采集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王鹏任顾问,镇长付祖云任组长,镇政法书记方志伟、插旗派出所所长王志军任副组长,各办点干部、派出所工作人员、各部门单位、村支两委干部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三实”办),办公室设在插旗镇派出所,由王志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三实”信息采集的组织、指导、调度、督导、检查和考评等日常工作。
四、采集内容范围
(一)实有人口:在本行政区域内实际居住的所有人员以及未实际居住但在本行政区域实际从业的人员。
(二)实有房屋:本行政区域内所有用于居住或者单位使用的房屋,包括永久性和临时性房屋。
(三)实有单位:本行政区域内以实有房屋为依托的所有机关、团体、事业单位、企业等非自然人的实体或其下属部门。
五、职责分工
(一)镇政府职责
将“三实”信息采集工作纳入村组、部门单位综治考评;
负责本单位内的实有人口、实有房屋信息以及单位内的从业人员信息的采集上报;组织本辖区单位和各村开展“三实”信息采集;广泛开展“三实”信息集中采集专项行动宣传,努力提升辖区居民和单位自主申报比率;与派出所建立“三实”信息共建共享机制;负责对 “三实”信息集中采集专项行动工作进行考核。
(二)派出所职责
负责“三实”信息集中采集业务培训,明确相关单位、村组职责,落实工作责任,做好“三实”信息集中采集专项行动工作部署和落实,负责指导“三实”信息采集及录入工作;协助插旗镇政府,将“三实”信息采集工作纳入综治网格化管理,统一组织、开展、考核。
(三)各部门单位职责
负责本单位内的实有人口、实有房屋、实有单位的信息采集上报;负责本单位“三实”信息维护和更新,定期将“三实”信息汇总报送镇“三实”办。与派出所机关建立“三实”信息共建共享机制。
(四)各村(居、场)
明确村委领导和村委干部、组干部、联络员的“三实”信息采集录入中的职责任务;逐月明确村委干部和联络员采集工作区域和任务,并上报备查,严格进行考核;积极配合镇政府、派出所民警,通过多种渠道、多种方式采集“三实”信息。
五、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19日—5月31日)
制定插旗镇“三实”信息集中采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召开全镇“三实”信息集中采集专项行动动员部署大会,开展动员部署,组织业务培训,准备信息采取设备和表格,做好组织实施。
(二)信息采集阶段(5月31日—12月31日)
按照“四不漏”的方法,即“区不漏栋、栋不漏户、户不漏人、人不漏项”开展信息采集。采取入户采集与居民申报信息相结合的办法,实施错时采集、预约采集、集中采集、网格化采集和社会化采集等多种形式。全面开展入户采集工作,将“三实”信息全面、及时、准确录入到警务信息平台系统,确保采集全面、录入及时、信息准确。
(三)考核评估阶段(2016年12月)
从6月起,镇“三实”办将对各部门单位、各村“三实”信息采集工作情况每月进行通报,并不定期开展检查、抽查工作。10月份,镇“三实”办将对各机关单位、各村“三实”信息采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集中考核评估,并将考核成绩纳入综治考评。
(四)总结表彰阶段(2017年元月)
根据县“三实”信息采集工作日常督导和全年评估结果,对全镇“三实”信息集中采集专项行动工作进行评比,对开展专项行动成效突出的单位、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同时,对“三实”信息采集专项行动推进不力、工作措施不到位、效果不佳、不能按时完成任务或在县考评中影响镇、派出所成绩的部门单位和村,对“一把手”进行诫勉谈话,对虚假信息实施追责问责。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开展“三实”信息集中采集专项行动,是新时期加强社会管理服务和实施《湖南省实际居住人口登记和服务规定》、完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举措。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做好各项组织部署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三实”信息采集工作实施办法,明确工作要求和进度,强化保障措施,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工作任务按时完成。
(二)多措并举、全力推进。一是充分保障工作经费。二是强化社会面宣传发动。各单位、村组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召开座谈会等形式集中宣传,为入户调查、上门采集奠定坚实基础。三是稳步推进,确保质量。开展“三实”信息采集,必须将保障信息质量放在首要位置,坚决防止只重进度不重质量问题发生,坚决防止不经走访确认,而将未经核实信息甚至虚假信息录入系统的问题发生。要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先易后难的方式,科学把握采集进度。
(三)加强督导,严格奖惩。“三实”办要采取指导检查、实地暗访、专项督察、网上抽查等方式,不定期地对全镇“三实”信息采集率、录入率和准确率等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每月进行一次情况通报,每季度进行一次工作调度。对任务完成好,录入率、准确率、及时率均达到95%以上的相关单位责任人予以奖励;对工作不主动,配合不积极,不能按时完成采集录入任务、不能及时通报更新数据的单位,一律予以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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