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731322B/2023-2071112
- 发布机构:梅田湖镇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23-04-12
- 公开日期:2023-04-12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梅发〔2023〕8号
中共梅田湖镇委员会
梅田湖镇人民政府
关于做好梅田湖镇2023年度综合绩效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村(社区):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一中、二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县重大决策部署,以高质量考核助推高质量发展,着力夯实“一廊两中心”产业发展新格局,聚力建设“富美梅田”,根据《中共华容县委 华容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华容县2023年绩效考核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镇党委、政府决定实施2023年绩效考核,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12个村(社区)
二、组织领导
成立镇综合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由毛映双任组长,陈志辉、谭则骏、周伟、陈传军、鲁锐、周昕怡、谯慧明、徐鹏、文立志、王盟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考核办),负责全镇综合绩效考核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谭则骏任办公室主任,周昕怡任办公室副主任,薛莲、吴琴、杨本浩、严智、毛雨为办公室成员。
三、组织实施
1.制订实施细则。各考评单位根据考核指标细化考核内容,科学制定绩效考核实施细则。实施细则印发后,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有新的工作部署需要纳入考核的,另行补充通知。
2.加强日常评估。镇考核办定期组织各考评单位开展绩效指标数据调度和工作情况分析,及时掌握指标完成进度,建立完善日常评估和年度考核相结合的评价机制,鼓励创先争优,推动工作落实。
3.严格开展考核。各考评单位根据计分规则和标准,客观公正开展绩效考核,评分第一名同最后一名分差控制在10%以上。考核计分情况由各分线主要负责人审核把关,并报送镇考核办。
4.形成考核结果。12月底,各分线将年度考核计分结果及依据报送考核办,由考核办进行复审,并汇总后报镇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四、考核纪律
1.不得以考核名义,在考核对象单位就餐,索拿卡要。
2.不得以考核名义,违反规定对考核对象单位资料、台账、宣传提出繁琐要求,增加考核对象单位负担。
五、考核办法
(一)指标设置及考核分工
2023年度村(社区)综合绩效考核总分1000分,指标考核分值占比95%,综合评价分值占比5%,指标考核计分办法见附件。综合评价由全体党政负责人根据工作实绩对各村(社区)进行测评。
(二)加减分项目
1.加分项目:本年度获得党中央、省、市、县、镇级表彰奖励的,分别加20、10、5、3、2分,以奖牌、证书、正式文件、召开现场会或提供现场为依据。加分不超过50分。(党政办负责统计)
2.扣分项目:本年度受到党中央、省、市、县、镇级通报批评的,分别扣20、10、5、3、2分,以正式文件为依据。扣分不超过50分。(党政办、镇纪委负责统计)
同一项工作取最大值加分(减分),不重复加分(减分)。
六、结果运用
1.所有村(社区)根据年终绩效考核结果排名,确定一类、二类、三类三个等次。得分850分以上的前四名评为一类,得分在750分以下,因工作失误严重影响全镇或出现被上级“一票否决”情况的评为三类,其他评为二类。
2.村(社区)干部绩效工资与年终绩效考核得分直接挂钩,所在村(社区)评为一类的在镇三级干部会予以表彰,二类村(社区)绩效正常发放,三类村(社区)扣除干部10%个人绩效。
3.设置单项优秀奖,年终将设立14项单项奖,在镇级三级干部会上进行表彰,分别是:(1)综合绩效考评优胜单位;(2)党建工作优胜单位;(3)党管武装工作优胜单位;(4)乡村振兴优胜单位;(5)农业生产优胜单位;(6)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优胜单位;(7)“治陋习、树新风”工作优胜单位;(8)防汛抗灾及河长制工作优胜单位;(9)安全生产优胜单位;(10)平安建设及“六无”创建工作优胜单位;(11)信访工作优胜单位;(12)部门优质服务优胜单位;(13)优秀保洁员;(14)人居环境整治标兵农户。以上奖项由各线根据日常表现和工作实效提供名单,经分线工作分管负责人审核后交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七、问责处理
1.村(社区)整体排名倒数1、2名的,由镇主要负责人对村(社区)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
2.村(社区)连续两年被评为三类等次的,对其主要负责人进行组织处理。
本办法由镇考核办负责解释。
附件:梅田湖镇2023年村(社区)千分制考核计分办法表
中共梅田湖镇委员会
梅田湖镇人民政府
2023年4月12日
梅田湖镇2023年村(社区)千分制考核计分办法表 |
|||||
指标类别 |
序号 |
具体内容 |
分值 |
负责人 |
考核单位 |
党建 (165分) |
1 |
党建工作(含组织、人才、党建带群建、班子考核工作) |
60 |
谭则骏、周昕怡 |
党建办 |
2 |
党风廉政建设(含清廉建设、纪检、巡察整改) |
50 |
鲁 锐 |
纪检线 |
|
3 |
“党建+诚信金融”创建及金融风险防控 |
10 |
陈传军、周昕怡 |
党建办 |
|
4 |
党管武装工作(含民兵整组和征兵工作) |
20 |
周 伟 |
党建办、武装线 |
|
5 |
人大工作(含建议提案办理) |
5 |
周 伟、王 盟 |
人大线 |
|
6 |
政务管理服务(含政务公开和基层服务(一门式)工作)和优化营商环境 |
20 |
周昕怡、鲁 锐 |
党建办 |
|
宣传、统战 (85分) |
1 |
意识形态工作(含新时代文明中心建设、“扫黄打非”工作) |
30 |
谭则骏 |
宣传线 |
2 |
统战工作(含民族宗教工作) |
20 |
徐 鹏 |
统战线 |
|
3 |
“治陋习、树新风”工作 |
30 |
谭则骏 |
治陋线 |
|
4 |
全国文明卫生城市创建工作 |
5 |
谭则骏 |
宣传线 |
|
政法 (60分) |
1 |
政法工作(平安建设、综治民调、法治、维稳、扫黑除恶、六无创建、打击电信网络诈骗、整治养老诈骗等) |
40 |
谯慧明 |
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含综治办) |
2 |
禁毒工作 |
20 |
谯慧明 |
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含综治办) |
|
农业 (100分) |
1 |
农业农村工作(含产业发展、粮棉油生产、农产品质量安全、化肥减量、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畜牧水产、农技安全生产工作等) |
30 |
文立志 |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
2 |
秸秆禁烧 |
20 |
文立志 |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
|
3 |
芥菜产业高质量发展(含标准化腌制池建设、酸菜“土窖”清理整治等) |
10 |
文立志 |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
|
4 |
规范建房、农村宅基地管理与改革 |
30 |
文立志 |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
|
5 |
统计工作 |
10 |
文立志 |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
|
乡村振兴(100分) |
1 |
乡村振兴工作 |
40 |
谭则骏 |
乡村振兴办 |
2 |
改厕工作 |
20 |
周 伟 |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
|
3 |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
40 |
周 伟 |
人居环境整治线 |
|
国土 (40分) |
1 |
自然资源保护、耕地补录及“田长制”工作和耕地“非农化”、“非粮化”工作 |
40 |
鲁 锐 |
自然资源所 |
水利 (60分) |
1 |
水利及河(湖)长制工作(含农村饮水保障) |
30 |
陈传军 |
水利服务站 |
2 |
防汛抗旱工作(含沟渠清理、应急天气应对、协调服务工作等) |
30 |
陈传军 |
水利服务站 |
|
林业 (20分) |
1 |
林业及林长制工作(含森林防火、造林绿化、资源保护等) |
20 |
文立志 |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
环保 (20分) |
1 |
污染防治攻坚 |
20 |
王 盟 |
社会事业综合服务中心 |
文化、教育 (15分) |
1 |
文旅融合发展 |
5 |
王 盟 |
社会事业综合服务中心 |
2 |
教育工作(含校车安全考核) |
10 |
王 盟 |
梅田中学 |
|
综合管理 (20分) |
1 |
城乡综合管理(含综合执法、禁捕禁钓、禁违拆违、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专项行动、城镇化率、住房安全保障率、城镇污水处理率等) |
20 |
周 伟 |
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社会保障(70分) |
1 |
民政工作(含违建墓地专项整治) |
20 |
陈传军 |
民政办 |
2 |
人社工作(含社保缴纳、社保稽核、灵活就业办理等) |
10 |
陈传军 |
社会事业综合服务中心 |
|
3 |
城乡居民医保征缴和医保管理服务 |
30 |
陈传军 |
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
|
4 |
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含优待证办理) |
10 |
陈传军 |
退役军人服务站 |
|
经济 (40分) |
1 |
争项争资 |
10 |
鲁 锐 |
财政所 |
2 |
财政管理及政府性债务风险防控(含农村财务规范管理) |
20 |
陈传军 |
财政所 |
|
3 |
逾期贷款清收 |
10 |
陈传军 |
财政所 |
|
安全底线(155分) |
1 |
公共卫生安全 |
20 |
王 盟 |
卫生院 |
2 |
食品药品安全 |
20 |
王 盟 |
市监所 |
|
3 |
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 |
40 |
谯慧明 |
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 |
|
4 |
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含交通问题顽瘴痼疾整治) |
20 |
谯慧明 |
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 |
|
5 |
建设领域安全(含自建房排查) |
15 |
鲁 锐 |
社会事业综合服务中心 |
|
6 |
信访工作 |
40 |
鲁 锐 |
信访办 |
|
综合评价(50分) |
1 |
领导评价 |
50 |
党政负责人 |
党政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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