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731322B/2022-1917950
- 发布机构:梅田湖镇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22-01-17
- 公开日期:2022-01-17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梅政办发〔2022〕1号
梅田湖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春节期间开展农村人居环境集中整治活动的通知
各村(社区)、部门单位:
现将《关于春节期间开展农村人居环境集中整治活动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梅田湖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月17日
关于春节期间开展农村人居环境集中整治活动的通 知
各村(社区)、部门单位:
为树立我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良好形象,进一步确保广大群众过一个干净整洁、文明祥和的春节,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于2022年1月17日至2月16日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为期一个月的集中整治活动,具体开展“六个一”活动,现将活动内容与要求通知如下:
一、主要内容
1.一次政策大宣讲。镇村两级采取村村响、宣传单、公开信、座谈会等形式,重点宣讲国家环保政策要求、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责任、农户缴纳保洁费、垃圾分类好处及具体做法、化粪池使用方法、禁鞭禁炮、禁烧禁埋政策要求,以及丧事简办、喜事新办、其他不办的文明新风要求,提高群众主体意识和思想认识,促进自觉行为养成。
2.一次卫生大扫除。2022年1月20日(腊月十八)上午9点,开展全镇大扫除活动(具体内容见附件),机关、站所、街道、人员集中居住区、村(社区)公共及交界区域、沟港路渠、小花园、小游园等为重点开展一次全方位的大扫除,集中消除黑臭水体、消灭卫生死角,确保干净整洁。春节前后,各村(社区)要加大垃圾清运力度,确保垃圾收集、压缩、清运及时清零。
3.一次集镇大整治。重点整治好集镇乱贴乱画、乱拉乱挂、乱搭乱建、乱停乱靠、乱丢乱倒、占道经营等不规范情况,确保集镇规范有序。
4.一次杂乱大治理。部门站所、村(社区)公共部位及交界区域、农户房前屋后等开展一次杂乱大清理,清理断垣残壁、破烂围网,规范柴草农具堆码等,确保整齐清爽。
5.一次交心联谊会。各村(社区)要积极组织返乡的寓外乡友、五老一新代表、示范户代表召开一次座谈会,汇报去年工作开展情况以及今年打算,广泛征求建议和意见,争取寓外乡友支持。
6.一次全民大评比。镇人居环境整治指挥所将对各村(社区)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季度评比考核,对排名靠前的、农户保洁费用收取比例高的村(社区)进行表彰;以村为单位进行农户大评比,在公务栏公布、在广播会上进行通报,对最清洁和缴纳保洁费及时的农户予以表彰。
二、具体要求
1.加强领导。成立镇清洁行动领导小组,党委副书记周伟担任总指挥,人居环境整治指挥所办公室成员吴琴负责具体工作推进。各村(社区)成立活动领导小组,总支(支部)书记担任指挥长,分管人居环境整治村干部负责具体工作推进,各村(社区)要积极组织、召开专题部署会,讲明标准和要求,压实责任,确保活动效果。
2.全民参与。要做到领导带头,广大党员干部以身示范。要搞好全方位宣传发动,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响应,全程参与。要进一步完善村规民约,引导农民积极缴纳卫生保洁费。卫生保洁费由村民理事会(或人居环境整治理事会)收取,实行专款专用,收支及时公开。
3.专项督查。镇人居环境整治指挥所办公室牵头,联动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于农历春节前开展一次督查行动;各村(社区)实行干部分片包干负责督促环境卫生;网格员实行分户包干负责;保洁员负责搞好公共区域环境卫生。督导发现的问题,全镇通报并限期整改销号,督导检查情况将纳入镇人居环境整治2022年第一季度考核计分。
梅田湖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月16日
“喜迎新春 整洁家园”大扫除活动方案
一、活动时间
2022年1月20日(腊月十八)上午9:00—11:00
二、参加人员
全体机关干部、站所公职人员、村(社区)全体村干部
三、清扫区域
(一)镇机关、站所
办公楼、宿舍楼:所有机关、站所办公室内部及对应走廊、窗户由各办公室成员共同清扫。宿舍内务卫生由居住者个人自理。
主干道(机关正门至宿舍楼前)、两边花坛、主办公楼前草坪:机关干部
主办公楼后草坪: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东平房走廊及花坛:退役军人服务站、民政办
西平房走廊及花坛:社会事业综合服务中心
操 场:市监所、自然资源所
(二)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
村部及其周边卫生由村级自行拟定方案。
三、工作要求
(一)卫生标准
1. 所有区域地面无杂草、树叶、纸屑、烟蒂、痰渍。
2. 走廊、阳台干净整洁,无纸屑、果皮、烟蒂、灰尘、痰渍;扶手、墙壁无蛛网、纸屑;垃圾桶倾倒干净,表面无脏污,所有清洁物品摆放整齐。
3. 会议室及所有办公室内地面、窗台等洁净无灰尘;饮水机清洁;桌面、文件柜物品摆放井然有序,地面无过多物品摆放。
(二)纪律要求
1.全体参与人员身穿志愿者服装,对负责区域尽职尽责,确保清洁区域干净整洁;
2.镇机关区域清扫完成后,由督查组验收合格后方可离开;村(社区)卫生情况由各村(社区)人居环境整治分管负责人监督验收,做好活动资料记录,活动照片及时工作群内发布。
(三)卫生督查
镇机关、部门站所:蔡祺霖、黄 芬、吴 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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