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2564L/2011-1141666
- 发布机构:插旗镇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1-12-20
- 公开日期:2011-12-20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插旗镇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行为规范
一、服务语言
(一)工作时,提倡讲普通话。
(二)接待服务对象时,要主动打招呼“您好,您要办理什么业务”,办理完毕要说“再见”。电话铃响三声以内要接听,首先讲“您好,插旗镇便民服务中心,请讲”。服务中心注意使用“您好”、“请”、“对不起”、“谢谢”、“再见”十字文明用语。
(三)遇到本人无法回答的问题时要讲“对不起,请稍等,我帮您问一下别的同志”;或把服务对象带到应去的窗口。
(四)当服务对象提出意见或建议时要讲:“对不起,如果我工作中有失误,请您指正”、“欢迎您多提宝贵意见”、“谢谢您的监督和帮助”。
(五)当受到服务对象表扬时要讲“没关系,这是我们应该做的”。
(六)办理有关手续、证件时,要使用“请稍候”、“请填写”、“请交费”、“我马上给您办手续”、“对不起,根据XX不能办理,请原谅”、“请到XX窗口办理下一步的手续”等文明话语。
(七)禁止使用伤害感情,激化矛盾,损害形象的语言。如:“我不管,问别人去”、“少啰嗦,快点讲”、“我还没上班,等会再说”、“我要下班了,你快点”、“我刚才已经说过,你怎么还问”、“你这人真笨”、“你的记性真差”、“我就是这样的,你能把我怎么样”、“你去投诉好了”、“不知道”等。
二、服务态度
(一)接待服务对象要主动热情,先请其座,再为其办理手续。
(二)服务对象咨询有关问题时,要耐心细致、百问不厌、百查不烦、解释全面、不准冷落、刁难、训斥或歧视服务对象。
(三)对待服务对象,必须做到“五个一样”,即:干部与群众一样尊重;生人与熟人一样热情;忙时与闲时一样耐心;大事与小事一样周到;来早与来晚一样接待。接待时做到“三声”,即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
(四)要实行“热心、诚心、耐心”服务,在任何情况下严禁对服务闹情绪、耍态度。当服务对象提出意见、建议和批评时,要冷静倾听,耐心解释,不予争辩,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服务对象出现误解、出言不逊时,要做好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不要与其辩解争吵。及时向中心领导汇报,妥善予以解决。
三、服务仪表
(一)工作时间着装整齐,佩证上岗。
(二)工作时姿态文雅,自然大方,站坐姿势端正,举止文明端庄。
(三)不准染彩色头发,不准留与身份不符的怪异发型。
(四)女工作人员化妆要大方适度,饰品要适量庄重。
(五)不随意吐痰,不乱扔杂物,讲究卫生。
四、服务质量
(一)对服务对象所办业务,应一次了解清楚,一次答复完整,一次性告知服务对象申办事项所需的全部资料,并主动介绍下一步应在哪个窗口办理。
(二)书写的批文、单据等,应表述完整、字迹清楚、准确无误。
(三)尽可能做到早办、快办,提高办事效率,材料齐全一次办理完毕,努力提前办结,严禁超出承诺期限。
(四)保证群众来中心能找到人,办成事,中心工作人员应做到“宁可自己麻烦,不让群众为难”。
五、工作纪律
(一)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中心各项规章制度,在工作时间做到不说笑打闹,不大声喧哗,不扎堆聊天,不传播流言蜚语,不乱串岗位,不酗酒误事。
(二)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办事。
(三)严格遵守中心考勤和请假制度,按时上下班,不脱岗,不空岗。
(四)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不以职务之便谋取私利,不以任何形式吃、拿、卡、要,不准损坏中心信誉和政府形象,勤政廉洁,优质服务,树立人民公仆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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