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731322B/2023-2071088
- 发布机构:梅田湖镇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23-03-18
- 公开日期:2023-03-18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梅发〔2023〕5号
中共梅田湖镇委员会
梅田湖镇人民政府
关于切实抓好2023年粮食生产工作的意见
各村(社区)、相关部门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和省、市、县关于粮食生产的决策部署,圆满完成全年粮食生产任务,确保粮食生产安全,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奠定坚实基础,现就抓好我镇2023年粮食生产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政治站位,守住粮食安全底线
粮食安全事关国计民生,始终是我国治国理政的头等大事,中国人的饭碗任何时候都要牢牢端在自己手中。今年我镇粮食生产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上级安排部署,自觉扛起粮食安全的政治责任,坚持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齐抓共管原则,切实将粮食生产作为“三农”工作的重中之重,不折不扣完成全年粮食生产各项任务。
二、明确目标,突出工作重点
(一)主要目标
1.粮食做到扩面增产。2023年我镇粮食生产的目标任务是完成粮食播种面积8.15万亩以上,总产达到3.01万吨(早稻播种面积0.94万亩,其中早稻集中育秧面积4600亩;中稻及一季稻播种面积4.71万亩,其中高档优质稻3万亩以上;晚稻播种面积1.0万亩;玉米、大豆等旱粮面积达到1.5万亩),进入全县粮食生产先进乡镇行列。
2.耕地做到规范流转。全面稳妥推进整片、整组、整村土地有序规范流转,坚持将耕地整片整组集中流转作为村级农作物种植规划、推进农业产业化、有效管控耕地抛荒、实施高标准农田改造、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促进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明确自2023年起农户耕地流转必须由村集体经济合作社统揽,农户不愿耕作的土地统一交由村集体经济合作社托管,再由村集体经济合作社视其情况转租给其他种田大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或由村集体经济合作社统一耕种。对于未经村集体经济合作社流转或未经村民委员会鉴证的耕地一律不作为大户资格申报依据。
3.生产做到绿色安全。切实抓好农业面源污染整治,从合作社、家庭农场、种粮大户入手,扎实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严格做好秸秆露天禁烧和回收资源化利用,正确引导农业生产废弃物的回收和管理。
4.品牌做到建有所立。坚持“优质、绿色、高产、高效”的理念,大力普及推广优质稻和超级稻,确保好种出好谷、好谷产好米、好米卖好价的目标落地见效。扶持鼓励粮食加工企业创建品牌、延伸产业链条。提质升级,提高仓储、加工能力,实现粮食产品的优质优价和种植主体、加工企业的“双赢”。
(二)工作重点
1.狠抓水稻集中育秧。各村(社区)要充分利用多种方式和手段,大力宣传扶持发展双季稻生产的惠农政策,营造早稻集中育秧良好的舆论氛围。严控双季稻直播,避免早稻遭遇“倒春寒”、晚稻遭遇“寒露风”危害。各村(社区)要根据下达任务数,迅速落实集中育秧主体,确保集中育秧面积到组到户到丘块。
2.从严整治耕地抛荒。严守耕地保护红线,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抛荒耕地,坚决落实“种地得补贴,不种地不得补贴”政策,杜绝“一边拿补贴,一边荒地”的现象。对抛荒耕地一年以上的,由村(社区)上门通知,督促农户自行耕种或交付村集体经济合作社托管。拒不履行者,由村(社区)将户主姓名、丘块面积造表签字盖章后交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取消其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信息录入。对村(社区)多次督促拒不整改的,由村(社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收回其土地经营权,村集体经济合作社予以流转或耕种。抛荒5亩以上的,对村(社区)主要负责人、直接责任人、办点组相关责任人严肃追责问责,直至免除职务。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自然资源所、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等职能部门,各村(社区)要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对已经整治到位的抛荒耕地、增减挂钩、土地平整项目进行回头看,必须确保耕地补录、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区内全部种植水稻,保障粮食播种面积。
3.强力推进示范片(点)创建。按照县委、县政府实施双季稻生产“百千万”工程要求,重点打造三合村“千亩早稻示范片”。各村要因地制宜、因地施策,科学统筹安排,创建双季稻“百亩示范田”,做到村有百亩点,组有样板丘。推行“五统一”管理模式,实行“一片一种一式”连片种植。即统一优良品种、统一种植模式、统一播栽时期、统一田间培管、统一指导服务,集成开展双季稻品种合理搭配、育秧新技术、全程机械化、绿色防控等生产新技术推广,实现良田、良种、良法、良机、良制“五配套”,做到示范连片,无插花田、抛荒地,提高示范带动效果。
4.合理扶持旱杂粮复种示范。根据各村实际,下达旱杂粮播种面积任务,按照“宜稻则稻、宜旱则旱”的思路,鼓励农户充分利用高岸田、天水田和渗漏田等耕地资源,发展高蛋白大豆、甜糯玉米、小籽花生等旱杂粮作物,增加粮食种植面积。重点支持“玉米-大豆带状复合种植”模式示范片建设,进一步挖掘旱粮扩面增产潜力。
5.确保完成粮监点建设。加大西来村粮监点建设力度,迅速摸清样方内土地流转现状和主体种植情况,在2023年内完成整体集中流转。按照“优先群众种,流转大户种、村社兜底种”的模式,确保粮监点双季稻种植率,全面完成粮监点全年工作目标任务。
6.开展粮食品牌提升行动。大力发展高档优质稻,遵循“一村一品、多村一品、集中连片”的原则,重点推广国标二等以上的高档优质稻品种。在确保双季稻生产面积的前提下,推广“稻+”等综合种养模式,重点打造三合村“稻+再+菜”、金鸡村“稻+稻+菜”、永吉村“优质稻+菜”等绿色高产高效示范片,带动发展中高档优质稻3万亩以上。将优质绿色高产高效示范片打造成技术集成的“洼地”,服务创新的“基地”,产量效益的“高地”。
7.落实粮食质量安全监管。推行粮食产品“身份证”管理赋码标识,加强限用农药管理,大力发展绿肥生产,继续实施化肥、农药减量行动,降低农产品农药残留,保障粮食质量安全。
三、强化保障,提高工作实效
1.强化组织领导。严格落实粮食安全党政负责制。成立由党委书记毛映双、党委副书记、镇长陈志辉为双组长,镇党委委员谭则骏、周伟、陈传军、鲁锐、谯慧明、周昕怡、徐鹏、副镇长文立志、人大副主席王盟为副组长,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孔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何为、水利服务站丁湘容、财政所严肃、自然资源所易国锋、市监所谢佳林、党政办薛莲、宣传线贺利为成员的梅田湖镇粮食生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文立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实行领导干部包村负责、第一书记和联点干部驻村督导、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干部联村指导的行政、技术负责制,层层压实责任,合力协助各村开展粮食生产工作。各村(社区)实行总支书记负总责,总支副书记主抓粮食生产,其他村(社区)干部齐抓共管机制。各有关责任人员要认真履职,主动作为,形成合力,全力确保粮食生产任务圆满完成。
2.突出精细管理。一是要迅速落实生产任务,各村(社区)要安排专人,对辖区内种植大户的种植与流转情况、耕地“非农化”和“非粮化”情况及抛荒情况进行全面真实摸底,按照下达的粮食生产各项任务,层层进行分解,落实到组、农户、丘块,明确责任人。二是要按照时间节点,调配好种子、化肥、农药,保证生产需求,组织农户及时开展大田翻耕、秧田准备、浸种催芽等工作。三是要建立台账,精细化管理。所有的集中育秧点都要建立好秧田面积主体台账和供秧到户台账,主体和服务对象应签字确认,种粮大户要建立面积跟踪台账。四是验收考核。县农业农村局将组织专门人员,对每个专业化集中育秧点,每丘双季早稻,每个种粮大户,实行逐点逐丘逐户精准核实。
3.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严格按照“谁种粮、谁受益”的原则,加大财政扶持力度。一是实施早稻集中育秧补贴。对早稻集中育秧3亩以上的,经县农业局验收合格后按秧田1800元/亩进行补贴(按每亩秧田抛20亩大田,每亩大田100片软盘计算);鼓励“大户带小户”发展双季稻生产,对早稻集中育秧15亩(含15亩)以上,能够为周边散户提供秧苗,且连片种植200亩以上的育秧主体,经验收合格后除享受1800元/亩补贴外,镇财政另按秧田500元/亩的标准追加补贴。二是实施规模种植补贴,对集中连片种植双季稻100亩(含100亩)以上的,按大田120元/亩进行补贴。三是加大对机械插抛秧、适度规模经营、优质稻基地建设、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化肥农药减量等粮食生产关键环节的扶持力度。四是评先评优。县委、县政府从粮食生产任务完成好且双季稻覆盖率高的村场中评选30个先进单位,各奖励1万元。评选优秀种粮大户50名各奖励5000元,评选粮食生产工作先进个人30名各奖励1000元,并在农业农村重点工作推进会上予以通报表彰。镇党委、政府将评选粮食生产工作先进单位4个,优秀种植大户6名,在镇2024年三级干部会上予以表彰奖励(获县级以上荣誉的不重复奖励)。
4.严格考核问责。镇党委、政府将制订严格考核制度。将粮食生产纳入工作绩效考核重要内容,增加粮食生产在全年度绩效考核的分值权重,重点对粮食、早稻、早稻集中育秧、中高档优质稻面积的落实和示范片建设、耕地“非粮化”整治、惠农政策落实、化肥农药减量情况等8个方面进行考核。镇粮食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农事季节和工作需要,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对粮食生产工作开展督查,及时督促整改落实,督查情况将做为年底粮食生产考核的重要参考依据。对措施不力、工作不实,未完成全年粮食生产任务的村(社区),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不安排粮食生产相关资金,同时约谈主要负责人,问题严重的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追责问责。
附件:1.梅田湖镇2023年粮食生产包村办点责任表
2.梅田湖镇2023年粮食生产任务表
中共梅田湖镇委员会
梅田湖镇人民政府
2023年3月18日
附件1
梅田湖镇2023年度粮食生产包村(社区)办点责任表
单 位 |
包村 负责人 |
包片督导责任人 |
技术 责任人 |
村级责任人 |
三合村 |
周 伟 |
马云龙、黄 朋、易国锋 |
孔 勇 |
谢志平、刘德红 |
曙辉村 |
周昕怡 |
严 智 |
颜佳兵 |
刘传树、吕文华 |
新垱村 |
陈志辉 |
曾 奇、谢佳林、秦立松 |
张飞龙 |
陈志国、严小双 |
西来村 |
文立志 |
李 瑶、张凯望、甘 文 |
张志波 |
赵国新、张方友 |
保合村 |
徐 鹏 |
彭 琦、张 成 |
李 峰 |
吴立军、李光辉 |
迎丰社区 |
陈传军 |
廖 叶、严若平、王 辉 |
周正红 |
张建国、綦香月 |
梅田村 |
鲁 锐 |
李 捷、张 伟、成立军、 任旭东 |
龚海珍 |
余纯青、姚石林 |
友谊村 |
毛映双 |
杨本浩、毛 雨、余新友 |
汪 昕 |
黄中顺、李春红 |
告丰村 |
谯慧明 |
胡 健、何 为、吴 伟 |
彭李子 |
严玉梅、陈华昌 |
永吉村 |
王 盟 |
吴 琴、丁湘容、严砚泉 |
刘 伟 |
廖芝贵、严 超 |
金鸡村 |
谭则骏 |
贺 利、严义华、李运德 |
尹红辉 |
施小目、尚 政 |
梅田居委会 |
陈传军 |
薛 莲、张露平、陈首波 |
周正红 |
张翼飞、姚文清 |
附件2
梅田湖镇2023年粮食生产任务表
单位:亩、吨
村(社区) |
粮食生产 总面积 |
早稻面积 |
早稻集中 育秧面积 |
中稻和一季晚稻面积 |
双季晚稻面积 |
旱杂粮面积 |
总产量 |
其中高档 优质稻面积 |
合计 |
81500 |
9400 |
4600 |
47100 |
10000 |
15000 |
30100 |
30000 |
三合村 |
10300 |
1400 |
1000 |
5700 |
1500 |
1700 |
3803.7 |
4000 |
曙辉村 |
8450 |
900 |
400 |
5100 |
950 |
1500 |
3120.8 |
3800 |
新垱村 |
7570 |
700 |
200 |
4700 |
750 |
1420 |
2796.8 |
2800 |
西来村 |
6650 |
800 |
400 |
3850 |
850 |
1150 |
2455.8 |
2000 |
保合村 |
6400 |
700 |
200 |
3300 |
750 |
1650 |
2363.7 |
1200 |
迎丰社区 |
740 |
100 |
400 |
110 |
130 |
273.3 |
||
梅田村 |
7700 |
800 |
500 |
4650 |
850 |
1400 |
2843.8 |
3000 |
友谊村 |
7650 |
1000 |
600 |
4250 |
1050 |
1350 |
2825.3 |
2800 |
告丰村 |
7200 |
800 |
300 |
4300 |
850 |
1250 |
2659.1 |
3200 |
永吉村 |
10280 |
1100 |
500 |
6000 |
1180 |
2000 |
3796.6 |
4000 |
金鸡村 |
8150 |
1000 |
500 |
4700 |
1050 |
1400 |
3009.7 |
3200 |
梅田居委会 |
410 |
100 |
150 |
110 |
50 |
15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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