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731322B/2021-1834223
- 发布机构:梅田湖镇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21-05-24
- 公开日期:2021-05-24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梅发〔2021〕13号
中共梅田湖镇委员会
关于做好梅田湖镇“两优一先”推荐工作的
通 知
各基层党组织: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为充分展示广大党组织和党员在各条战线、各个领域、各项工作中取得的丰硕成果,进一步统一思想、振奋人心、鼓舞士气,激励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为加快“富美华容”建设不懈奋斗、建功立业,作出更大贡献,根据《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关于做好“七一勋章”提名和“两优一先”推荐工作的通知》(湘办发电〔2021〕13号)、《湖南省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内功勋荣誉表彰条例>实施办法》(湘发〔2018〕11号)和《中共岳阳市委组织部关于做好“两优一先”推荐工作的通知》(岳组〔2021〕7号),镇党委决定,表彰100名优秀共产党员、4名优秀党务工作者、4个先进基层党组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的基本条件和重点
(一)优秀共产党员基本条件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遵守党章,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坚守初心使命,践行根本宗旨,勇于担当作为,在本职岗位上务实苦干,在服务群众中无私奉献,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带头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关键时刻冲得上去、危难关头豁得出来,为党和人民事业创造一流业绩、作出突出贡献;清正廉洁,品德高尚,受到党员、群众广泛赞誉。
(二)优秀党务工作者基本条件是:从事专职党务工作2年或者兼职党务工作3年以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自觉学习运用党的建设理论,具有较高的党务工作水平,模范履行党的建设工作职责,在本职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善于做群众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党性强,作风正,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克己奉公,廉洁自律,在党员、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三)先进基层党组织基本条件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维护党的团结和集中统一;认真贯彻执行党章,切实履行党的建设责任,政治功能和组织力强,团结带领党员、群众出色完成各项任务,在改革发展稳定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真抓实干,作风优良,团结协作,勤政廉政,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赢得党员、群众的信任和拥护。
各推荐单位要注重从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富美华容”建设等重大任务第一线,从疫情防控、防汛救灾等大战大考关键时期表现优秀的对象中推选;要充分考虑推荐对象的广泛性、典型性、代表性,力求各层次、各方面、各年龄段都有代表。推荐优秀共产党员,要向生产、工作一线党员倾斜;推荐优秀党务工作者,一般应从事专职党务工作2年或者兼职党务工作3年以上;推荐先进基层党组织,注重向脱贫攻坚任务重的地方适当倾斜。党员领导干部可以纳入“两优一先”推荐范围,但要从严掌握。推荐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人选不交叉;近5年曾受纪律处分的党员,近5年党(总)支部委员会委员发生违法违纪情形的基层党组织,一般不能作为“两优一先”推荐表彰对象。
二、推荐办法和要求
推荐工作以各党组织为推荐单位,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组织所属党支部和党员进行推荐,逐级提出推荐对象,镇党建办负责把关遴选拟表彰对象。
各推荐单位要多方面听取党员、干部、群众的意见,由各基层党组织认真研究提出拟推荐对象,镇党建办对拟推荐对象进行资格审查。
镇党委作出表彰决定,召开表彰大会,对受表彰的全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颁发证书,发放奖品;对受表彰的先进基层党组织颁发奖牌。
四、工作要求
要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内功勋荣誉表彰条例》、《湖南省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内功勋荣誉表彰条例>实施办法》等规定的标准、条件和程序进行,坚持“谁提名谁负责”“谁推荐谁负责”,切实发挥党(总)支部把关作用,确保人选高质量,经得起历史和实践的检验。要全面考察推荐对象的一贯表现,以实际贡献作为评判标准。凡是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不予推荐。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充分体现先进性、代表性和时代性。严肃工作纪律,杜绝暗箱操作,认真受理群众举报。对未按规定条件和程序推荐的,经查实后取消推荐对象资格;对在推荐工作中有失职渎职以及弄虚作假、谋取私利、收受贿赂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五、报送材料
推荐全镇“两优一先”拟表彰对象,请将有关材料连同电子版,于6月15日前报送镇组工办,材料包括:审批表(附件1)、汇总表(附件2)、个人推荐对象电子照片,以及推荐对象事迹材料(1000字左右)。
附件:1.全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和审批表
2.全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对象情况汇总表
3.“两优一先”填表说明
中共梅田湖镇委员会
2021年5月24日
梅田湖镇优秀党员名额分配表
党组织名称 |
数量 |
党组织名称 |
数量 |
梅田村党总支 |
6 |
三合村党总支 |
10 |
金鸡村党总支 |
8 |
曙辉村党总支 |
10 |
友谊村党总支 |
6 |
新垱村党总支 |
6 |
告丰村党总支 |
6 |
西来村党总支 |
6 |
永吉村党总支 |
10 |
保合村党总支 |
8 |
居委会党支部 |
3 |
迎丰社区党支部 |
3 |
机关党支部 |
2 |
卫生院联合党支部 |
2 |
机关老干支部 |
1 |
财政所党支部 |
1 |
水利服务站党支部 |
3 |
市场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党支部 |
1 |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联合党支部 |
2 |
政法联合党支部 |
1 |
社会事业综合服务中心联合党支部 |
2 |
汽渡所党支部 |
1 |
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党支部 |
1 |
企业联合党支部 |
1 |
附件1
梅田湖镇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和审批表
填报单位: 编号: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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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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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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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寸 免冠 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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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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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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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作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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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党 时间 |
|
文化 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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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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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及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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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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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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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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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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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 人 简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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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受 表彰 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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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事 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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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 单位 党(总)支部 意见 |
负责人签字: (填报单位盖章) 2021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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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党委意见 |
(盖 章) 2021年 月 日 |
梅田湖镇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和审批表
填报单位: 编号:
姓名 |
|
性别 |
|
民族 |
|
二寸 免冠 照片 |
|
出生 年月 |
|
籍贯 |
|
参加工作时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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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党 时间 |
|
文化 程度 |
|
职称 |
|
||
工作单位及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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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
单位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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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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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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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 人 简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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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受 表彰 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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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事 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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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 单位 党(总)支部 意见 |
负责人签字: (填报单位盖章) 2021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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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党委意见 |
(盖 章) 2021年 月 日 |
梅田湖镇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和审批表
填报单位: 编号:
党组织名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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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组织负责人 |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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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 本 情 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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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 受 表 彰 情 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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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事 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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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 单位 党(总)支部 意见 |
负责人签字: (填报单位盖章) 2021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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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党委意见 |
(盖 章) 2021年 月 日 |
附件2
梅田湖镇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对象情况汇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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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推荐 单位 |
姓名 |
性别 |
民族 |
出生年月 |
籍贯 |
参加工作时间 |
入党 时间 |
文化 程度 |
职称 |
工作单位 及职务 |
曾受主要表彰 情况 |
主要事迹 (简单概括,200字以内) |
类别 |
备注 |
1 |
|
|
|
|
|
|
|
|
|
|
|
|
|
|
|
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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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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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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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类别包括国家公务员(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专业技术人员、职员、企业管理人员、工人、农民、学生、自由职业者、个体经营者、无业人员、退(离)休人员、其他;2.级别、职级需备注;3.汇总表排名体现推荐先后顺序。 |
梅田湖镇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对象情况汇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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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推荐 单位 |
姓名 |
性别 |
民族 |
出生年月 |
籍贯 |
参加工作时间 |
入党 时间 |
文化 程度 |
职称 |
工作单位 及职务 |
曾受主要表彰 情况 |
主要事迹(简单概括,200字以内) |
类别 |
备注 |
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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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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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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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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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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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类别包括农村(社区)、机关、参公单位、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非公企业、社会组织或其他党组织党务工作者,临时党组织党务工作者单独备注;2.级别、职级需备注; 3.汇总表排名体现推荐先后顺序。 |
附件3
“两优一先”填表说明
1.格式:A4纸张;Word文档。
2.字体:14号仿宋,阿拉伯数字为TimesNewRoman,填报内容较多的栏目,可视情况调小字号。
3.编号:推荐表编号与汇总表序号一致。
4.照片:近期2寸正面免冠白底彩色证件照。每份纸质版材料都要粘贴照片,也可彩色打印。电子版照片插入推荐初审表指定区域,同时提供JPG格式图片文件,分辨率为1024像素(高)×768像素(宽),以“姓名-出生日期”作为文件名(如:“某某-YYYYMMDD.JPG”)。
5.主要事迹:字数400字左右,从报送的2000字左右推荐对象事迹材料中提炼,要求重点突出、生动鲜活。表内其他栏已有的基本情况、受表彰情况等,可不在主要事迹栏体现。
6.签字盖章: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签字,盖党委(党组)章。
7.打印:推荐表双面打印,汇总表单面打印。
8.单位类型:填写农村、社区、机关、参公单位、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非公企业、社会组织或其他,临时党组织单独标注。
中共梅田湖镇委员会 2021年5月2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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