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2564L/2013-1141690
- 发布机构:插旗镇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3-11-12
- 公开日期:2013-11-12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为了进一步规范机关内部管理,促进各项工作有序落实,结合本镇实际,经党政负责人扩大会议研究,特制定本制度。
一、机关内务管理制度
(一)考勤制度
1、逐日考勤。每周除星期一上午例会时间(冬季10月~3月)例会时间9点,夏季(4月~10月)例会时间为8:30)统一签到外,其余工作日必须在办公室签到(冬季9:00以前,夏季8:30以前)。因工作需要无法亲自签到者,需报告镇值班负责人通知值班室登记,严禁代签或补签。凡迟到一次罚款20元,缺席一次罚款30元,代签加倍处罚。
2、机关工作人员实行闲时双休,忙时不休。双休日实行轮换值班,双休轮值等同作息考勤(后附双休轮值表),内设站所的轮
休及节假日安排必须与镇政府同步进行。
3、严格请假手续。所有党政负责人请假,必须由书记批准,党政办秘书请假,必须报镇长同意后,由书记批准,机关其他工作人员(含站所长)请假,必须由镇长批准,财政所工作人员请假,必须报镇长同意后,由值班负责人批准。
4、机关工作人员每周必须住机关两晚,分两班值班(后附轮值表),所有干部当班应住而未住一晚罚款30元。带班负责人做好督促检查登记,并公示干部的住宿情况。
5、机关工作人员的所有考勤情况(含签到和住宿)由办公室一天一张榜,一周一通报,一月一兑现,由值班负责人在每周例会上通报上周的考勤落实情况。并在每个月的第一次例会上实施兑现处罚。
(二)卫生管理制度
1、机关院内的环境卫生实行区域包干负责,做到所有水泥坪及会议室、楼房走廊、楼梯间值班室每天一打扫,厕所每天一冲洗,由行政秘书和内勤干事负责,责任区的卫生每周一例会后集中打扫,凡未请假没有参加打扫责任区的机关工作人员,每次罚20元,且在例会上通报批评(后附卫生责任包干区域)。
2、所有工作人员的住宿,办公室必须保持干净、清洁。不准乱倒垃圾、乱扔纸屑、乱泼脏水,乱晒衣物,乱丢果皮和随地吐痰。
3、两办秘书必须每天对机关院内的卫生状况进行一次督查,值班负责人每月一检查,并及时通报情况,实行一个季度一讲评一处罚。
(三)食堂及茶水管理制度
1、食堂工作人员要定期对餐具进行高温消毒,保持炊具设施和室内整洁卫生,不准供应霉烂变质食物。
2、所有机关工作人员除下村、公差、节假日外必须坚持食堂就餐,机关及内设站所办的会议和来客接待均只能在食堂安排,切块结帐,严禁进馆和超标接待。
3、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服务周到、热情,价廉物美,钱少菜丰,并保证节假日开餐。
4、办公室和会议及来客接待用茶,由内勤干事负责供应,机关家属及外人不得使用。
(四)文书、档案管理制度
1、各类电、文须由行政秘书作好整理登记,首先送值班负责人阅批,然后按阅批要求,送相关负责人阅示和阅办,阅办负责人必须在文件处理卡或传真公文上签名。
2、上级直接投寄传送给负责人的文件阅办后必须交两办整理归档。凡来电、来文没及时送阅和遗漏一次扣行政秘书工资100元。全年没出现一例妣漏奖行政秘书处500元。
3、各种文件下发须经集体研究的按权限签发,镇党委文件由党委书记签发,人大文件由人大主席签发,政府文件由镇长签发,纪委文件由纪委书记签发,两办文件由值班负责人签发,所有发文须经党政办编好文号办好手续后方可发文。
4、镇人民政府的公章和政府办公室公章必须专人管理,凡办手续需要出具公章的必须报镇长和值班负责人同意后方可盖章,并由政府秘书作好登记。
5、各线所有文件资料年终时必须交党政办整理归档。
二、财务管理制度
(一)财务审批制度
1、机关财务支出,必须先报告后开支。凡一次性支出500元以下的由值班负责人审批(报帐时须有经办人、证明人、值班负责人审批),500元以上(含500元)至3000元以下的支出由党政主要负责人会审,并签定属实,由值班负责人审批后方可报帐。3000元 以上的支出要通过乡镇理财小组审核(报帐时须有经办人、证明人、财政所长、值班负责人、纪委书记和党政主要负责人签字),方可报帐。
2、内设站所财务实行财政统一管理,实行报帐制管理模式。财务审批由站所负责人签字同意支出,分管负责人签字属实后,再由值班负责人审批入帐,一个季度结算一次。
3、招商引资,争资争项的工作经费报帐必须有2人以上签字证明,审批单必须由书记、镇长、人大主席、纪委书记、值班负责人会审同意后,方可报帐,报帐时还必须有项目报告和项目资金批复复印件。
(二)费用管理制度
1、租车费。机关除防汛、紧急事件处理外,一律不允许公费租小车,紧急公务处理用车必须先由值班负责人报书记同意。
2、招待费(含烟、酒、水果等)。①机关因公来客一律在机关食堂就餐,由接待负责人向值班负责人申报后,由值班负责人开出来客接待通知单方可到食堂安排列餐。接待标准镇内来客与会议餐每桌100元,县直单位来客每桌180元,重大乡友及领导每桌280元(都含酒水),在外餐馆接待的一律由个人负责。②所有在外确需签单开餐的重要接待,必须征得书记的同意并报值班负责人后方可接待(谁签单谁负责,并于每月的28日由经办人填写签单事由、日期、发票到财政结算)。凡未经请示同意的签单一律由个人负责。③来客招待一 律不准发盒烟,招待散装用烟、水果等必须履行领销登记,由值班负责人统一管理,一月一结算。
3、水、电费。机关水电做到厉行节约,统一管理,包干负责,分层结算,即机关办公室的用水、电费由政府结帐,机关干部住
房用电实行包干负责,超支自付,站所有独 立场所的办公用电由站所负责,家属房水电费个人负责。
4、电话费。值班室电话实行包干管理。书记、镇长、人大主席、值班负责人办公室安装电话,费用由使用者自理,除值班室外,其他办公室不得公费安装电话。
5、文印费。所有文件资料打印归口各线负责人审签后,由值班负责人审核签字登记后方可打印,凭值班负责人签字原件与打印室一月一结算。
6、其他费用。所有广告制作、摄影、维修等费用先报值班负责人登记并报主要负责人同意后,方可支出,实行一季度一结算。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正式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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