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731322B/2023-2071131
- 发布机构:梅田湖镇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23-04-25
- 公开日期:2023-04-25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梅政办发〔2023〕19号
梅田湖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梅田湖镇2023年度秸秆露天禁烧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华容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秸秆露天禁烧工作的通知》(华生环委办函[2023]30号)和中共华容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油菜、小麦秸秆综合利用和严格管控露天禁烧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我镇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进一步改善环境质量,防止大气污染,现将《梅田湖镇2023年度秸秆露天禁烧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梅田湖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4月25日
梅田湖镇2023年度秸秆露天禁烧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镇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进一步改善环境质量,根据县生环委和县农业农村委员会工作领导小组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央环保督查工作会议精神,以保护大气环境、确保重点设施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目的,按照“标本兼治、疏堵并举”的原则,坚持秸秆露天禁烧与综合利用相结合,全面防控与重点清查相结合,逐步建立健全秸秆露天禁烧工作体系,形成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长效机制,有效保护和改善农业生态环境,助力乡村振兴取得新成效。
二、目标任务
实施镇域内全面露天禁烧,露天禁烧的主要种类为油菜、小麦、水稻、棉花、玉米、黄豆、瓜菜等大宗农作物、秸杆,以及沟、渠、路边的杂草、树木等,确保镇域内“不烧一把火、不冒一股烟”,实现秸秆露天禁烧全覆盖。
三、重点工作
1.建立工作责任制。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属地包干、属地管理、属地负责”工作要求,成立以书记、镇长任双组长的梅田湖镇秸秆露天禁烧工作领导小组,推行以村(社区)为单位的网格化管理,层层签订承诺书、责任状,做到人员、责任、措施、奖惩“四到位”,确保禁烧工作全覆盖无空白,责任落实无盲点。
2.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利用“村村响”广播、宣传车、横幅、标语、宣传栏等手段,大力宣传秸秆露天禁烧相关政策和内容,在重要时节、重点时段要实行全天候巡查,加大巡查密度,镇不漏村、村不漏组、组不漏户、户不漏人、人不漏丘。
3.加大秸秆综合利用。加强对农机手的宣传和管理,全面实施“收割机械作业许可证”制度,对加装粉碎装置的收获机械免费发放作业许可证,严格控制留茬高度(不超过15厘米)。引导种植户开展低茬收获,实施捡拾打捆、粉碎还田、堆腐还田、覆盖还田,未加装粉碎装置的收获机械严禁下田作业。建立开展稻地机深翻、稻草捡拾打捆、秸秆还田连片示范,推行“三机对接”,采取收割机、还田机、旋耕机三种机械编组配套,联合作业,做到收获一块,灭茬一块,旋耕一块,确保应收尽收,应翻尽翻,形成良好的农作物秸秆还田和禁烧示范作用,达到以“用”促“禁”的效果。
4.加强执法巡查。开展禁烧巡查是确保禁烧取得实效的主要手段,要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的原则,成立梅田湖镇秸秆(杂草树叶)禁烧巡查应急分队,设立秸秆焚烧举报电话。每个村(社区)都要成立禁烧小分队,按网格实行24小时值班巡查,做到“有烟必查、有火必罚、有灰必究”,坚决杜绝辖区内秸秆(杂草树叶)焚烧现象。各秸秆禁烧网格责任人要保持24小时电话畅通,及时处理发现的焚烧火点。
四、保障措施
1.强化部门联动。建立联动机制,通力合作,齐抓共管,形成合力。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牵头全镇秸秆禁烧和资源化利用工作,做好信息收集、情况通报、督查督办等工作,指导秸秆还田和农业领域秸秆综合利用技术推广;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秸秆焚烧现场执法,配合做好巡查工作。
2.加大处罚力度。根据《华容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禁止露天焚烧秸秆、垃圾的通告》(华政告[2020]6号)文件精神,对有焚烧秸秆行为的农户要及时进行劝阻、制止,对劝导不理、制止不听者,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对当事人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对不听劝阻、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规定处警告或者处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镇执法大队要严格执法,发现一起处理一起。
3.强化督导考核。将秸秆禁烧工作实效纳入村级年终绩效目标考核。对责任落实、绩效良好的村(社区)给予通报表扬;对工作不到位,且被省卫星遥感监测到火点的所在村(社区)年度农业生产工作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并取消该村(社区)年度内所有农业奖补项目支持。
附件:梅田湖镇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梅田湖镇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
成员名单
组 长:毛映双 党委书记
陈志辉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谭则骏 党委副书记
周 伟 人大主席
鲁 锐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陈传军 党委委员
谯慧明 党委委员
周昕怡 党委委员
徐 鹏 党委委员
文立志 副镇长(常务)
王 盟 人大副主席
成 员:孔 勇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何 为 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
各村(社区)总支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由文立志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各村(社区)相应成立以总支书记为队长、村干部为成员的秸秆禁烧小分队,将辖区内禁烧重点区域进行划分,形成“边界明确,责任落实,上下互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格管理体系,确保秸秆禁烧期间“白天不见烟,夜晚不见火”,不发生秸秆焚烧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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