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731322B/2021-1880449
  • 发布机构:梅田湖镇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21-02-26
  • 公开日期:2021-02-26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关于切实抓好2021年粮食生产工作的通知
来源:梅田湖镇   2021-02-26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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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政办发〔2021〕3号

梅田湖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切实抓好2021年粮食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村(社区)、部门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有关抓好粮食生产工作的精神,切实扛起产粮大镇政治担当,完成全年粮食播种面积7.6万亩(其中早稻面积0.9万亩)、总产31996吨的目标任务,经镇党委、政府同意,结合我镇的实际情况,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实行党政同责,镇党委书记、镇长亲自抓,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为粮食生产主要责任人,切实扛起粮食安全的政治责任。各村(社区)要压实粮食生产主体责任,将粮食生产任务分解到组、到主体、到丘块,确保全镇粮食播种面积稳定、总产增加、质量提升。镇党委、政府将粮食生产纳入干部联点工作,加大粮食生产在年度绩效考核的分值权重,层层压实责任。

二、狠抓关键环节

1.保证粮食种植面积。摸清农户种植意向,引导农户扩种双季稻,转变农业种植结构,重点发展优质高效粮食作物,旱地优先种植玉米、大豆、马铃薯等本地适宜种植的旱杂粮。引导种田能手开展土地流转,发展粮食生产的适度规模经营,对种植双季稻的规模经营者适当给予扶持。

2.大力支持早稻集中育秧。支持规模经营主体开展专业化、规模化集中育秧。对新建育秧大棚等给予适当补贴,支持农业经营服务主体开展社会化集中育秧服务,为周边散户、小农户提供秧苗。

3.严格治理耕地抛荒。坚决杜绝违法占用耕地和基本农田的行为,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对抛荒一年以上的耕地,在保持原有承包户土地承包权的前提下,由村集体组织协调流转发展粮食生产;对弃耕抛荒连续两年以上,发包方有权要求终止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坚决防止耕地抛荒,如果村(社区)出现耕地抛荒5亩以上的现象,镇纪委对党组织书记(村主任)启动问责程序。建立补贴发放方式与耕地保护挂钩机制,按照“种地得补贴、不种地不得补贴”的原则,对抛荒的耕地停发惠农补贴。

三、提高粮食生产科技水平

1.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推广水稻机抛、机插新技术、新机械,提高水稻机械化率。对全镇双季稻生产区实施机抛、机插作业补贴,积极争取对粮食生产的新型经营主体购置插秧机、抛秧机实行累加补贴。

2.发展高档优质稻。以提高种粮农户效益为重点,大力发展高档优质稻,遵循“一村一品、多村一品、集中连片”的原则,打造“百亩双季稻高标准示范片”;组织开展优质稻标准化生产,确保优质高效。发展绿肥生产,增加有机肥,减少化肥使用量;推行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相融合,提高粮食生产统防统治覆盖率;加强原粮进入食品加工环节的质量监管,依托本地粮食加工企业,加大品牌推介力度,鼓励粮食加工企业积极参与“两品一标”认证。

四、强化保障措施

1.加大扶持力度。加大对粮食生产的扶持力度,重点支持集中育秧、插抛秧机械作业、适度规模经营、优质稻基地建设、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等关键环节。

2.加大服务力度。保障农资供应,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供销社惠农服务中心要及时组织供应种子、农药、化肥等农业生产资料,保障粮食生产用种安全;认真开展农资市场检查,严厉打击制售假劣种子、农药、肥料等行为;提高社会化服务水平,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机合作社、统防统治服务组织等新型经营主体开展代耕代种、联耕联种、统防统治、土地托管等社会化服务,通过开展社会化服务,实现散户轻松种粮,降低生产成本;落实国家粮食收储政策,不压级压价,做到应收尽收。

3.完善粮食补贴制度。进一步落实“谁种粮、谁受益”的原则,完善惠农补贴制度,惠农补贴重点向粮食种植大户倾斜。畅通金融部门与粮食生产新型经营主体的对接渠道,从贷款贴息、降低担保费用等方面支持粮食生产新型经营主体;充分调动农民参保积极性,扩大粮食生产农业保险覆盖面。

五、严格考核奖惩

严格督查考核,镇党委、政府在粮食生产关键时期组织督查,重点考核粮食面积落实、早稻面积落实、早稻集中育秧、粮食监测点、优质稻面积、抛荒治理、惠农政策落实等7个方面。对集中育秧秧田面积3亩以上的,给予每亩秧田面积1600元的奖励;集中连片种植双季稻100亩以上的大户,在享受双季稻70元每亩补贴的基础上,另外可获得80-100元每亩的奖励;今年新增的双季稻面积,当年可享受70元每亩的补贴;荣获县级以上“粮食生产先进村(社区)”荣誉的单位奖励1万元、荣获县级以上“优秀种粮大户”荣誉的新型经营主体奖励3000元、荣获县级以上“粮食生产先进个人”荣誉的奖励1000元;对落实不力、目标任务完成不达标的单位及个人严肃问责。

附件:1.2021年梅田湖镇水稻生产任务表

2.2021年高档优质稻面积指导性计划表

3.2021年梅田湖镇年度年度粮食生产包村(居)办点责任表

梅田湖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2月25日

附件1:

2021年梅田湖镇水稻生产任务表

单位:亩、吨

单位

粮食播种面积

早稻面积

产量

备注

三合村

9600

800

4041

曙辉村

8650

1000

3638

新垱村

8200

850

3372

西来村

8200

900

3536

保合村

7200

650

3031

迎丰社区

450

100

189

梅田湖居委会

300

100

126

梅田村

5800

850

2442

友谊村

4700

700

1981

告丰村

6500

850

2736

永吉村

9600

1200

4041

金鸡村

6800

1000

2863

合  计

76000

9000

31996

附件2:

2021年高档优质稻面积指导性计划表

单位:亩

单  位

高档优质稻面积

备   注

三合村

2500

曙辉村

3000

新垱村

3000

西来村

2500

保合村

2000

迎丰社区

200

梅田湖居委会

300

梅田村

3000

友谊村

3500

告丰村

3000

永吉村

4000

金鸡村

3000

合  计

30000

附件3

梅田湖镇2021年度粮食生产包村(社区)办点责任表

单  位

办点负责人

技术责任人

联络员

三合村

吕剑廷

李  峰

刘得红

曙辉村

毛良亮

龚海珍

吕文华

新垱村

毛振华

颜佳兵

严小双

西来村

文立志

周正红

张方友

保合村

蔡祺霖

马兰桂

李光辉

迎丰社区

王淑文

刘行军

李水得

梅田村

付拥良

彭李子

祝  纯

友谊村

鲁  锐

汪  昕

李春红

告丰村

周  伟

张志波

陈华昌

永吉村

陈传军

孔  勇

严定忠

金鸡村

卢  琼

刘  伟

尚  政

梅田湖居委会

王淑文

张飞龙

姚文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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