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731322B/2023-2089696
- 发布机构:梅田湖镇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23-07-14
- 公开日期:2023-07-14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梅田湖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开展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核查工作的通 知
各村(社区):
为贯彻落实《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发〔2022〕69号)、《湖南省农业农村厅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的通知》(湘农联〔2023〕24号)和华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华容县惠农补贴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华政办发〔2023〕7号)文件精神,切实做好2023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工作,按照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农户申报、村组公示、乡镇核录、县级核发”的程序,决定对各村(社区)上报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进行核查,请认真做好相关工作:
一、核查时间:7月11日-14日;
二、核查内容:一是对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面积进行核查,根据华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华容县2023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华政办发〔2023〕8号)文件精神,2023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发放对象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根据村(社区)提供的到户台帐,核实补贴对象;二是对未确权到户的村集体面积、新增面积、负面清单面积及土地流转情况进行实地核查。
三、核查方式:
1.看现场。依据农户申报台帐,核实申报耕地上实际种植作物(粮食、油菜、蔬菜、棉花、饲料等)和种植面积等相关信息。
2.查资料。查看未颁证到户的村集体面积、大户流转有协议且承包方、经营方在流转协议中约定了补贴资金受益方、新增面积佐证材料等。
3.访农户。依据农户申报台帐,走访农户,按照补贴面积大小每个村(社区)随机抽取1-2组,每个组随机抽取5-10户进行实地核查了解种植情况。
4.量面积。用测亩易实际测量面积。如发现问题,则反馈所在村(社区)进行重新核实,并重新上报补贴材料。
四、核查人员:详见附件1
五、工作要求:
1.各小组负责核查结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核查工作结束后,将原始资料交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2.严守工作纪律,各核查小组要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九项规定”要求,严守廉政纪律规定。
附件:1.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核查人员分组情况表
2.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到户核查表
梅田湖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7月10日
附件1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核查人员分组情况表
组 长 |
副组长 |
成 员 |
资料员 |
核查单位 |
陈志辉 |
周 伟 陈传军 |
严 肃 李 捷 颜佳兵 |
张志波 |
三合村、曙辉村、友谊村、 告丰村、永吉村、梅田社区 |
鲁 锐 文立志 |
孔 勇 张 伟 王 辉 |
汪 昕 |
梅田村、金鸡村、新垱村、 西来村、保合村、迎丰社区 |
附件2 2023年华容县耕地地力补贴面积到户核查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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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社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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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户 |
住址 |
身份证号码 |
电话号码 |
实际作物种植面积 |
未确权耕地面积 |
负面清单 |
申报补贴 |
核查面积 |
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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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积 |
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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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查人员签名:
备注:负面清单类型(A:已经作为畜牧水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B:已经转为林地、园地的耕地,即种植园林水果、茶叶、花卉苗木、林木及其相关间作、套作模式的耕地;C: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的耕地;D:非农业征(占)用等已经改变用途的耕地;E: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F:长年抛荒的耕地,对抛荒一年以上的耕地,取消次年补贴资格;G:永久基本农田“非粮化”取消补贴资格;H:违反耕地保护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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