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2564L/2014-1141700
- 发布机构:插旗镇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4-05-29
- 公开日期:2014-05-29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关于村场支部书记工作问责的若干规定
插发〔2014〕8号
中共插旗镇委员会
插旗镇人民政府
关于村场支部书记工作问责的若干规定
经镇党政负责人会议集体研究,村场支部书记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一律给予免职处理。
一、计划生育省、市检查有统计质量问题的;
二、镇环境卫生检查连续两次排名倒数第一和第二的;
三、违纪违法受到刑事拘留以上处理的;
四、辖区内发生负有领导责任的重特大安全事故的;
五、辖区内发生恶性重大群体性事件并造成恶劣社会影 响的。
本规定自2014年6月1日起执行。
二〇一四年五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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