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731322B/2021-1828546
  • 发布机构:梅田湖镇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21-03-18
  • 公开日期:2021-03-18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关于限期砍伐影响行洪林木的指令
来源:梅田湖镇   2021-03-18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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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梅防指[2021]1号

关于限期砍伐影响行洪林木的指令

黄建波:

经查,你在梅田湖镇永固垸长江水文站南种植的林木,依照2007年6月1日你与原梅田湖镇水委会签订的外洲承包合同,至2015年2月28日已经到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条款规定,限定你于2021年3月22日前完成林木砍伐,不得再种植影响行洪林木。如逾期,镇防指将组织人员强制执行,后果自负。

特此指令,望遵照执行!

梅田湖镇防汛抗旱指挥所

2021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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