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731322B/2023-2064836
- 发布机构:梅田湖镇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23-04-25
- 公开日期:2023-04-25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梅政办发〔2023〕18号
梅田湖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落实梅田湖镇2023年度社会保障工作
目标任务的通知
各村(社区):
为进一步做好我镇社会保障工作,确保按时完成目标任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扩面、基金征缴任务
1.全镇参保扩面任务为860人,各村(社区)要结合“温暖社保”三年行动计划精神,加强政策宣传力度,推进城乡居民扩面工作,确保符合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人员应保尽保。
2.全镇缴费目标任务为13233人,经系统导出已参保未缴费18892人。镇社会事业综合服务中心将名单通过微信工作群下发后,各村(社区)要严格按下发的名单及时通知到个人,进行催缴保费工作。
(二)核实省下发未参保工作
1.各村(社区)根据省下发未参保的名单,逐条进行核实,办理参保手续。
2.不符合参保条件的,建立工作台账。
(三)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资格认证及暂停人员清理工作
截止目前,我镇城乡居保暂停人员825人,停发比例
11.7%,各村(社区)要加大工作力度,采取实地走访、数据比对等各种方式,全面摸查暂停领取待遇人员情况及原因,根据暂停领取待遇原因对人员进行分类,分别处理。对未认证的,要及时为其办理资格认证。对已死亡的,要及时申报死亡并办理后续丧葬费领取手续。实现暂停人员动态清零。
(四)困难群体参保任务
1.各村(社区)根据镇社会事业综合服务中心下发的困难群体未参保的名单,逐条进行核实,查出未参保的原因。
2.对符合代缴条件的困难群体,及时申报落实政府代缴养老保险费。
3.针对应参保未参保的困难群体要进行再次宣传引导,做到应保尽保。
二、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各村(社区)要加强思想重视,坚持总支书记亲自抓,经办人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压实责任,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完成。
2.明确工作责任。此项工作是省考核市州、市州考核县区、县区考核乡镇必须完成的任务。请各村(社区)务必引起高度重视,制定工作方案,及早部署,责任到人。
3.加强调度机制。镇社会事业综合服务中心将定期调度各村(社区)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对工作不力和进度缓慢的村(社区),将在全镇范围内予以通报。
附件:2023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各项任务一览表
梅田湖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4月25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