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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梅田湖镇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22-04-01
  • 公开日期:2022-04-01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关于明确《梅田湖镇2022年“学习强国”APP在线学习奖惩办法》的通知
来源:梅田湖镇   2022-04-01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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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办发〔2022〕8号

中共梅田湖镇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明确《梅田湖镇2022年“学习强国”APP在线学习奖惩办法》的通知

各村(社区)、部门单位:

“学习强国”平台是广大党员群众了解、学习、读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提高个人理论修养的重要途径。为落实好“学习强国”学习平台的推广使用,持久激发学习热情,努力打造“学习型党组织”,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制定了《梅田湖镇2022年“学习强国”APP在线学习奖惩办法》,现将学习强国奖惩办法的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共梅田湖镇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3月30日

梅田湖镇2022年“学习强国”APP

在线学习奖惩办法方案

一、考核内容

(一)全体机关站所学员及村干部

每人每日学分不得低于30分

(二)各村(社区)学习组织

1.纳入学习的成员不得少于本组织党员人数的50%(加入学习组织的学员未达到50%,仍按50%党员数计算每日人均积分)。

2.每月人均积分不得低于10分。

二、奖惩标准

(一)奖励对象

镇机关站所、各村(社区)已注册“学习强国”的全体学员。

(二)奖惩办法

1.个人积分

(1)全年学习积分达全镇前5名的奖励《中国共产党简史》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问答》一本。

(2)机关干部、站所干部、各村(社区)村干部分别排名,排名后三名且月积分少于900分予以通报批评。

2.人均积分

村(社区)每月统计人均积分排名,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年度千分制考核范围。对排名前三名且人均积分12分以上的村(社区)并在月初周工作例会上进行通报表扬,排名后三名且人均积分没有达到10分的村(社区)在月初周工作例会上通报批评。

本奖罚办法自2022年3月30日起实施,不尽事项由镇宣传办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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