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731322B/2022-1939479
- 发布机构:梅田湖镇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22-05-04
- 公开日期:2022-05-04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梅政办发〔2022〕24号
梅田湖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梅田湖镇深化建设领域安全生产
风险隐患“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
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相关部门单位:
《梅田湖镇深化建设领域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已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梅田湖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5月3日
梅田湖镇深化建设领域安全生产风险隐患
“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专项行动方案
为切实加强全镇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发生,按照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决定在全镇建设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风险“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专项行动。结合我镇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习近平总书记对长沙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对标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坚决杜绝较大以上事故,遏制一般事故,确保全镇建设领域安全生产。
二、工作重点
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和房屋风险普查,深入开展全镇建设领域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专项行动,重点是三层及以上违规改扩建的生产经营性房屋,重点区域为集镇、学校及周边等人员密集场所。同时对存量危房、违法违规建房、在建房屋及项目工程等领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举一反三,巩固深化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三、组织保障
(一)组织领导
成立梅田湖镇深化建设领域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由镇党委书记毛映双任第一组长,党委副书记、镇长陈志辉任组长,其他党政负责人任副组长,应急管理办张凯望、社会事业综合服务中心张露平、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孔勇、张志波、水利服务站丁湘容、民政办严若平、行政综合执法大队何为、市场监督管理所周志、派出所涂经昌、司法所成立军、梅田中学田志刚、自然资源所易国锋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社会事业综合服务中心,党委委员鲁锐兼任办公室主任,社会事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张露平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二)责任分工
社会事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指导本次摸排违规改扩建房屋行为、违规装饰装修房屋行为情况汇总,负责在建房屋、存量危房及工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负责垃圾压缩站、排水管网、污水处理厂等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自然资源所负责地质灾害防御,负责提供存量违法违规建筑台账。
派出所负责经营性住房、生产经营场所、餐馆等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实施应急救援; 负责排查消防安全隐患,维护社会稳定。
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指导和协调险情、灾情、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摸排查处各类生产经营场所,负责特种设备安装、运行安全。
水利服务站负责临水、临坡、临渠房屋及机埠用房的安全隐患排查及处置。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对全镇农村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给予支持配合。
司法所负责对专项行动推进工作提供法律指导和服务。
梅田中学负责全镇中、小学校、幼儿园等校园内房屋建筑及设施的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治。
民政办负责敬老院、分散居住的特困人员、低保户、建档立卡脱贫户、边缘户的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与处置,负责突发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及做好救援物资的准备。
综合执法大队负责依法查处违法违规房屋。
其他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四、工作措施
(一)房屋建筑
一是要摸清违规存量房及其隐患,建立台账,限期整改到位。二是要规范改扩建行为,加大对违规改扩建行为的查处,重点是集镇、学校及周边等人员密集场所,尤其是加强经营性房屋的管理。各村(社区)、各部门要确保《湖南省农村住房管理办法》(湖南省政府令第299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住房质量安全监管的通知》(湘政办发〔2021〕78号)等措施落地。三是实行分类处置,对于违规加层、加盖、加高、加宽的房屋,应予以拆除;对于鉴定为 C、D级危房的合法房屋,要迅速动员产权人(使用人),通过维修加固、拆除等工程措施,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对于暂时没有条件采取整改措施的房屋,立即采取停止使用并设置围挡、明显警示标志等管理措施;对于违规建设的危房,应予以拆除。切实做到危房不住人、人不住危房。
(二)在建房屋及设施
要切实加强集镇运行安全管理和运行安全保障工作,加强安全检查。一是水利服务站提前做好全镇排水防涝工作,开展排污水管清瘀疏浚设施维护,完善应急预案,强化应急物资贮备。二是加强环境卫生行业空间作业、户外作业安全管理与安全防护,并做好应急预案。三是加强集镇防疫,做好集镇公共区域人员疏导,强化保障措施,减少人员聚集和停留。四是加强集镇道路、路桥、涵闸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
(三)实行风险隐患公示制度
严格落实风险隐患公示制度,对排查出的风险隐患建立台账清单,经房屋产权人、企业(项目)主要负责人签字后,必须在既有房屋、在建工地施工项目、企业等现场醒目区域公示。
(四)深入开展“五大行动”
在全镇范围内深入开展“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大执法、大宣传”五大行动,坚决做到“三个一律”:凡是存在重大隐患的既有房屋和生产经营单位一律依法整治到位;凡是存在重大隐患拒不整改的既有房屋和生产经营单位一律依法予以拆除或关停;凡是在关停整改期间违法组织经营和生产的产权人和企业负责人一律依法追究责任。行动期间,要严厉查处一批违法行为,依法关停一批非法企业,公布一批联合惩戒“黑名单”。
五、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1日起至5月3日)
各村(社区)、相关部门要根据工作时间,进行专题动员部署,积极利用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专项行动,营造浓厚安全生产氛围。
(二)集中排查阶段(5月3日至6月30日)
1.自查自纠。要切实动员各方力量开展全面排查,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发挥带头作用,积极宣传政策,发动群众主动开展自查,确保不漏一户,不漏一栋。各村(社区)要组织房屋建筑所有人和使用人对照房屋风险普查标准进行自查,对自查发现的风险隐患要建立“一栋一档”纸质档案,隐患排查、跟踪处置要全过程留痕,实现对专项行动的信息化闭环管理,并将自查表和自查整改情况报镇领导小组办公室。
2.全面排查。全面排查要与自查自纠同步开展,要对房屋是否经过专业的设计、施工,是否违规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功能,是否存在工程质量安全隐患,是否存在消防安全隐患进行排查。
3.边查边改。对在排查中发现的安全风险隐患,要立即采取坚决、果断、管用的措施迅速进行整治,确保及时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三)全面整治阶段(6月30日至 2023年12月31日)
各村(社区)要建立专项行动整治台账,实行分类整治。用作生产经营且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建筑,在今年12月底前完成整治;其他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建筑,于2023年12月底前完成整治。
六、工作要求
(一)坚持工作原则
按照“谁所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监管、谁负责,谁验收、谁负责,谁施工、谁负责”原则,切实压实责任,确保完成工作任务。
(二)加强统筹协调
各村(社区)要认真做好相关信息的汇总和报送,自5月1日起,每日下午5点前将工作开展情况报镇领导小组办公室。镇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排查整治工作实行日调度、周通报、月讲评。(联系人:张露平,联系电话:13874063518)
(三)严格检查执法
各行政执法部门要依法依规加大监管执法力度,由镇综合执法大队牵头,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社会事业综合服务中心、水利服务站、市场监督管理所、自然资源所、派出所、民政办、司法所等相关单位抽调30人成立综合执法小组,对存在重大风险隐患和违规违章行为的企业和个人依法依规予以严管重罚;对拒不整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并按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主体和个人实行信用惩戒。
(四)强化督查指导
县技术指导组将为排查整治工作提供设计、施工、安全鉴定、检测、质量、安全等方面的技术指导。镇领导小组将成立专项督查组,督促工作落实,对工作开展不力、流于形式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造成重大影响的移交镇纪委监委依纪依规予以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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