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731322B/2022-1917970
  • 发布机构:梅田湖镇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22-03-03
  • 公开日期:2022-03-03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关于明确光伏帮扶公益岗位有关要求的通知
来源:梅田湖镇   2022-03-03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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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政办发〔2022〕7号

梅田湖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明确光伏帮扶公益岗位有关要求的通知

各村(社区):

为进一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帮助脱贫人口提高收入水平,根据上级文件要求,现就2022年大垱湖和村级光伏电站收益补助公益岗位事项明确如下:

一、岗位设置

光伏帮扶项目收益的80%以上要用于公益岗位,其他收益用于特困对象补助和小型公益事业。岗位根据村集体产业、公益类项目需求进行设置,主要有保洁员、防疫员、护理员、安保员、护林员、护路员、治安巡防员、河道管理员、绿化管理员、交通协管员、光伏电站管理员等公益岗位。2022年4月1日到2023年3月31日为一个时间段(协议时间),大垱湖光伏帮扶公益岗位受益人员每年每人按3000元的标准补助,特困对象每年每人按1500元的标准补助,由县乡村振兴局统一打卡发放;村级光伏帮扶公益岗位受益人员每年每人按2000元的标准补助,由村级统一发放。

二、岗位要求

公益岗位主要安排有劳动能力、热心公益事业的脱贫户、低保户、特困户、残疾户、监测对象(以下统称“五类人员”),优先安排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年龄要求男18-65周岁,女18-60岁,评选出的人员必须能正常履职,人岗匹配,中途不能胜任或不服从安排的由村(社区)及时替换,用人单位必须与聘请人员签订公益岗位聘用协议书(附件2)。

三、岗位申报

(一)公益岗位申报

1.户主申报。由“五类”人员本人提出申请,或由村两委或驻村工作队提出名单。

2.民主评议。由支村两委召开党员、组长、“五类”人员代表、群众代表对初核申报的对象进行民主评议,确定拟申报名单,参会人员在会议记录本上签字。

3.村级公示。名单确定后,由村委会在公示公告栏、群众集中地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后,填写2022年度光伏帮扶公益岗位花名册(附件3、4), 并上报镇乡村振兴办。

4.乡镇复核。对村级上报的光伏公益岗位受益户,由乡镇乡村振兴办组织办点干部(附件5)、村级乡村振兴专干、驻村工作队等逐户上门核实,根据核实情况进行协商调整,确认无误后,公示7天无异议后上报。

5.县级审批。县乡村振兴局组织人员对乡镇上报的公益岗位先进行随机抽查,对达不到要求的,由镇、村两级迅速整改,并及时报告整改情况,并接受县级复查。

(二)特困对象申报

按公益岗位申报流程确定名单,对象只能从脱贫户和监测对象中产生,且不能与其他帮扶公益岗位人员重复,不用签署岗位设置协议。

四、督查考核

光伏公益岗位设置作为今年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重要内容,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县乡村振兴局将不定期组织督查检查,督查检查情况作为县资金发放、年度考核记分的依据。

附件:1.梅田湖镇光伏帮扶公益岗位名额指导计划表

2.公益岗位聘用协议书(范本)

3.村级光伏帮扶公益岗位设置花名册

4.大垱湖光伏帮扶公益岗位设置花名册

5.2022年梅田湖镇办点联系表

6.光伏帮扶申请审批表

梅田湖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3月3日


附件1

梅田湖镇光伏帮扶公益岗位名额指导计划表

序号

村(社区)

大垱湖电站受益

村级电站受益人数

备注

公益岗位

人数

特困对象补助人数

1

梅田村

3

1

2

友谊村

7

2

10

3

告丰村

4

1

4

永吉村

8

1

5

金鸡村

6

2

6

三合村

8

1

7

曙辉村

7

1

8

新垱村

8

2

10

9

西来村

7

2

10

保合村

5

1

11

梅田湖居委会

1

0

12

迎丰社区

1

0

合  计

65

14

20

附件2

编号:            

公益岗位聘用协议书(范本)

甲方:                      (公益岗位提供单位) 

地址:                                              乙方:            (公益岗位从业人员) 

性别: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家庭住址:                                         

为了规范光伏帮扶受益公益岗位的管理,进一步明确公益岗位提供单位和到公益岗位从业人员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订本协议,公益岗位提供单位和到公益岗位从业人员共同遵守本协议所列条款。

第一条 本协议于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协议期限届满或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协议应即终止执行。 

第二条 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乙方承担      工作。责任区域为                  ,工资为        元/年。

第三条 乙方按照甲方设置的岗位职责、工作要求,服从安排、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工作应达到        工作岗位职责要求标准。 

第四条 甲方履行用人单位对公益岗位从业人员的义务,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并制定工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 

第五条 公益岗位设置后以乡镇为单位,统一购买意外人身保险一份,乙方必须遵守岗位规章制度,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接受甲方的管理、教育、考核。 

第六条 如有人员调整,工资按实际务工时间发放,新调整的人员需按规定流程进行评选并上报县乡村振兴局。

第七条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县乡村振兴局备案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3

村级光伏帮扶公益岗位设置花名册

序号

乡  镇

村  名

姓  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户属性

联系电话

公益岗位类型

备 注

附件4

大垱湖光伏帮扶公益岗位设置花名册

序号

乡  镇

村  名

姓  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户属性

联系电话

公益岗位类型

备 注


附件5

2022年梅田湖镇办点安排表

村(社区)

办 点 干 部

梅田村

鲁  锐、贺  利、成立军、严砚泉

友谊村

毛映双、杨本浩、严  肃、余新友

告丰村

谯慧明、胡  健、何  为、吴  伟

永吉村

王  盟、严  智、丁湘容、任旭东

金鸡村

毛映双、谭则骏、肖  超、严义华、李运德

三合村

周  伟、马云龙、孔  勇、易国锋

曙辉村

周昕怡、吴  琴、张志波、颜佳兵

新垱村

陈志辉、周  舟、严  峻、秦立松

西来村

文立志、李  瑶、张凯望、甘  文

保合村

蔡祺霖、李  捷、李  峰、胡  正

梅田湖居委会

陈传军、丰登发、薛  莲、张露平

迎丰社区

陈传军、廖  叶、严若平、王  辉

注:1.办点干部中排第一的为办点负责人,具体工作任务由办点负责人进行分解明确。

2.乡镇基层党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防汛抗灾、疫情防控、综治民调、信访维稳等工作由办点负责人包干负责,村居目标管理考核结果与干部绩效挂钩。

附件6

光伏帮扶申请审批表

村委会:

本人姓名         ,性别    ,年龄    ,家庭人口    人,其中有劳动能力    人,属于      户,申请参加光伏帮扶受益户或公益劳动就业岗位,申请         电站受益(公益岗位/特困对象),增加收入,解决当前困难。

申请人签字:

年   月   日

村 民 主

评议情况

根据         户的申请,我们于     年    月   日行了民主评议,参加评议人数为     人,该申请户得到同意票为    张。

评议小组组长签字:

年   月   日

村 委 会

审查意见

经评议并公示,支村两委集体研究,同意申报光伏帮扶受益户。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公章)

乡镇核实人员意见

经乡镇核实,该户达到公益岗位人员标准。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公章)

县级抽查复核意见

经抽查复核,该户①达到□②未达到□公益岗位人员标准。

抽查复核人员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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