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2564L/2016-1141710
- 发布机构:插旗镇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6-03-10
- 公开日期:2016-03-10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插旗镇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插旗镇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保障村民的合法权益,促进保值增值,根据上级相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制度。
1、集中管理。成立插旗镇资产资源管理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按照依法、民主、公开、公正的原则,对全镇国有资产资源、农村集体资产资源进行集中管理。农村集体资产是指农村集体所有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投资资产、农业资产、存货及无形资产等;农村集体资源是指农村集体拥有的耕地、林地等自然资源。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归该集体经济组织全体成员共同所有,受国家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法侵占、平调、挪用。
2、登记备案。各村负责对村集体所有的资产资源摸底登记,造册存档,并上报至镇领导小组进行备案,动态管理。
3、申请审核。建立镇资产资源管理集中交易平台,凡属村集体资产资源的处置(包括转让、租赁等),先备案再进平台交易,按以下程序进行。
(1)申请。必须经村(组)民代表会同意后,再向镇领导小组提出申请。
(2)审核。先由林建站、国土所、水管站、司法所、财政所等部门站所进行初核,审查权属有无争议等,再报镇领导小组同意。
对于价值低于2000元(含2000元)的资产资源处置,由支村两委研究、监督委员会参与、村(组)民代表大会决定,上报镇领导小组备案。
4、交易流程。由镇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按以下程序进行。
(1)确定交易方式。选择招拍挂等交易方式。
(2)发布公告。通过镇门户网站、村宣传栏等方式,发布交易公告,公告内容包括资产资源名称、交易方式、交易时间及地点、交易保证金等,公告期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3)组织交易。参与交易人员,必须包含资产资源所在村的村干部、村民监督委员会成员、村(组)民代表。交易由镇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主持,镇纪委、财政所派人参与监督。
(4)公示结果。交易成功后,签订合同,并将结果通过镇门户网站、村宣传栏等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5)资金管理。交易保证金、成交资金等,必须进镇财政所资金账户,规范管理。成交资金必须等公示期结束且无异议后,才能拨付。
(6)资料归档。合同及镇、村两级相关资料,必须在公示期结束后1个星期之内归档。一式两份,镇、村各一份。
5、日常考核。村安排专人负责资产资源的资料及交易的管理,每季度末公示村集体资产资源状况。镇领导小组按月(季度)进行日常考核,年度排名。
6、其它。镇属国有资产资源的处置(包括出让、租赁等),参照本制度进行。自发文之日起,处置集体(国有)资产资源必须进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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