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731322B/2021-1880449
- 发布机构:梅田湖镇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21-02-26
- 公开日期:2021-02-26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梅政办发〔2021〕3号
梅田湖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切实抓好2021年粮食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村(社区)、部门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有关抓好粮食生产工作的精神,切实扛起产粮大镇政治担当,完成全年粮食播种面积7.6万亩(其中早稻面积0.9万亩)、总产31996吨的目标任务,经镇党委、政府同意,结合我镇的实际情况,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实行党政同责,镇党委书记、镇长亲自抓,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为粮食生产主要责任人,切实扛起粮食安全的政治责任。各村(社区)要压实粮食生产主体责任,将粮食生产任务分解到组、到主体、到丘块,确保全镇粮食播种面积稳定、总产增加、质量提升。镇党委、政府将粮食生产纳入干部联点工作,加大粮食生产在年度绩效考核的分值权重,层层压实责任。
二、狠抓关键环节
1.保证粮食种植面积。摸清农户种植意向,引导农户扩种双季稻,转变农业种植结构,重点发展优质高效粮食作物,旱地优先种植玉米、大豆、马铃薯等本地适宜种植的旱杂粮。引导种田能手开展土地流转,发展粮食生产的适度规模经营,对种植双季稻的规模经营者适当给予扶持。
2.大力支持早稻集中育秧。支持规模经营主体开展专业化、规模化集中育秧。对新建育秧大棚等给予适当补贴,支持农业经营服务主体开展社会化集中育秧服务,为周边散户、小农户提供秧苗。
3.严格治理耕地抛荒。坚决杜绝违法占用耕地和基本农田的行为,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对抛荒一年以上的耕地,在保持原有承包户土地承包权的前提下,由村集体组织协调流转发展粮食生产;对弃耕抛荒连续两年以上,发包方有权要求终止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坚决防止耕地抛荒,如果村(社区)出现耕地抛荒5亩以上的现象,镇纪委对党组织书记(村主任)启动问责程序。建立补贴发放方式与耕地保护挂钩机制,按照“种地得补贴、不种地不得补贴”的原则,对抛荒的耕地停发惠农补贴。
三、提高粮食生产科技水平
1.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推广水稻机抛、机插新技术、新机械,提高水稻机械化率。对全镇双季稻生产区实施机抛、机插作业补贴,积极争取对粮食生产的新型经营主体购置插秧机、抛秧机实行累加补贴。
2.发展高档优质稻。以提高种粮农户效益为重点,大力发展高档优质稻,遵循“一村一品、多村一品、集中连片”的原则,打造“百亩双季稻高标准示范片”;组织开展优质稻标准化生产,确保优质高效。发展绿肥生产,增加有机肥,减少化肥使用量;推行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相融合,提高粮食生产统防统治覆盖率;加强原粮进入食品加工环节的质量监管,依托本地粮食加工企业,加大品牌推介力度,鼓励粮食加工企业积极参与“两品一标”认证。
四、强化保障措施
1.加大扶持力度。加大对粮食生产的扶持力度,重点支持集中育秧、插抛秧机械作业、适度规模经营、优质稻基地建设、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等关键环节。
2.加大服务力度。保障农资供应,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供销社惠农服务中心要及时组织供应种子、农药、化肥等农业生产资料,保障粮食生产用种安全;认真开展农资市场检查,严厉打击制售假劣种子、农药、肥料等行为;提高社会化服务水平,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机合作社、统防统治服务组织等新型经营主体开展代耕代种、联耕联种、统防统治、土地托管等社会化服务,通过开展社会化服务,实现散户轻松种粮,降低生产成本;落实国家粮食收储政策,不压级压价,做到应收尽收。
3.完善粮食补贴制度。进一步落实“谁种粮、谁受益”的原则,完善惠农补贴制度,惠农补贴重点向粮食种植大户倾斜。畅通金融部门与粮食生产新型经营主体的对接渠道,从贷款贴息、降低担保费用等方面支持粮食生产新型经营主体;充分调动农民参保积极性,扩大粮食生产农业保险覆盖面。
五、严格考核奖惩
严格督查考核,镇党委、政府在粮食生产关键时期组织督查,重点考核粮食面积落实、早稻面积落实、早稻集中育秧、粮食监测点、优质稻面积、抛荒治理、惠农政策落实等7个方面。对集中育秧秧田面积3亩以上的,给予每亩秧田面积1600元的奖励;集中连片种植双季稻100亩以上的大户,在享受双季稻70元每亩补贴的基础上,另外可获得80-100元每亩的奖励;今年新增的双季稻面积,当年可享受70元每亩的补贴;荣获县级以上“粮食生产先进村(社区)”荣誉的单位奖励1万元、荣获县级以上“优秀种粮大户”荣誉的新型经营主体奖励3000元、荣获县级以上“粮食生产先进个人”荣誉的奖励1000元;对落实不力、目标任务完成不达标的单位及个人严肃问责。
附件:1.2021年梅田湖镇水稻生产任务表
2.2021年高档优质稻面积指导性计划表
3.2021年梅田湖镇年度年度粮食生产包村(居)办点责任表
梅田湖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2月25日
附件1:
2021年梅田湖镇水稻生产任务表
单位:亩、吨
单位 |
粮食播种面积 |
早稻面积 |
产量 |
备注 |
三合村 |
9600 |
800 |
4041 |
|
曙辉村 |
8650 |
1000 |
3638 |
|
新垱村 |
8200 |
850 |
3372 |
|
西来村 |
8200 |
900 |
3536 |
|
保合村 |
7200 |
650 |
3031 |
|
迎丰社区 |
450 |
100 |
189 |
|
梅田湖居委会 |
300 |
100 |
126 |
|
梅田村 |
5800 |
850 |
2442 |
|
友谊村 |
4700 |
700 |
1981 |
|
告丰村 |
6500 |
850 |
2736 |
|
永吉村 |
9600 |
1200 |
4041 |
|
金鸡村 |
6800 |
1000 |
2863 |
|
合 计 |
76000 |
9000 |
31996 |
附件2:
2021年高档优质稻面积指导性计划表 |
||
单位:亩 |
||
单 位 |
高档优质稻面积 |
备 注 |
三合村 |
2500 |
|
曙辉村 |
3000 |
|
新垱村 |
3000 |
|
西来村 |
2500 |
|
保合村 |
2000 |
|
迎丰社区 |
200 |
|
梅田湖居委会 |
300 |
|
梅田村 |
3000 |
|
友谊村 |
3500 |
|
告丰村 |
3000 |
|
永吉村 |
4000 |
|
金鸡村 |
3000 |
|
合 计 |
30000 |
附件3
梅田湖镇2021年度粮食生产包村(社区)办点责任表
单 位 |
办点负责人 |
技术责任人 |
联络员 |
三合村 |
吕剑廷 |
李 峰 |
刘得红 |
曙辉村 |
毛良亮 |
龚海珍 |
吕文华 |
新垱村 |
毛振华 |
颜佳兵 |
严小双 |
西来村 |
文立志 |
周正红 |
张方友 |
保合村 |
蔡祺霖 |
马兰桂 |
李光辉 |
迎丰社区 |
王淑文 |
刘行军 |
李水得 |
梅田村 |
付拥良 |
彭李子 |
祝 纯 |
友谊村 |
鲁 锐 |
汪 昕 |
李春红 |
告丰村 |
周 伟 |
张志波 |
陈华昌 |
永吉村 |
陈传军 |
孔 勇 |
严定忠 |
金鸡村 |
卢 琼 |
刘 伟 |
尚 政 |
梅田湖居委会 |
王淑文 |
张飞龙 |
姚文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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