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731322B/2021-1852348
- 发布机构:梅田湖镇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21-08-18
- 公开日期:2021-08-18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梅政办发〔2021〕20号
梅田湖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建立安全隐患月排查治理制度的通知
各村(社区)、相关部门单位:
为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贯彻落实8月6日省、市、县安全防范工作会议精神和县领导指示批示,进一步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坚决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实现“三坚决两确保”工作目标,镇安委会决定在全镇实行安全隐患月排查治理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排查责任。各村(社区)要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理念,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规定,从8月份起,由负责人带队,每月集中开展一次隐患排查。排查必须做到全覆盖、全过程,不留死角、不留盲区,要织密织牢风险隐患防控网。具体分组安排见附件1。
二、严格实施治理措施。隐患治理要按照“谁造成的隐患,由谁负责消除”的原则执行,造成隐患的单位是治理责任主体,镇安委办及相关部门负责指导、督办。各村(社区)要对每月排查出来的隐患及时登记,建好台账,跟踪督办,闭环管理,按照附件2表格上报镇安委办。对一时不能治理到位的重大隐患,要严格按照“一单四制”要求挂牌整改,确保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镇安委办将适时按照“四不两直”的原则对村(社区)、企业和重要部位实施检查,检查出来的重大隐患交办给相关村(社区)。
三、严格开展督查督办。镇安委会将进一步加大考核力度,由镇安委办会同镇纪委对各村(社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定期进行督查督办、问效问责。对隐患排查不深入不扎实、整改措施不落实不到位、隐患应发现未发现、应整改未整改的失职渎职行为公开曝光,严肃追责,依法处理。
附件:1.梅田湖镇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分组安排表
2.梅田湖镇安全生产检查记录表
梅田湖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8月17日
附件1
梅田湖镇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分组安排表
带队领导 |
参加人员 (最后一位为资料员) |
检查区域 |
重点部位 |
卢 琼 |
严 肃、赵震宇 |
金鸡村 |
梅田湖敬老院、永利渡口 张家湾渡口 |
毛振华 |
孔 勇、贺 利 |
新垱村 |
新建敬老院、惠民自来水厂 |
周 伟 |
成立军、吴 琴 |
三合村 |
加油站、同欣胶带厂 群力农机合作社 |
付拥良 |
刘 超、彭 琦 |
梅田村 |
梅田湖自来水厂、卓香食品厂 梅田中学、梅田湖中心小学 |
陈传军 |
严若平、丰登发 薛 莲、张凯望 |
迎丰社区 梅田居委会 |
同和食品、新建中学 张家湾渡口、先锋渡口 |
鲁 锐 |
易国锋、胡 健 |
友谊村 |
梅田湖加油站、华顺蔬菜合作社 |
蔡祺霖 |
严 峻、李 捷 |
保合村 |
扇子拐渡口 |
谯慧明 |
吴 伟、肖 超 |
告丰村 |
诰封渡口、余家湾渡口 |
周昕怡 |
曾宪志、黄 芬 |
曙辉村 |
先锋渡口 |
文立志 |
李运德、李 瑶 |
西来村 |
凯悦酒店、西来小学、西来中学 |
王 盟 |
丁湘容、严 智 |
永吉村 |
永吉自来水厂、扇子拐渡口 白鹤洲渡口 |
附件2
梅田湖镇安全生产检查记录表
检查人员 |
带队领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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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头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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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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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时间 |
年 月 日 时至 年 月 日 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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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检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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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辖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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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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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检查情况及存在问题和隐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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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意见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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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检查 单位意见 |
被检查单位负责人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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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踪督促整改落实情况 |
跟踪检查人签字: 带队领导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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