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731322B/2023-2071131
  • 发布机构:梅田湖镇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23-04-25
  • 公开日期:2023-04-25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关于印发《梅田湖镇2023年度秸秆露天禁烧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梅田湖镇   2023-04-25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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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发202319

 

梅田湖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梅田湖镇2023年度秸秆露天禁烧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华容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秸秆露天禁烧工作的通知》(华生环委办函[2023]30号)和中共华容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油菜、小麦秸秆综合利用和严格管控露天禁烧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我镇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进一步改善环境质量,防止大气污染,现将《梅田湖镇2023年度秸秆露天禁烧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梅田湖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4月25日

 

梅田湖镇2023年度秸秆露天禁烧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镇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进一步改善环境质量,根据县生环委和县农业农村委员会工作领导小组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央环保督查工作会议精神,以保护大气环境、确保重点设施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目的,按照“标本兼治、疏堵并举”的原则,坚持秸秆露天禁烧与综合利用相结合,全面防控与重点清查相结合,逐步建立健全秸秆露天禁烧工作体系,形成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长效机制,有效保护和改善农业生态环境,助力乡村振兴取得新成效。

二、目标任务

实施镇全面露天禁烧,露天禁烧的主要种类为油菜、小麦、水稻、棉花、玉米、黄豆、瓜菜等大宗农作物秸杆,以及沟、渠、路边的杂草、树木等,确保域内“不烧一把火、不冒一股烟”,实现秸秆露天禁烧全覆盖。

三、重点工作

1.建立工作责任制。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属地包干、属地管理、属地负责”工作要求,成立书记、镇长任双组长的梅田湖镇秸秆露天禁烧工作领导小组,推行以村(社区)为单位的网格化管理,层层签订承诺书、责任,做到人员、责任、措施、奖惩“四到位”,确保禁烧工作全覆盖无空白,责任落实无盲点。

2.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利用“村村响”广播、宣传车、横幅、标语宣传栏等手段,大力宣传秸秆露天禁烧相关政策和内容,在重要时节、重点时段要实行全天候巡查,加大巡查密度,镇不漏村、村不漏组、组不漏户、户不漏人、人不漏丘。

3.加大秸秆综合利用。加强对农机手的宣传和管理,全面实施“收割机械作业许可证”制度,对加装粉碎装置的收获机械免费发放作业许可证,严格控制留茬高度不超过15厘米)。引导种植户开展低茬收获,实施捡拾打捆、粉碎还田、堆腐还田、覆盖还田,未加装粉碎装置的收获机械严禁下田作业。建立开展稻地机深翻、稻草捡拾打捆、秸秆还田连片示范推行“三机对接”,采取收割机、还田机、旋耕机三种机械编组配套,联合作业,做到收获一块,灭茬一块,旋耕一块,确保应收尽收,应翻尽翻,形成良好的农作物秸秆还田和禁烧示范作用,达到以“用”促“禁”的效果。

4.加强执法巡查。开展禁烧查是确保禁烧取得实效的主要手段,要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的原则,成立梅田湖镇秸秆(杂草树叶)禁烧巡查应急分队,设立秸秆焚烧举报电话。每个村(社区)都要成立禁烧小分队,按网格实行24小时值班巡查,做到“有烟必查、有火必罚、有灰必究”,坚决杜绝辖区内秸秆(杂草树叶)焚烧现象。各秸秆禁烧网格责任人要保持24小时电话畅通,及时处理发现的焚烧火点。

四、保障措施

1.强化部门联动。建立联动机制,通力合作,齐抓共管,形成合力。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牵头全镇秸秆禁烧和资源化利用工作,做好信息收集、情况通报、督查督办等工作,指导秸秆还田和农业领域秸秆综合利用技术推广;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秸秆焚烧现场执法,配合做好巡查工作。

2.加大处罚力度。根据《华容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禁止露天焚烧秸秆、垃圾的通告》(华政告[2020]6号)文件精神,对有焚烧秸秆行为的农户要及时进行劝阻、制止,对劝导不理、制止不听者,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对当事人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对不听劝阻、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规定处警告或者处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镇执法大队要严格执法,发现一起处理一起。

3.强化督导考核。将秸秆禁烧工作实效纳入村级年终绩效目标考核。对责任落实、绩效良好的村(社区)给予通报表扬;对工作不到位,且被省卫星遥感监测到火点所在村(社区)年度农业生产工作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并取消该村(社区)年度内所有农业奖补项目支持

 

附件:梅田湖镇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梅田湖镇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

成员名单

 

 长:毛映双  党委书记

        陈志辉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谭则骏  党委副书记

   人大主席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陈传军  党委委员

谯慧明  党委委员

周昕怡  党委委员

   党委委员

文立志  副镇长(常务)

   人大副主席

 员: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

各村(社区)总支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由文立志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各村(社区)相应成立以总支书记为队长村干部为成员的秸秆禁烧小分队辖区内禁烧重点区域进行划分,形成“边界明确,责任落实,上下互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格管理体系,确保秸秆禁烧期间白天不见烟,夜晚不见火”,不发生秸秆焚烧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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